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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3415240018/202503-00017 信息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内容分类: 规范性文件发布 发文日期: 2025-03-12 15:47:43
发布机构: 金寨县政府办 成文日期: 2025-03-12 00:00:00
来源单位: 金寨县政府办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2025-03-12 废止时间: 暂无
政策咨询机关: 县科商工信局 政策咨询电话: 0564-7062159
名  称: 金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寨县加快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  号: 金政办〔2025〕2号 词: 再生资源、回收利用

金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寨县加快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5-03-12 15:47 作者:县科商工信局 来源:金寨县政府办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金政办〔20252

 

各乡镇人民政府,安徽金寨经济开发区(金寨现代产业园区)管委,安徽金寨技师学院(金寨职业学校),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单位:

《金寨县加快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县十八届人民政府第39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金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312日 


金寨县加快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水平,加快建设全县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的意见》(国办发〔20247号)、《商务部等9部门关于健全废旧家电家具等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的通知》(商流通发〔202418号)、《全国供销合作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五年专项规划(20242028年)》《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发改环资〔202513号)以及《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秘〔20249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金寨县加快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创新驱动、提质增效,系统谋划、稳步推进”的原则,以提高再生资源利用效率为目标,以再生资源精细管理、有效回收、高效利用为路径,加快构建覆盖全县、运转高效、规范有序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力争到2027年,建成以龙头企业为引领、县级分拣中心为支撑、乡镇中转站为节点、村(社区)回收网点为前端、加工利用园区为后端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

二、重点任务

(一)培育骨干龙头企业。发挥龙头企业牵头作用,通过项目合作、资产合作、出资入股等形式,培育一批业务成熟、功能完备、覆盖面广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骨干企业。(责任单位:经济开发区、县科商工信局、县供销社)

(二)建设县级分拣中心。按照市场化方式招引建设运营主体,新建1个县级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分拣中心,主要对县域生产生活产生的各类再生资源可回收物进行分拣,提升分级分拣、整理打包、市场集散等综合服务能力,力争2025年底前建成运营,不断增强县级分拣中心在城乡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中的支撑作用。(责任单位:经济开发区、县科商工信局、县供销社)

(三)建设乡镇中转站。鼓励各乡镇结合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基础,整合基层供销社、为农服务中心、学校、扶贫车间等闲置资源,布局建设规范化中转站,加速补齐乡镇回收中转短板,提高再生资源暂存和中转能力。(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科商工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供销社、县国控集团)

(四)发展村(社区)回收网点。引导各村(社区)依托现有仓储、土地、厂房、学校等闲置资源,布局建设一批固定回收和流动回收相结合的“一点多能”回收网点,开展定点回收、“以车代库”、智能回收、“互联网+上门回收”等便民回收服务。引导村集体经济组织、符合条件的群众从事再生资源回收行业,鼓励村干部参与再生资源回收业务。(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科商工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供销社、县市场监管局、县生态环境分局)

(五)推动产业协同发展。按照自主经营、合作经营、委托经营等市场化方式,引导乡镇中转站、村(社区)回收网点与县级分拣中心联合合作,推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与垃圾分类、综合处理等相关产业协同发展。鼓励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向产业链上下游延伸,形成完整的产业链条。支持企业开展再生资源深加工和高值化利用,提高资源附加值。(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县科商工信局、县供销社、县城管局、县市场监管局)

(六)规范回收行业秩序。按照“属地监督管理、部门联合执法”的原则,强化回收全过程全流程管理,依法查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经营主体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指导经营主体规范有序建设、经营。规范资源回收行业税收秩序。对再生资源回收过程中的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理。引导再生资源进行规范化交易和集中处理,实现城乡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县公安局、县城管局、县税务局、县科商工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供销社、县生态环境分局)

三、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快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建设是助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县政府将各乡镇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情况纳入乡镇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乡村治理实绩考核。各乡镇、经济开发区和县直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建设的重要性,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完善协同推进机制,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细落快。

(二)加大支持力度。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科商工信局等有关部门要研究上级支持政策,加大项目争取力度,倾力支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建设。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重点项目和重点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落实好再生资源行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推动企业科技创新,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

(三)抓好宣传引导。将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理念纳入有关教育培训内容,在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生态日、全国低碳日、环境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扩大社会影响,营造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良好氛围。各有关部门要围绕健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总结相关经验做法,做好复制推广。

(四)强化风险管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评估市场趋势等因素,加强调研论证,科学合理制定推进方案,做到实事求是、切实可行。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强化重点部位管理,加大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完善应急预案,不断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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