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政办秘〔2025〕1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安徽金寨经济开发区(金寨现代产业园区)管委,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单位:
《金寨灵芝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经县政府第4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金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4月30日
金寨灵芝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土特产”大文章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关于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发展要求,立足金寨灵芝资源优势、产业基础,着力打造全国灵芝良种繁育基地、绿色种植基地、加工供应基地、文旅融合发展示范区,推动金寨灵芝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全面振兴。到2030年,力争金寨灵芝全产业链综合产值达70亿元。
一、重点任务
(一)实施菌种培育提质工程
1.开展种质资源保护。深化与安徽农业大学、安徽大学、安徽中医药大学等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开展种质资源调查和野生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大别山食药用菌种质资源圃,开展野生环境灵芝种植试验,为选育新品种提供优质种源。依托大别山综合试验站,建设金寨县食药用菌种质库,保存野生灵芝种源。到2030年,收集保存大别山野生灵芝种源20份,其中2025年收集保存5份。(牵头单位:县中药产业中心,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
2.提升菌种生产能力。根据《食用菌菌种管理办法》,指导经营主体申请灵芝母种、原种生产许可,重点培育2-3家菌种生产主体,支持购置先进设备、建设自动化生产线,优化生产工艺,推进菌种生产规模化、标准化、智能化。探索制定灵芝液体菌种生产技术规程,示范推广袋料灵芝液体菌种数字化生产应用技术,支持菌种生产从固体菌种向液体菌种过渡。新建或提升2-3个灵芝养菌中心,示范推广“菌棒工厂化集中生产+主体基地分散出芝”模式。到2030年,灵芝优质菌种、菌棒年生产能力达2000万袋(棒)以上,其中2025年达500万袋(棒)。(牵头单位:县中药产业中心,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审批局)
3.选育推广优质菌种。加大灵芝良种选育培育力度,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开展航空航天育种、建设良种繁育基地。支持主体建设“金芝1号”“金芝2号”等新品种试验示范基地。到2030年,选育灵芝新品种2-3个,推广应用灵芝新品种2个以上。(牵头单位:县中药产业中心)
(二)实施绿色基地增量工程
4.加快规模化基地建设。支持经营主体利用山场、林地、荒地、闲置大棚、闲置厂房开展规模化种植,鼓励县内主体使用金寨灵芝优质菌种和栽培技术在大别山其他县区发展绿色基地。鼓励加工企业与合作社、家庭农场、大户签订种植收购协议,实行订单化生产。落实特色农业保险政策,促进灵芝种植面积稳定增长。(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中药产业中心、县林业局)
5.加强基地质量管控。按照“金寨灵芝”生产技术规程,加强种植技术培训和指导,规范土壤消毒、病虫害安全防治,推广绿色防控、废旧菌袋(棒)无害化处理和再利用技术,构建绿色生态种植循环体系。加强原料种植源头管控、种植基地监管和风险监测,切实保障灵芝、灵芝孢子粉原料质量安全。推进GAP基地建设,促进已获批灵芝“十大皖药”产业示范基地提质增效。(牵头单位:县中药产业中心,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
6.建设标准化示范基地。推广袋料无土、立体、林下仿野生等栽培模式,建设标准化示范基地。到2030年,新增金寨灵芝无土、立体、林下栽培基地1000亩,建设标准化种植示范基地13个以上,其中2025年新增无土、立体、林下栽培基地300亩,建设标准化种植示范基地6个。(牵头单位:县中药产业中心,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三)实施龙头企业壮强工程
7.培育龙头企业。建立灵芝企业目录清单,支持中小微企业成长为规模以上企业,规上企业成长为亿元龙头企业,鼓励企业开展“三品一标”认证。到2030年,新培育产值超亿元的龙头企业5家以上,规上企业5家以上,其中2025年培育产值超亿元的龙头企业2家以上,规上企业2家以上。(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科商工信局、县中药产业中心)
8.支持技改研发。鼓励企业加大技改,建设精深加工生产线。支持企业与科研院所建立紧密的产学研合作关系,研发新产品,建设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质检中心、工程技术中心等。到2030年,新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2家以上,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5家以上;新增灵芝精深加工产品12款以上、灵芝产品标准化生产线20条以上,其中2025年新增灵芝精深加工产品2款以上、灵芝产品标准化生产线5条以上。(牵头单位:县科商工信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中药产业中心、县科协)
9.深化“双招双引”。引进全国中医药大健康行业的头部企业、创新型企业入驻金寨现代产业园区,建设灵芝文化体验园、检验检测中心、共享实验室、数智化工厂等。到2030年,争取招引5亿元以上项目1个。(牵头单位:县投创中心,责任单位:经济开发区、县农业农村局、县科商工信局、县中药产业中心)
(四)实施市场经营诚信工程
10.构建标准体系。围绕育种、种植、加工、包装、销售等环节,制修订金寨灵芝地方标准、行业标准。鼓励企业通过ISO9001、ISO22000、HACCP认证,引导企业严格执行生产加工标准,实现灵芝生产有标可依、产品有标可检。支持金寨灵芝“食字号”“妆字号”“药字号”“健字号”等高值化的功能食品、化妆品、医药、保健产品开发。建立金寨灵芝产品溯源体系,做到金寨灵芝源头可溯、去向可查。(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卫健委、县农业农村局、县中药产业中心)
