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县十八届人大七次会议第7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
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健全县域公租房信用管理与清退机制、盘活国有保障性住房资源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将公租房欠租行为纳入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存在实施障碍。我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由县发改委牵头,负责拟订全县信用体系建设的规章、标准和政策措施以及指导和监督管理全县企业和个人信用工作。经对接县发改委相关科室,县发改委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仅录入经法院判决后的失信被执行人、经行业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等信息,将公租房欠租行为纳入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缺少政策依据,目前尚不具备实施条件。
二、完善公租房清退机制。根据住建部《公共租赁住房管理
办法》,违规转租转借公租房、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租房、累计6个月以上拖欠租金的,公租房运营机构可责令承租人腾退。拒不腾退的,县资产公司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判决后,由法院、住建、公租房运营单位、公安、社区街道等相关部门组成清退小组,对室内物品登记造册、拍照取证,并全程摄像,确保腾退过程规范有序。
办复类别:C类
联系单位:金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564-7062798
金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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