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3415240018/202605-00002 信息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内容分类: 其他文件 发文日期: 2026-04-30 15:27:55
发布机构: 金寨县政府办 成文日期: 2026-04-30 00:00:00
来源单位: 金寨县政府办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2026年4月30日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金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寨县2026年30项民生实事责任清单的通知
文  号: 〔2026〕—11 词: 民生工作

金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寨县2026年30项民生实事责任清单的通知

2026-04-30 15:27 作者:县发改委 来源:金寨县政府办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2026〕—11


各乡镇人民政府,安徽金寨经济开发区(金寨现代产业园区)管委,安徽金寨技师学院(金寨职业学校),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安徽省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630项民生实事安排方案的通知》(皖民生办〔20261号)、《六安市民生就业促进劳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630项民生实事责任清单的通知》(六民生办〔20261号)精神,现将《金寨县202630项民生实事责任清单》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压实主体责任,细化落地举措。各项目牵头单位作为民生实事的责任主体与实施主体,要将民生项目推进纳入年度核心工作清单。通过细化项目实施细则、精准锚定服务覆盖群体、动态调整资源供给等方式,确保项目举措与群众真实需求精准匹配。全程强化过程管控与质量监管,明确岗位任务清单,落实个人责任分工,保障项目推进无死角。

二、强化协同联动,构建闭环管理。各牵头部门要切实履行统筹协调职责,通过制定阶段性推进计划、建立跨部门定期会商制度等方式,破解要素保障等关键堵点。配合单位要强化全局意识,主动对接牵头部门,及时提供政策支撑、资源调度等保障服务,形成上下衔接、左右协同的联动格局。县财政部门要指导各单位统筹整合各级资金,实时跟进资金拨付使用情况,加强绩效评估管理,提升资金使用精准度与效益。

三、严守务实作风,深化惠民实效。要秉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坚决杜绝重形式、轻实效的工作倾向。依托政务新媒体平台与基层服务阵地同步开展政策解读,重点针对特殊群体开展定向宣传推送。同时注重总结提炼实践经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民生服务样板,推动民生工作从“政府供给导向”向“群众需求导向”转变。

 

 

金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430


金寨县202630项民生实事责任清单

序号

类别

项目名称

县级责
任单位

县级目
标任务

县级推进措施

1

一、促进就业(2项)

促进重点人群就业行动

县人社局

实施促进重点人群就业行动,对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发放一次性求职补贴,因地制宜建设街道(乡镇)“三公里”就业圈服务站1个,支持技工院校招收“两后生”和适龄农民工、失业人员、未就业高校和职业学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开展全日制系统技能培养。

对符合条件的2027届困难高校毕业生、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按1500/人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求职补贴。及时发布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公告,引导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网上申报,及时审核校验申请信息,及时足额发放。对信息系统自动审核校验不通过且申请人有异议的,通过线下申请并组织人工审核校验。对审核通过符合申领条件的毕业生,通过“银行代发、直补到人”的方式,将补贴资金足额发放到毕业生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或毕业生提供的银行账户。

以县城为中心,规范化建设1个“三公里”就业圈服务站。提供招聘求职、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培训等就业服务。

指导安徽金寨职业学校制定年度招生计划,面向 “两后生”、适龄农民工、失业人员、未就业高校和职业学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开展全日制系统技能培养,计划全年招生1000人。从就业补助资金中按照中级技工班800/人、高级技工班1000/人、预备技师班 1500/人的标准给予培养院校补贴,同一院校、同一学生不重复享受补贴。

2

一、促进就业(2项)

推动实现残疾人较高质量就业

县残联

为有需求的残疾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不低于331人次。

通过线下培训、互联网+培训等多种形式,依托各级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职业院校和社会机构等,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注重残疾人培训实效和质量,提升培训的规范化和专业化水平。

依托中国残疾人就业管理系统,对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培训项目及实施进度实施全流程数字化管理,规范培训流程、强化过程监管、优化资源配置,全面提升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的精准性、规范性和实效性,助力残疾人高质量就业创业。

3

二、社会保障(2项)

加快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县民政局

加快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建设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综合体)1个、农村幸福院14个。