11.优化市场秩序。加快推进“金寨灵芝”“金寨灵芝孢子粉”等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申报。加强对“金寨灵芝”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授权、使用和监管。制定出台“金寨灵芝”“金寨灵芝孢子粉”产品等级指导标准。规范灵芝市场秩序,依法取缔无证生产经营,依法打击非法添加、以假充真、假冒侵权、欺行霸市等违法行为,持续整治恶意比价、相互诋毁、造谣传谣、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及时曝光典型案例,形成有效震慑。(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中药产业中心)
12.发挥协会作用。加大对灵芝产业协会的管理和支持力度,充分发挥协会公用品牌使用管理、行业市场秩序监督、产业规划引领、协调服务等作用,不断扩大协会影响力。加强对会员企业的教育和管理,引导依法经营、合规生产,鼓励协会成员之间资源共享、诚信经营、风险共担、互利共赢。(牵头单位:县中药产业中心,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市场监管局)
(五)实施品牌营销创建工程
13.做响区域公用品牌。积极参加中国品牌价值评价,挖掘保护“金寨灵芝”文化遗产、非遗传统技艺。制定“金寨灵芝”公用品牌全方位宣传方案,统一开展“金寨灵芝”在重点城市、重点区域、重点媒体等平台的宣传活动。制定“金寨灵芝”公用品牌使用标准,加强“金寨灵芝”公用品牌使用管理,通过管理倒逼企业生产经营合规、产品质量得到保证。持续举办全国药用菌产业发展大会、专家论坛、摄影书画、产品包装设计等活动。(牵头单位:县工作专班办公室,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市场监管局、县城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体育局、县融媒体中心、县文旅产业发展公司、县中药产业中心)
14.推进企业品牌创建。鼓励企业在北京、上海、广州、合肥等大中城市融合宣传公用品牌、企业品牌、产品品牌,设立金寨灵芝品牌形象店、产品体验中心。鼓励企业赴省内外参加药品展、大健康产品展等展销会,鼓励企业参加国家或省级优质产品评比。帮助灵芝企业申报安徽省商标品牌示范企业。鼓励企业建立海外自有品牌,拓展自营出口渠道,提升企业知名度和“金寨灵芝”品牌影响力。(牵头单位:县工作专班办公室,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城管局、县科商工信局、县文旅产业发展公司、县中药产业中心)
15.推动文旅融合发展。将“金寨灵芝”文化博物馆、灵芝文化旅游景点等纳入全域旅游发展规划,打造一批灵芝康养旅游精品线路。鼓励企业与旅行社、民宿、景区等文旅企业联合开展精品灵芝游等活动。到2030年,建成县灵芝文化博物馆、灵芝文化旅游景点2个、灵芝文旅融合基地8个、打造灵芝康养旅游精品线路3条,其中2025年建成文旅融合基地5个,打造精品线路1条。(牵头单位:县文旅体育局,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文旅产业发展公司、县中药产业中心)
二、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金寨灵芝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工作专班,县人大常委会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县直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大常委会农工委,工作专班主要负责统筹协调金寨灵芝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过程遇到的问题,建立全产业链发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建立定期调度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牵头单位:县工作专班办公室,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农业农村局、县中药产业中心)
(二)强化政策保障。出台支持金寨灵芝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整合资金加大对良种繁育、基地拓展、研发加工、市场监管、品牌创建等环节支持力度。落实灵芝特色农业保险政策。探索开发灵芝金融授信产品。优先安排灵芝产业建设用地,配套公共服务等基础设施。(牵头单位:县政府办,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中药产业中心、县自然资源局)
(三)强化人才支撑。充分发挥中药产业顾问组、科技特派团、专家智库等科技支撑作用,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建立人才对接机制,招引一批善管理、会营销的创业人才、管理人才,培育一批懂种植、精加工的专业技术人才。(牵头单位:县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科商工信局、县人社局、县中药产业中心)
附件:1.金寨灵芝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工作专班人员名单
2.金寨灵芝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附件1
金寨灵芝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
工作专班人员名单
组 长:程东中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副组长:陈永开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吕 锐 县政府副县长
张元林 安徽金寨经济开发区(现代产业园区)
纪工委书记
成 员:黄正先 县人大常委会农工委主任
张英国 县政府办副主任、县优化营商环境和
政务公开服务中心主任
余海成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委人才工作局局长
曹作义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陈贤禄 县财政局局长
张 乔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汪光毅 县科商工信局局长
汪 海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沈庭东 县林业局局长
王成东 县卫健委主任
黄劲松 县文旅体育局局长
王 明 县民政局局长
李夕全 县审批局局长
郑汉涛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王同明 县人社局局长
陈善文 县城管局局长
唐 宁 县投创中心主任
杜继甫 县中药产业中心主任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大常委会农工委,黄正先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金寨灵芝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
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序 号 |
事项 |
