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政办秘〔2025〕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安徽金寨经济开发区(金寨现代产业园区)管委,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有力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经县政府同意,设立金寨县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县防非打非专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县防非打非专班主要职责
(一)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决策部署,落实省、市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工作要求,对非法金融活动全面深化标本兼治,健全完善全链条系统治理长效机制。
(二)督促指导乡镇、县直有关部门依法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工作。推动金融管理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落实“管合法更要管非法”“管行业必须管风险”要求,压实监管责任归属认领和兜底监管责任。
(三)组织对全县非法金融活动形势进行研判,制定并讨论重要工作计划和方案,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推进重大专项行动,督办重大案件,及时处置重大风险。同时,负责对性质和责任难以界定的非法金融活动进行认定工作。
(四)推动相关部门协调联动和信息共享,督促金融管理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共同加强涉金融经营主体登记管理,及时梳理形成涉金融属性字样,按程序报批后分类处置、动态更新,稳妥有序开展存量清理。
(五)组织做好县委、县政府和省市防非打非工作专班交办的其他工作。县涉众地方金融领域重大风险防范化解、整治非法证券、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等工作可依托县防非打非专班开展,由牵头单位具体负责。
二、县防非打非专班组成单位
(一)县防非打非专班由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县委社工部、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发改委、县教育局、县科商工信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住建局、县交通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体育局、县卫健委、县审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林业局、县信访局、县审批局(县数管局)、县供销社、县工商联、县税务局、人民银行六安市分行金寨营业管理部、金寨金融监管支局等单位组成。
(二)县防非打非专班由分管县领导担任组长,分管公安县政府领导担任副组长,对口联系的县政府副主任、县财政局局长、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
(三)县防非打非专班办公室(简称“县防非打非办”)设在县财政局,承担日常工作。县防非打非办主任由县财政局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县财政局分管领导兼任。县防非打非办建立联络员制度,各成员单位明确一名职能股室负责人任联络员。
三、县防非打非专班运行机制
(一)县防非打非专班原则上每年至少召开1次全体会议,由组长主持。
(二)组长或组长委托的副组长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主持召开专题会议。专题会议研究具体工作事项,视情召集有关成员单位或邀请其他单位参加。
(三)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县防非打非专班研究重大事项,报县委、县政府,并根据需要抄报有关领导同志。县防非打非专班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不设实体性办事机构。
(四)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增减县防非打非专班成员。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意见,按程序报批。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领域相关工作,切实履行本单位职责;要积极参加县防非打非专班有关会议,认真落实会议研究事项;要互通信息、互相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县防非打非专班作用。未列为县防非打非专班成员单位的,根据要求参加相关会议,落实相关工作部署。
附件:金寨县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金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2月17日
附件
金寨县防范和打击非法金融活动
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组 长:汪洪涛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天堂寨旅游
扶贫实验区管委会主任
副组长:陈 军 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成 员:宁伟城 县政府办副主任
陈贤禄 县财政局局长
邱双陆 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网络安全
和信息化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陈 杰 县委社工部副部长
李鸿新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
冯克亚 县法院副院长
高 峰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贾元杰 县发改委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主任
徐 敏 县教育局副局长
闫 宏 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赵 辉 县科商工信局副局长
林承宏 县公安局副局长
汪 江 县民政局副局长
余 涛 县司法局副局长
郑 松 县委财经办专职副主任
李劲松 县人社局副局长
汪 林 县生态环境分局副局长
张 伦 县住建局副局长
王建晖 县交通局副局长
冯伦海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吴 岚 县卫健委副主任
汪 军 县审计局副局长
舒 畅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钟家堂 县林业局副局长
胡友江 县信访局副局长
王炳周 县审批局副局长
黄建俊 县供销社监事会副主任
李 新 县工商联专职副主席
高 勇 县税务局副局长
李前进 人民银行六安市分行金寨营业管理部主任
王 兵 金寨金融监管支局副局长
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陈贤禄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郑松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