在梅山镇龙岗社区利用闲置幼儿园改建嵌入式养老机构(综合体)1个,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建设运营等支持政策。

按照“有固定场所,有服务设备,有服务内容,有服务队伍,有管理制度,有资金保障”的要求,优先在老年人口特别是留守老年人较多、服务需求大、居住相对集中的14个行政村或自然村规划建设农村幸福院。

建立敬老院运营管理经费保障长效机制,将已建成运营的公办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机构所需补助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统筹保障。督促敬老院规范运营,加强内部安全管理,提升服务质量。

4

二、社会保障(2项)

加强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

县民政局

加强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推进城乡公益性公墓配套设施改造以及提升管理维护水平。

落实《六安市殡葬设施国土空间专项规划》要求,加强财政和土地供应保障,依法依规审批建设殡葬设施。

对已建成公益性公墓加强规范性管理,严格执行政府定价,逐步推动惠民殡葬政策提标扩面。

5

三、困难群体救助(7项)

城乡特困家庭筛查和兜底工作

县民政局、县医保局

精准做好城乡特困家庭筛查和兜底工作,对困难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给予分类资助。

“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优服务”为依托,对城乡分散供养特困家庭人员、失能半失能人员及孤寡老年人等特殊困难家庭进行全面筛查,通过建立台账、监测预警、动态调整等,实施精准救助。

动态调整2026年度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严格落实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确定,并按月足额发放。为低保对象中入住养老机构的失能老年人提供集中照护服务,予以集中照护服务补助。

根据民政、农业农村部门认定的困难群众身份属性,由医疗救助资金对困难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分类资助。其中,对特困人员、孤儿给予全额资助,对低保对象给予90%定额资助,对符合条件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给予50%定额资助,剩余费用由个人按规定缴纳。

6

三、困难群体救助(7项)

开展困难职工帮扶救助和困难群众法律援助

县总工会、县司法局

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及省级财政困难职工帮扶资金,为60户困难职工提供生活救助、子女助学、医疗救助。对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按照深度困难、相对困难、意外致困三个梯度进行帮扶救助,发放帮扶救助金。开展困难群众法律援助工作,全县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不少于814件,实现民事、行政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刑事通知辩护案件法律援助全覆盖。

建立健全基层工会摸底排查、县级工会主动发现、职工自主申报机制,引导困难职工通过职工之家APP等网上渠道申请帮扶救助。根据职工家庭收入和刚性支出因素综合评估,分层建立困难职工档案,将符合条件的对象全部纳入救助范围,力争做到“应建尽建、应帮尽帮、动态管理”。

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职工困难帮扶资金项目支持、省级财政加强困难职工帮扶资金筹措,不足部分由县工会承担。对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生活救助按照不超过12个月当地城市低保标准确定,子女助学按照不超过每生每年10个月当地城市低保标准确定,医疗救助标准按照不超过个人承担部分的70%确定。

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妇女和军人军属等作为法律援助重点服务对象,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健全法律服务网络。组织开展法律援助案卷质量评查活动,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量。

7

三、困难群体救助(7项)

实施困难残疾人康复工程

县残联

1654名残疾人提供康复救助。

151名有康复需求的0-14周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提供康复训练救助。补助标准为全时段康复训练0-6周岁儿童不低于1.7万元/人,7-14周岁儿童不低于1.5万元/人;预约单训康复训练儿童每人不低于1.2万元,以上均包含残疾儿童在训期间的生活补贴2000元。

1011名困难精神残疾人提供药费补助,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元。

492名有需求的持证残疾人和残疾儿童提供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救助。其中,为15名残疾儿童适配假矫形器或其他辅助器具提供救助,残疾儿童适配假肢矫形器每人补贴5000元,适配辅具每人补助1500元,实际支出不足上述标准的,按实际支出予以补助。

8

强化困难退役军人服务保障

县退役军人局

强化困难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帮扶困难退役军人和军属烈属279人。

落实县、乡、村三级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工作机制,主动发现、精准识别困难优抚对象,建立健全困难帮扶系统。

