一、服务对象、标准和方式
低收入养老服务补贴的发放对象为金寨县户籍城乡低保对象中的70岁以上老人。
低收入养老服务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50元,全年每人补贴600元。
对交通不便的农村补贴对象,以货币化方式发放,实行集中申报,一次性打卡发放。对城区养老服务补贴的实现方式主要是政府购买服务,由于我县尚不具备有专业服务组织,因此,比照农村补贴对象,也实行货币化方式发放。
二、服务补贴使用范围
(一)生活照料服务
1、助餐服务:餐饮成品和净菜。洗、煮饭菜应干净、卫生,无焦糊;符合老年人的饮食生活习惯;合理配餐,营养均衡;助餐点配置符合老年人的无障碍设施,助餐工具应保持清洁卫生,餐具做到每餐消毒;送餐上门应及时,有必要的保温、保鲜设备。
2、助浴服务:助浴前应进行安全提示,助浴过程应有家属或社区工作人员、志愿者、社工在场、或两名以上助浴员在场;上门助浴应根据四季气候情况和老年人居住条件,注意防寒保暖、防暑降温和浴室内通风。助浴员经过严格培训上岗。
3、助洁服务:协助刷牙、洗脸、洗脚、按摩动作适当,老年人无不适现象,做到老人容貌整洁、衣着适度、指(趾)甲整洁、无异味;清洗、更换床单和衣物,无脏污;打扫室内外卫生,做到清洁、干净。
4、代办服务:代换煤气、代办各种手续、代缴各种费用等,应按照老人的要求及时办理。
5、助医服务:应遵照医嘱及时提醒和监督老年人按时服药,或陪同就医;协助开展医疗辅助性工作,应能正确测量血压、体温等。
(二)康复护理服务
为老年人提供失能护理服务。定时翻身、喂水喂饭,清洗衣物、擦拭身体,协助排便等。
(三)家政服务
1、安装维修家具、家电:门窗、纱窗,热水器、净水器洗衣机、电脑、灯具等安装维修,应按老年人要求进行,维(装)修后无安全隐患,能正常使用。
2、清洗服务:清洗换气扇、油烟机、煤气灶类应做到清洗干净、卫生,符合老年人要求。
3、疏通服务:水池、溶缸、座便器、蹲坑、地漏疏通等应按照老年人要求进行疏通,疏通后能正常使用。
4、其他家政类服务。
(四)紧急救助服务
呼叫器、求助门铃、远红外感应器等安全防护器材应符合国家规定,质量完好率达100%;其功能应符合老年人的特点和需求。
(五)精神慰藉服务
1、精神支持服务:读报,耐心倾听,能与老年人进行谈心、交流。
2、心理疏导服务:掌握老年人心理特点和基本沟通技巧,能够观察老年人的情绪变化,并通过心理干预手段调整老年人心理状态,尊重并保护老年人隐私。为保证服务质量,服务机构应聘用老年医学、护理学、心理学、营养学等方面的专业人才为政府购买服务对象提供服务。政府购买服务对象可在政府公告的养老服务机构中自行选定居家养老服务内容并签订服务协议。
三、基本要求
根据服务内容,政府购买服务价格由政府定价。政府通过遴选,确定承接购买服务的组织和机构,并签订合同,向社会公告。
(一)服务实体要求
1、应是工商或民政部门正式登记注册企业、社会组织或民办非企业,合法运营。
2、应具有与其业务范围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和服务员。
3、应具有与其业务范围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工作设备。
4、实施公开承诺服务,接受监督和考核。
(二)服务要求
1、与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协议,保证服务质量,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2、应有服务方案,明确服务内容;
3、要敬老爱老,态度和蔼,尊重服务对象的隐私权、名誉权;
4、建立服务台账备查。(包含内容、时间、地点、人员、落实情况等)
(三)服务人员要求
1、具备相应的劳动从业资格。
2、信守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熟悉居家养老服务程序和规范要求。
3、具有符合工作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健康状况证明及语言表达能力。
4、提倡使用普通话,语言文明、简洁、清晰。
5、主动服务,符合相应岗位的服务礼仪规范。
6、尊老敬老,对老年人富有爱心。
四、组织分工
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按照县级组织、乡镇实施、村(社区)配合的总原则,分级负责、分步实施,做到流程合理、程序规范、服务留痕。接受社会监督。
(一)县级民政、财政部门职责
1、负责制定政府购买服务内容、标准、流程等政策。
2、负责遴选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企业。
3、负责制定监督考核办法并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
4、建立信息管理系统,对数据信息进行汇总、分析。
5、对各乡镇进行指导。
6、筹集县本级补助资金,做好资金使用监管工作。
(二)乡镇政府职责
1、审批确认政府购买服务对象并登记造册、动态管理。
2、监督指导村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3、补贴资金打卡。对应拨付资金进行审核汇总,与每月10日前上报县民政局、财政局。
4、承担上级部门委托的其他服务事项。
七、购买服务的申请、审批和资金保障
(一)申请
符合条件的政府购买服务对象由本人或家属(无家属或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或其他相关组织)向户籍所在地的村(社区)提出申请,并填写《金寨县低收入老人养老服务补贴申请表》,同时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低保证复印件。
(二)审批审核
村(社区)接到申请后,按政策对申请对象进行初审,对符合标准的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对于公示无异议的,村(社区)上报给乡镇。对于不符合标准,应及时书面告知原因。
乡镇在5个工作日内对村(社区)的初审结果进行审核并汇总上报县民政局,县民政局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批。审批完毕后向申请人发放《金寨县低收如老人养老服务补贴享受告知书》,确定享受补贴起始时间,并将汇总表定期报县民政局、财政局备案。
(三)提供服务
对于确定为低收入养老服务补贴的服务对象,发给敬老服务卡,由服务对象从政府公布的服务企业目录内自主选择服务企业和服务内容。服务后,通过刷卡支付。
(四)资金保障
购买服务经费由县财政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