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3415240018/202506-00105 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
内容分类: 县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文日期: 2025-06-26 08:47:07
发布机构: 金寨县政府办 生成日期: 2025-06-26 08:47:07
来源单位: 金寨县政府办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4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文  号: 词:

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4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2025-06-26 08:47 来源:金寨县政府办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江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理顺村集体三资管理部门职责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成立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领导组的问题。省委、市委明确要求:严明议事协调机构设立条件,规范审批程序,新设立的议事协调机构要报上级批准。目前,我县保留的25个议事协调机构已经市委、市委编委批准,并报省委编委备案,另外新成立村集体三资管理专项领导组无法获批。同时,现在保留的25个议事协调机构中含有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其职能包含了指导乡镇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

二、在乡镇农业农村管理服务中心增设农经股的问题。20247月,《乡镇机构设置方案》明确:乡镇财政和资产管理服务中心资产管理股负责国有资产管理、三资管理等工作。在乡镇农业农村管理服务中心增设农经股职责重复,设置依据不充足。且县财政局三定规定中明确:县财政局农村财政管理股负责全县乡镇财政管理工作,指导村集体经济财务管理。村集体三资管理职责由乡镇财政和资产管理服务中心承担更有利于工作上下对接。

三、关于要求配备农村集体资产监管人员,常态化开展监管工作问题。经了解,各乡镇财政和资产管理服务中心已配有三资会计,负责对村集体三资进行监管。建议县财政局加大业务指导力度。

办复类别:C

联系单位:县委编办

联系电话:0564-7356152  

 

中共金寨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56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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