加大对因重大疾病、下岗失业、家庭变故、自然灾害等致困的退役军人帮扶救济力度。落实国家、省有关文件要求,加强与教育、民政、财政、住建、卫健、医保等部门的沟通联系,有针对性开展帮扶。

将困难退役军人帮扶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用足用好“迎驾长城基石工程”社会帮扶资金,引领更多社会组织、爱心企业、志愿组织加入崇军关爱行列。

9

三、困难群体救助(7项)

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

县教育局

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14303人次。

加强与民政、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等部门的信息数据共享,对特殊困难家庭学生进行动态监测、及时发现、主动资助。指导各地各校资助部门按照国家政策要求,做好各类奖助项目的评审发放,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及时足额发放资助资金。

做好学生资助宣传工作。在中高考、招生录取、新生开学等关键时间节点,通过印发致初、高中毕业生的两封信、上好资助政策班会课、印发资助政策指南、开通热线电话,加强资助政策、资助成效的宣传。

10

实施“阳光家园计划” 项目

县残联

为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不少于89人。

通过寄宿托养、日间照料、居家托养等多种形式,为就业年龄段(16-59周岁)的智力、精神及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技能培训、心理支持等综合性托养服务,满足其个性化、多层次需求,促进社会融入与能力提升。

寄宿制托养服务每人每年补贴12000元,日间照料托养服务每人每年补贴4000元,居家托养服务每人每年补贴2000元。残疾人托养服务所需资金,在省级资金的基础上,不足部分由市、县政府从财政安排的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中统筹安排。

按照《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规范》(GB/T37516-2019)要求,规范实施项目,提高服务专业化水平。

11

三、困难群体救助(7项)

持续优化无障碍环境

县残联

30户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

优先改造易返贫致贫监测户、“一户多残”“以老养残”、就业年龄段残疾人等特殊困难残疾人家庭。采取残疾人家庭自行改造、残联补贴的方式,增强改造个性化、人性化水平,提升改造质量。

省级以上财政给予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补助不足部分由市、县财政承担。

加强资金监管,严格资金使用管理,确保资金高效利用,切实提高改造实效。

12

四、教育惠民(3项)

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

县教育局

156间中小学教室光环境进行改造,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每天综合体育活动时间不低于2小时。

指导各校活用义务教育学校薄弱环节与能力提升资金,开展体育场馆建设、设施设备采购等工作,加强项目管理和调度。

统筹经费对光环境未达标的156间中小学教室实施光环境改造。

将落实教室光环境达标工程列为县级2026年近视防控重点工作。实施中小学阳光体育促进行动,将落实义务教育阶段每天开设1节体育课、课间 15 分钟、上午和下午各开设一次30分钟大课间体育活动等纳入教育督导内容。

做好教室光环境改造相关政策宣传解读,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13

实施普通高中学位扩容工程

县教育局

加强普通高中学位供给,加快扩大普通高中招生规模。2026年全县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比例不低于70%

推进普通高中办学条件改善项目建设,持续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

稳妥做好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指导各地落实高中阶段毛入学率、普通高中录取率目标,科学编制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细化到各招生单元和具体学校,稳妥扩大普通高中招生规模。

14

四、教育惠民(3项)

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

县教育局、县财政局

紧扣国家及省政策部署,统筹中央、省、县、县四级财政资金,对全县符合条件的学前一年在园幼儿全面落实保育教育费减免政策,实现应免尽免。

免除全县公办幼儿园学前一年在园儿童保育教育费。对在已审批设立的民办幼儿园就读的学前一年适龄儿童,参照县内同等级公办幼儿园免除水平,相应减免保育教育费。免保育教育费标准,按照县发改、教育、财政部门批准的公办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不含伙食费、住宿费、延时服务费、杂费等)执行。民办幼儿园收取保育教育费高出免除水平的部分,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在园儿童家庭收取;收取保育教育费低于免除水平的,据实执行。

定期测算县域内公办幼儿园办园成本、保育教育费实际收费等情况,根据幼儿园等级及时调整保育教育费生均实际收费水平。县教育局于每学期开学2个月内,根据实际在籍在校幼儿数测算免保育教育费资金需求,中央、省市资金和县级预算不足部分由县财政兜底保障,并及时发放到园。