重点任务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一、菌种培育提质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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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开展种质资源保护 |
开展种质资源调查。 |
县中药产业中心 |
县农业农村局 县林业局 |
开展野生环境灵芝种植试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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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金寨县食药用菌种质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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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提升菌种生产能力 |
指导菌种生产主体申请灵芝母种、原种生产许可。 |
县农业 农村局 |
县中药产业 中心 |
培育2-3家菌种生产主体。 |
县中药产业中心 |
县农业农村局 |
||
探索制定灵芝液体菌种生产技术规程,示范推广袋料灵芝液体菌种数字化生产应用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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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或提升2-3个灵芝养菌中心,示范推广“菌棒工厂化集中生产+主体基地分散出芝”模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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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选育推广优质菌种 |
开展航空航天育种、建设良种繁育基地。 |
县中药产业中心 |
县农业农村局 |
建设“金芝1号”“金芝2号”等新品种试验示范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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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育灵芝新品种2-3个,推广应用灵芝新品种2个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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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绿色基地增量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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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加快规模化基地 建设 |
支持经营主体利用山场、林地、荒地、闲置大棚、闲置厂房开展规模化种植。鼓励县内主体使用金寨灵芝优质菌种和栽培技术在大别山其他县区发展绿色基地。 |
县农业 农村局 |
县林业局 县中药产业 中心 |
落实特色农业保险政策。 |
县农业 农村局 |
县中药产业 中心 |
||
5 |
加强基地质量管控 |
加强种植技术培训和指导,规范土壤消毒、病虫害安全防治,推广绿色防控、废旧菌袋(棒)无害化处理和再利用技术。 |
县中药产业 中心 |
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 |
加强原料种植源头管控、种植基地监管和风险监测。 |
||||
推进GAP基地建设,促进已获批灵芝“十大皖药”产业示范基地提质增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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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建设标准化示范 基地 |
推广袋料无土、立体、林下仿野生等栽培模式,建设标准化示范基地。 |
县中药产业 中心 |
县农业农村局 |
三、龙头企业壮强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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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培育龙头企业 |
建立灵芝企业目录清单。 |
县中药产业 中心 |
|
支持中小微企业成长为规模以上企业,规上企业成长为亿元龙头企业。 |
县农业 农村局 |
县科商工信局 县中药产业中心 |
||
鼓励企业开展“三品一标”认证 |
县农业 农村局 |
县中药产业中心 |
||
8 |
支持技改研发 |
鼓励企业加大技改,建设精深加工生产线。 |
县科商 工信局 |
县农业农村局 县中药产业中心 县科协 |
支持企业与科研院所建立紧密的产学研合作关系,研发新产品,建设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质检中心、工程技术中心等。 |
||||
9 |
深化“双招双引” |
引进全国中医药大健康行业的头部企业、创新型企业入驻金寨现代产业园区,建设灵芝文化体验园、检验检测中心、共享实验室、数智化工厂等。 |
县投创中心 |
经济开发区 县农业农村局 县科商工信局 县中药产业中心 |
四、市场经营诚信工程 |
||||
10 |
构建标准体系 |
制修订金寨灵芝地方标准、行业标准。 |
县市场监管局 |
县卫健委 县农业农村局 县中药产业中心 |
鼓励企业通过ISO9001、ISO22000、HACCP认证,引导企业严格执行生产加工标准。 |
||||
支持金寨灵芝“食字号”“妆字号”“药字号”“健字号”等高值化的功能食品、化妆品、医药、保健产品开发。 |
||||
建立金寨灵芝产品溯源体系。 |
县农业农村局 |
县市场监管局 县中药产业中心 |
||
11 |
优化市场秩序 |
加快推进“金寨灵芝”“金寨灵芝孢子粉”等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申报。加强对“金寨灵芝”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授权、使用和监管。 |
县市场监管局 |
县公安局 县农业农村局 县中药产业中心 |
制定出台“金寨灵芝”“金寨灵芝孢子粉”产品等级指导标准。 |
||||
规范灵芝市场秩序,依法取缔无证生产经营,依法打击非法添加、以假充真、假冒侵权、欺行霸市等违法行为。 |
||||
12 |
发挥协会作用 |
加大对灵芝产业协会的管理和支持力度,充分发挥协会公用品牌使用管理、行业市场秩序监督、产业规划引领、协调服务等作用,不断扩大协会影响力。加强对会员企业的教育和管理。 |
