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金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法定奖励有关问题的通知》(金政办〔2010〕86号)精神,对符合条件的国有(集体)破产(改制)特殊困难企业退休职工,每人给予一次性奖励2000元。经县人社、卫健部门资格审查,2024年全县第四批国有(集体)破产(改制)企业退休职工共有65人符合条件,一次性奖励资金共计13万元。
附件:金寨县2024年国有(集体)破产(改制)企业退休职工计划生育法定奖励(第四批)发放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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