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113414260032407042/202502-00050 信息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财政、金融、审计、统计
内容分类: 政策文件及解读 发文日期: 2025-02-19 09:32:41
发布机构: 金寨县政府办 生成日期: 2025-02-19 09:32:41
来源单位: 金寨县财政局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政策解读】《安徽省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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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安徽省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2025-02-19 09:32 来源:金寨县财政局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补助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推动我省普通高中教育事业改革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转移支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印发了《安徽省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现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解读。

  一、起草背景

  2016年,中央财政设立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补助资金,用于改善贫困地区普通高中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我省重点支持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等32个县。2021年,财政部、教育部印发《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74号),明确中央财政安排资金支持改善中西部和东部部分困难地区县域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为了落实对脱贫地区帮扶的“四个不摘”政策,我省继续支持32个脱贫县。近年来,随着中央专项资金支持体量的持续加大,以及教育强国规划纲中“加快扩大普通高中教育资源供给”要求,结合近期教育部会议精神,经会商省教育厅,拟将该项资金分配范围由32个贫困县扩大到全省各县区,用于支持全省县域普通高中教育改革发展。为规范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省财政厅会同省教育厅起草了《资金管理办法》。

  二、起草过程

  在认真学习《预算法》及财政部、教育部文件及会议精神基础上,立足我省实际,起草了《安徽省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16个市财政局、教体局意见,以及省财政厅相关处室单位意见建议,并公开征求意见满30天。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了合法性审查,经厅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会同省教育厅联合印发实施。

  三、主要内容

  《资金管理办法》着重明确管理原则、分配使用、下达支付、绩效监督、实施期限等具体要求,主要举措包括:

  一是扩大支持范围。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补助资金支持范围由原先32个脱贫县扩大到全省县域普通高中,支持类型包括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完全中学或十二年一贯制学校的高中部。

  二是优化分配因素。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补助资金采取因素法分配,按照基础因素和投入因素分配到有关市、县(区),并向原国家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国家和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深度贫困地区以及皖北地区倾斜。

  三是明确各级责任。确定各级财政、教育部门和学校在基础数据审核、资金安排和使用等方面的责任,切实加强和规范资金管理。

  四是坚持绩效导向。建立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根据工作需要适时组织开展财政或部门绩效评价,强化绩效结果运用,提高补助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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