县中药产业 中心 |
县民政局 县市场监管局 |
五、品牌营销创建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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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做响区域公用品牌 |
积极参加中国品牌价值评价。 |
县市场监管局 |
县中药产业中心 |
挖掘保护“金寨灵芝”文化遗产、非遗传统技艺。 |
县文旅 体育局 |
县中药产业中心 |
||
制定“金寨灵芝”公用品牌全方位宣传方案(设计“金寨灵芝”Logo、广告语、吉祥物,开发“一部专题片、一套书、一台戏、一首歌”等系列宣传产品)。举办摄影书画、产品包装设计等活动。统一制作“金寨灵芝”公用品牌宣传内容。统一开展“金寨灵芝”在重点城市、重点区域、重点媒体等平台宣传活动。 |
县工作专班 办公室 |
县委宣传部 县城管局 县农业农村局 县文旅体育局 县融媒体中心 县文旅产业 发展公司 县中药产业中心 |
||
制定“金寨灵芝”公用品牌使用标准,加强“金寨灵芝”公用品牌使用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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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举办全国药用菌产业发展大会、专家论坛。 |
县中药产业 中心 |
县农业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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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推进企业品牌创建 |
支持企业在北上广深等大城市及飞机场、高铁、高速等区域,省级以上电视台、自媒体等平台融合宣传公用品牌、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 |
县工作专班 办公室 |
县委宣传部 县农业农村局 县文旅产业 发展公司 县中药产业中心 |
鼓励企业在外地设立金寨灵芝品牌形象店、产品体验中心。 |
县工作专班 办公室 |
县农业农村局 县中药产业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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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企业赴省内外参加药品展、大健康产品展等展销会,鼓励企业参加国家或省级优质产品评比。 |
县文旅体育局 县农业农村局 |
|||
帮助灵芝企业申报安徽省商标品牌示范企业。 |
县市场监管局 |
县中药产业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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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企业建立海外自有品牌,拓展自营出口渠道,提升企业知名度和“金寨灵芝”品牌影响力。 |
县科商工信局 |
县中药产业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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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推动文旅融合发展 |
新建县“金寨灵芝”文化博物馆。 |
县文旅体育局 |
县农业农村局 县文旅产业发展公司 县中药产业中心 |
打造1-2处灵芝文化旅游景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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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成一批“金寨灵芝”文旅融合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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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一批灵芝康养旅游精品线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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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企业与旅行社、民宿、景区等文旅企业联合开展精品灵芝游等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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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强化政策保障 |
出台支持金寨灵芝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 |
县政府办 |
县农业农村局 县中药产业中心 |
整合资金加大对良种繁育、基地拓展、研发加工、市场监管、品牌创建等环节支持力度。 |
县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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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开发灵芝金融授信产品。 |
县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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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安排灵芝产业建设用地,配套公共服务等基础设施。 |
县自然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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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强化人才支撑 |
充分发挥中药产业顾问组、科技特派团、专家智库等科技支撑作用,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建立人才对接机制,招引一批善管理、会营销的创业人才、管理人才,培育一批懂种植、精加工的专业技术人才。 |
县委组织部 |
县农业农村局 县科商工信局 县人社局 县中药产业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