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村级乡村振兴专员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2025年村级乡村振兴专员经费
(2)立项依据。《关于发布2023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的通知》(皖人社秘〔2023〕186号)
(3)实施主体。金寨县农业农村局
(4)起止时间。2025年1月至2025年12月
(5)项目内容。为更好开展乡村振兴工作,聘请乡村振兴专员协助推进各项工作,保障乡村振兴专员工资及社保经费。
(6)年度预算安排。1221.89万元
(7)绩效目标。聘请乡村振兴专员开展乡村振兴工作,协助推进各项工作,保障乡村振兴工作顺利开展所需的专员工资等费用,有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2.“农业农村管理服务经费”项目。
(1)项目概述。2025年农业农村管理服务经费
(2)立项依据。中央1号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政府工作报告、省市主管部门业务要求及农业农村局部门职责。
(3)实施主体。金寨县农业农村局
(4)起止时间。2025年1月至2025年12月
(5)项目内容。承办金寨县农业农村局、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完成年度任务。
(6)年度预算安排。380万元
(7)绩效目标。保障农业农村局人员经费支出,保障机关和局下属事业单位的日常运转,保障档案法治宣传、保密培训、网络安全运维等工作,实施大鲵自然资源保护区、长江河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十年禁捕工作。
3.“2025_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
(1)项目概述。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2)立项依据。财政部 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1〕19号)。
(3)实施主体。23个乡镇及相关项目主管部门
(4)起止时间。2025年1月至2025年12月
(5)项目内容。根据上级部署要求,完成年度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任务,补齐必要的基础设施短板,大力发展乡村产业。
(6)年度预算安排。23513万元
(7)绩效目标。通过项目建设,培育和壮大欠发达地区优势特色产业发展,支持农业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支持必要的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补齐必要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短板。
4.“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
(1)项目概述。2025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
(2)立项依据。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财农〔2016〕857号)、《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的补充通知》(皖财农〔2021〕421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农〔2024〕1286号)。
(3)实施主体。金寨县农业农村局
(4)起止时间。2025年1月至2025年12月
(5)项目内容。通过项目建设,促进农业绿色发展,保障粮食安全,维护农民利益,提高耕地地力。
(6)年度预算安排。3727万元
(7)绩效目标。补贴资金用于全部兑付全县范围内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支持耕地地力保护。
5.“中央链式产业-农事服务项目”项目。
(1)项目概述。2025年中央链式产业-农事服务项目
(2)立项依据。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粮油生产保障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农〔2023〕405号)。
(3)实施主体。金寨县农业农村局
(4)起止时间。2025年1月至2025年12月
(5)项目内容。加快推进我县水稻产区集中育秧设施建设,补齐水稻种植环节机械化短板,提高水稻机插秧水平。
(6)年度预算安排。300万元
(7)绩效目标。集中资金和技术,重点抓好集中育秧这个关键,加快提升我县育秧服务能力,提高水稻机插秧水平,力争我县水稻机插秧率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