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2025年11月3日县十八届人民政府第49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新修订的《金寨县自建房屋建设和安全管理办法》(金政办 〔2025〕5号), 原《金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寨县自建房屋建设和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金政办〔2023〕5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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