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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3415240018/202503-00079 信息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其他
内容分类: 产品质量监管 发文日期: 2025-03-24 15:14:29
发布机构: 金寨县政府办 生成日期: 2025-03-24 15:14:29
来源单位: 金寨县市场监管局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抽查计划】关于印发《2025年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
文  号: 词:

【抽查计划】关于印发《2025年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的通知

2025-03-24 15:14 来源:金寨县市场监管局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各市场监管所(分局),局相关股室、直属事业单位:

为加强全县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行为,维护正常有序的市场经营秩序,现将《2025年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的

    监督抽查在全县范围内生产、销售领域进行,通过此项工作掌握我县所抽产品的质量状况,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供依据。

    二、抽查计划

    详见附件1

    三、工作要求

(一)严格执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按照抽查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开展抽样检测等工作。

(二)严格落实《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后处理工作规定》要求,认真做好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后处理工作,落实相关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同时要将抽查不合格的经营单位列入监管重点,指导督促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自觉提高守法经营意识;及时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后处理情况表》和案件处罚决定书报送县局。

(三)各市场监管所(分局)、直属事业单位应积极配合做好调查摸底和抽查工作,参与抽查工作人员要切实强化纪律意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在工作中发现的产品质量等方面的重大问题、隐患要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附件:1.2025年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

2.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后处理情况表

 

 

金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319      

 


附件1

2025年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

序号

产品名称

组数

抽查领域

组织实施部门

承检单位

1

危险化学品

10

流通领域

局相关股室、综合执法大队

按照规定审查确认的检验机构

2

烟花爆竹

5

流通领域

局相关股室、综合执法大队

按照规定审查确认的检验机构

3

儿童玩具

5

流通领域

局相关股室、综合执法大队

按照规定审查确认的检验机构

4

学生用品

5

流通领域

局相关股室、综合执法大队

按照规定审查确认的检验机构

5

电线电缆

2

流通领域

局相关股室、综合执法大队

按照规定审查确认的检验机构

6

燃气用具

2

流通领域

局相关股室、综合执法大队

按照规定审查确认的检验机构

7

毛巾制品

2

流通领域

局相关股室、综合执法大队

按照规定审查确认的检验机构

8

贵金属、珠宝玉石

5

流通领域

局相关股室、综合执法大队

安徽省珠宝玉石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9

农用地膜

10

流通领域

局相关股室、综合执法大队

按照规定审查确认的检验机构


10

人造板

1

流通领域

局相关股室、综合执法大队

按照规定审查确认的检验机构

11

灯具

2

流通领域

生产领域

局相关股室、综合执法大队

按照规定审查确认的检验机构

12

2

流通领域

生产领域

局相关股室、综合执法大队

按照规定审查确认的检验机构

13

混肥料/化肥

50

流通领域

生产领域

局相关股室、综合执法大队

按照规定审查确认的检验机构

14

水泥

5

流通领域

生产领域

局相关股室、综合执法大队

按照规定审查确认的检验机构

15

消防器材

2

流通领域

局相关股室、综合执法大队

按照规定审查确认的检验机构

16

食品相关产品

12

生产领域

局相关股室、综合执法大队

按照规定审查确认的检验机构

17

新型墙体材料

1

生产领域

局相关股室、综合执法大队

按照规定审查确认的检验机构

18

防水材料

1

生产领域

局相关股室、综合执法大队

按照规定审查确认的检验机构

19

电动自行车

1

生产领域

局相关股室、综合执法大队

按照规定审查确认的检验机构

 


附件2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后处理情况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序号

生产企业名称

产品

名称

不合格

项目

后处理结果

拟完成后处理时间实际完成时间

整改复查合格

整改复查不合格

整改复查中

拒绝整改

停产

停业

吊销生产许可证

 

 

 

 

 

 

 

 

 

 

 

 

 

 

 

 

 

 

 

 

 

 

 

 

 

 

 

 

 

 

 

 

 

填报说明:1.“拒绝整改”是指《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一)、(二)款情形;“停产停业”是指《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第四十条第二款情形。

2.填报“后处理结果”时,属于对应项中情形的,在栏中填写数字“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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