细化免保育教育费工作落实举措,按照市特一类、市一类和县一类幼儿园评估结果,分类明确不同等级公办园相应的补助水平,并利用中央和省提前下达资金优先保障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运转和教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多渠道宣传免费学前教育政策,畅通反映问题渠道并公开监督方式,回应社会关切,保障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惠民举措平稳实施。

15

五、卫生健康(2项)

实施妇幼健康筛查项目

县卫健委

为农村地区适龄妇女提供14500人次宫颈癌、5000人次乳腺癌免费筛查服务;开展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和新生儿听力障碍筛查,筛查率分别达到98%以上和95%以上。

为农村地区适龄妇女(35-64岁)免费提供14500人次宫颈癌、5000人次乳腺癌检查服务。国家、省级财政按照宫颈癌人均49元、乳腺癌人均79元的标准对14500人次宫颈癌和5000人次乳腺癌检查给予补助;充分利用电视、网络等媒体,开展妇女“两癌”防治相关政策和信息的宣传教育,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两癌”防治的良好氛围。

严格按照《新生儿疾病筛查管理办法》和《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规范》的要求,免费组织实施新生儿两种遗传代谢病和听力筛查工作。组织对项目相关人员进行专题培训,开展项目监督指导及效果评估,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强化风险防控机制,确保项目规范有序推进。

16

五、卫生健康(2项)

实施“人工智能+基层应用”提升工程

县卫健委

无年度任务。

_

17

六、环境保护(2项)

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

县生态环境分局

动态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巩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成效。

根据市级“卫星遥感”结果,对反馈的疑似黑臭水体点位开展现场核查;在日常工作中、季度警示片拍照中重点关注农村水体,发现疑似黑臭水体立即组织整治。

对治理完成的3条农村黑臭水体定期开展水质检测,巩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建立长效管护制度,安排管护人员定期开展水体巡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防止水体返黑返臭。

18

深入推进餐饮油烟、噪声、恶臭异味及道路扬尘问题整治行动

县生态环境分局

持续推进餐饮油烟、噪声、恶臭异味及道路扬尘问题整治行动,群众“家门口”的生态环境问题得到有效整治。

持续开展群众 “家门口” 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系统梳理信访举报、12345 热线等渠道反映问题,建立动态清单台账,并按月调度。

督促餐饮企业规范安装使用油烟处理设施,按照市局要求和指导在餐饮集中区推广集约化 “绿岛” 模式,对未设置独立烟道以及对周边群众影响严重的,引导其退出或搬迁。重点整治工业企业、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社会生活等领域噪声扰民问题。

针对垃圾收集转运环节、园区企业废气排放、畜禽养殖等异味扰民问题分类施策,优化垃圾清运的频次和方式,严查企业废气超标排放及跑冒滴漏。及时排查道路扬尘问题线索,督促建筑工地落实“六个 100%”措施,加强国省道等问题多发路段的维护和保洁。

19

七、交通出行(2项)

深入推进新一轮 “四好农村路” 建设

县交通局

做好“四好农村路”日常管护工作,2026年度暂无建设任务。

建立健全县乡村三级路长制组织管理体系,将“路长制”工作纳入政府绩效目标考核范围,严格落实监管责任,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公路养护和管理。

督促乡镇提前做好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占用生态保护红线等制约因素的报批工作,按照设计要求和规范标准,有序推进农村公路提质改造项目申报、实施。

20

 

提升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服务效能

县财政局、县公安局

提升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服务效能,力争全年垫付金额超过100万元,惠及超过20个符合救助条件的个人。

优化运行机制。推行“一站式”服务,简化申请审核流程,授权医疗机构紧急垫付,进一步提高救助基金垫付分级审核工作效率,制定救助基金垫付工作指引,更好发挥救助基金“救命钱”作用。

拓展覆盖范围。细化困难情形认定,扩大垫付范围,进一步完善救助基金管理机制,简化申请手续,缩短垫付流程,依法依规做好垫付资金追偿,强化资金保障,加强使用绩效评估,加大追偿力度。

强化宣传培训。确保政策执行准确无误,进一步加大救助基金政策宣传力度,持续提高救助基金社会知晓度。

21

八、文体服务(3项)

完善便民文化设施

县文旅体育局

实施公共文化空间工程,开展公共文化空间建设,2026年建成6个公共文化空间。

按照“布局科学、规模适当、业态多元、特色鲜明”的要求,选择2026年公共文化空间建设点位。

组织全县公共文化空间定期举办好书推荐、音乐赏析、非遗体验等文化活动,满足群众多层次、个性化文化需求,举办各类文化活动200余场,年服务群众2万人次以上。

根据省文化空间评级标准和服务规范,积极组织全县公共文化服务空间参与评估定级、绩效考核、动态管理,争取省级评定一、二、三级文化空间的奖补资金。

22

开展送戏进万村活动

县文旅体育局

全县每个行政村演出不少于1场(全县214场)。

由县文旅体育局统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每村每年安排一场“送戏进万村”惠民演出,专项资金4400元每场。

制定实施方案,对接群众需求,制定符合乡村实际、体现乡土特色、内容健康向上、形式丰富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节目清单。每场演出时长一般不少于100分钟。

鼓励县级文化馆、乡镇综合文化站指导所在乡镇、村业余文艺团队参与演出。鼓励开展“送戏 +”(景点景区、街区、文化园区、商业综合体等)行动,提升“送戏”质效,助力乡村振兴。

引导演出院团利用新媒体平台直播“送戏”演出,创作 “送戏”短视频,增强“送戏”品牌美誉度和影响力。

23

八、文体服务(3项)

加强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

县文旅体育局

加大适老化、适儿化健身设施配建力度,建设口袋体育公园1个。

结合公共体育设施补短板工程与“和美乡村”建设,选择适合配建体育设施的口袋公园,建设篮球、乒乓球等群众喜爱的健身场地,配建适老化、适儿化健身器材,进一步丰富群众身边的健身设施。

在属地口袋体育公园开展社区运动会、全民健身志愿服务等赛事活动,带动广大群众参与健身,指导群众科学健身,提高场地设施利用率。

24

九、城乡建设(4项)

稳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

县城管局、县铁塔公司

完成城镇老旧小区改造8个,开展住宅小区屋面渗漏、外墙脱落专项治理,维修屋面外墙渗漏面积1554平方米。大力推广铁塔 “一分钱充电” 惠民服务,在古井红郡、幸福家园、锦绣书院、玖隆财富广场、香江名座、渼树公馆、阅山悦府等7个小区配备一分钱惠民充电端口700个。

将符合条件的老旧小区纳入年度改造计划,有序实施改造,完善小区公共配套设施。

积极争取中央、省、市资金支持,缺口资金由县级财政进行兜底,保障项目改造资金需求。

按规定程序规范启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及时对住宅小区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开展维修、改造与更新,保障小区安全稳定运行,维护居民基本居住权益。

加强改造后有物业公司小区的物业管理,提高老旧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水平。进一步畅通投诉渠道,建立快速响应机制,确保群众诉求能够快速响应,渗漏问题得到妥善处置。

结合金寨县住宅小区基础设施完善与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工作,联合运营企业在小区改造过程中科学布局配套电动自行车充电端口。通过企业让利惠民机制,大幅降低居民充电费用,从经济根源上引导居民规范充电,切实消除飞线充电、入户充电等违规安全隐患,有效提升小区改造民生实效与安全治理水平。

25

九、城乡建设(4项)

实施农村供水保障提升工程

县水利局

实施农村供水保障提升工程,开展规模化供水工程配套提升及小型供水工程升级改造,提升供水保障水平人口4万人。

强化目标管理。将市级分解的年度任务细化到各乡镇和项目点,明确实施方案。

强化建设调度。实行周统计、旬调度、月通报,对滞后项目进行预警,分级调度确保序时推进。

强化质量管理。开展县级全过程质量督查,对省级飞检、市级督查发现问题建立清单,闭环整改销号,不定期“回头看”,不断提升工程建设质量。

26

推动全省工会驿站提质增效

县总工会

完善提升9家工会驿站服务功能。

科学布局、动态调整工会驿站建设点位。因地制宜部署充实政策宣传、休息、饮水、热饭、如厕指引、手机充电、冰箱、应急药品、小维修工具、雨具、一键入会等基本服务内容,在具备条件的驿站增加优惠餐、电动车充换电等服务。依托驿站开展“四季送”、法律宣传、就业服务等公益服务。

引导各类驿站结合实际实施《工会驿站管理运维规范》,完善驿站日常管理制度,健全落实驿站定期暗访调研、工会干部包保联系、户外劳动者意见收集、驿站管理人员全员培训等工作制度,组织各级工会干部赴驿站开展“当一天站长”活动。

通过公益广告、宣传片、短视频征集等形式培植工会驿站品牌,广泛宣传党和政府及工会组织对户外劳动者的关心关爱,宣传工会驿站的服务功能、服务对象、服务成效,讲好工会驿站故事。及时更新“职工之家APP”、在高德、百度地图上线驿站位置和服务信息,建立工会驿站网络舆情应急处置机制。

27

九、城乡建设(4项)

深化邮政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建设

县邮政管理局、县邮政公司

推进邮快合作、客货邮融合发展,累计建设重点示范县运营中心不少于1个、重点乡镇运营中心不少于2个,村级综合便民服务站保持全覆盖。

统筹全县农村地区寄递物流资源,坚持“因地制宜、合理扩容、适度超前”的原则,推动邮政与快递、交通、供销、商贸流通等物流平台深化合作,共建共用末端配送网络,加快推广农村寄递物流共同配送模式,着力提升邮快合作业务规模,切实降低农村末端寄递成本。

坚持“政府支持、邮政主导、多方参与、利益共享”的农村客货邮联合运营机制,实现农村“客货邮”同网共配、统筹规划。2026年新建客货邮线路1条,年底累计建成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站90个。

服务全县高端绿色农产品产业发展,打通农产品上行“最初一公里”,依托邮政线上线下渠道拓宽销售网络,助力本地优质农产品对接全国大市场。

28

十、公共安全(3项)

“惠民菜篮子”行动

县发改委

实施“惠民菜篮子”行动,鼓励城区商超及社区连锁店运行“惠民菜篮子”。

鼓励运行门店通过订单合作、基地直采、集采集配的商业运行模式,加强生产、运输、仓储和零售环节精准高效衔接,减少流通等各环节运行成本,为平价惠民销售提供让利空间。

29

实施“食安名坊”培育行动

县市场监管局

培育2家“食安名坊”向市局推荐。

结合县域实际,鼓励有意愿、有条件的食品小作坊申请成为“食安名坊”培育对象。采取现场指导等形式,帮助培育对象补缺补差、规范提升。

择优推荐2家传统特色鲜明、生产管理规范、生产环境整洁、产品质量优良、知名度较高的食品小作坊作为“食安名坊”备选对象向市局申报。

加强对“食安名坊”的跟踪监管,掌握其生产经营状况,发现不能持续保持条件、发生严重食品安全违法违规问题以及转化为食品生产企业等情况时,及时向上级报告。

鼓励“食安名坊”在关键环节安装摄像头并接入安徽省食品安全“互联网+AI监管”平台。

30

十、公共安全(3项)

实施看得见的放心消费-学校食堂“互联网+AI+明厨亮灶”

县市场监管局

推动全县1234家学校食堂及4家校外供餐单位实现“互联网+AI+明厨亮灶”。

摸清全县各级各类学校食堂数量、已有摄像头数量、存储情况等底数,以及市场监管和教育部门已建平台相关情况。

对已接入教育和市场监管部门平台的学校食堂视频,以“平台对平台”方式与省级平台对接;对未安装摄像头以及已安装摄像头但未接入当地平台的学校食堂视频,以“点对平台”方式接入省级平台。

充分发挥智慧监管作用,及时处理平台推送违法违规行为,实现闭环管理。

推动全县各级各类学校食堂依照实际情况在食材库房、烹饪间、专间专区、餐饮具清洗消毒、分餐间、留样设施等场所设立足够数量的摄像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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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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