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包括项目背景、主要内容及实施情况、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等。
项目名称:金寨县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编制项目
项目背景:根据《金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寨县专项规划编制清单的通知》(金政办秘〔2022〕19号)要求,我委承担《金寨县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编制任务,要求成果(规划文本、空间矢量数据、附图、附表)以标准数字化纳入同级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作为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的依据。
主要内容:根据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发展量,区域分布、类型结构等,将全县2022-2035年实施的独立占地充电基础设施布局纳入本地国土空间规划和配电网建设改造规划,加强城市停车场规划与充电基础设施规划衔接,科学合理布局充电设施,有效解决充电设施不方便的问题,促进我县电动汽车产业发展。
实施情况:2022年8月26日,我委通过安徽省政府采购平台单一来源采购模式委托安徽省省电力设计院开展《金寨县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工作。2022年11月21日,规划通过专家评审。
资金投入:预算金额55万元,最终合同金额46.1万元。
使用情况:资金按照合同要求,项目启动支付23.05万元,项目评审完成后支付23.05万元,目前资金已全部支付完成。
(二)项目绩效目标。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战略部署,大力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电动汽车推广应用,加强统筹规划,统一标准规范,形成布局合理、科学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编制《金寨县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以标准数字化纳入同级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作为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的依据。
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成立工作组,制定考核方案。为做好金寨县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绩效目标自评工作,我委成立了以委主任任组长,分管副主任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任组员的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能源科具体负责实施绩效评价工作,制定自评方案,审定后实施。
(二)深入实地,核查评价。为保障评价结果客观公正、实事求是,我委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各单位关于《金寨县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编制,了解了归还编制效果及存在的问题。
(三)形成报告,客观评价。对照年初项目绩效目标申报,通过对实施单位提交的材料查证复核和对现场评价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对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和效益情况进行绩效自评,并撰写绩效评价报告初稿,经委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最终形成绩效评价报告。
三、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
《金寨县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编制符合国家关于大力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要求,解决群众新能源汽车充电需求,具有必要性。规划编制内容符合我县实际情况,指导我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具有可行性。
四、绩效评价指标分析
(一)项目决策情况。根据《金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寨县专项规划编制清单的通知》(金政办秘〔2022〕19号)要求,我委承担《金寨县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编制任务,要求成果(规划文本、空间矢量数据、附图、附表)以标准数字化纳入同级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作为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的依据。因该规划涉及电力网架结构、国土空间勘测等,专业性高、时间要求紧,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安徽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承担《金寨县新能源布点规划》《金寨县综合能源改革试点规划》,对我县电网布局、新能源产业发展情况了解、对接深入,且其承担《安徽省“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安徽省“十四五”新能源充电设施发展规划及规划研究》、《亳州市中心城区停车专项规划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布点规划》、《蚌埠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宿州市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对省市充电设施规划的专业性和前瞻性强。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论证小组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二)项目过程情况。2022年10月4日,县政府召开全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专题会议,要求适当超前分期分批按需加快电动汽车充电桩基础设施建设,我委起草以县政府办文件成立金寨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管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城管局,统筹推进全县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
(三)项目产出情况。根据金寨县县域需求预测结果,按照适度超前原则明确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目标,统筹规划、科学布局,适度超前、有序建设,统一标准、通用开放,依托市场、创新机制的原则,全面完成金寨全境充电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并逐步实现与周边城市网络的连接,形成金寨与周边城市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区域网络。2022年8月26日,我委通过安徽省政府采购平台单一来源采购模式委托安徽省省电力设计院开展《金寨县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工作。2022年11月21日,规划通过专家评审,完成规划编制。为加强项目资金筹措,我委将该项目上报获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金融工具资本金贷款3000万元,后续建设资金根据需求追加。
(四)项目效益情况。规划至2025年全县需要建设2036个充电桩(直流充电桩 1666个,交流充电桩 370个),其中 公交车充电桩216个,环卫车充电桩15个,物流运输车充电桩 80个,社会公共充电桩1725个。2022年8月,我委谋划完成“金寨县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该项目由金寨县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总投资3亿元,在县城规划区和全县23个乡镇的商场、学校、宾馆、医院、办公区、旅游景点等现有公共建筑配建停车场和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桩2036个,对部分充电桩接入点变压器扩容,配套建设充电监控、视频安防、智能管理、运营维护系统。目前,项目已完成可研报告编制、项目建议书和可研报告审批、环评和土地预审意见等。
五、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系统性。加强金寨县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的顶层设计,从全县高度进行整体统筹。按照“桩站先行”的原则,适度超前建设,推进充电基础设施科学发展。二是经济性。结合不同领域、不同层次的充电需求,遵循“市场主导、快慢互济”的技术导向,城区以快充桩为主,旅游区以超充桩为主,合理布局充电基础设施,降低建设成本,节约土地资源。三是规范性。 规范建设,健全服务。加快完善充电标准体系,规范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实现充电服务平台之间的互联互通,提高充电服务的通用性、开放性和高效性。四是创新性。创新思路、市场主导、示范引领。持续开展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模式创新。加快完善政策环境,发挥市场主导作用,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激发市场活力。五是协同性。加强领导、协同推动、加快发展。落实地方政府充电基础设施发展的主体责任,建立由金寨县发展改革委牵头,积极谋划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加强资金筹集,积极与相关主管部门紧密配合的协同推进机制。
六、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由于该项目属于规划编制类项目,实施前期缺少清晰、可量化的绩效目标,对于项目目标绩效管理不够重视。
七、有关建议
进一步完善贯穿项目实施全过程(绩效目标管理、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的绩效管理机制,从项目绩效目标编制审核入手,加强财政资金的跟踪问效,及时纠正绩效偏差,延伸财政管理链条,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金寨县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编制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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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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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金寨县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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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 |
032-金寨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实施单位 |
032001-金寨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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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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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分值 |
执行率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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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资金总额: |
46.1 |
46.1 |
46.1 |
10 |
100.00% |
1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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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本年财政拨款 |
46.1 |
46.1 |
46.1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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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结转资金 |
0 |
0 |
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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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0 |
0 |
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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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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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战略部署,大力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电动汽车推广应用,加强统筹规划,统一标准规范,形成布局合理、科学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根据《金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寨县专项规划编制清单的通知》(金政办秘〔2022〕19号)要求,金寨县发改委承担《金寨县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编制任务,要求成果(规划文本、空间矢量数据、附图、附表)以标准数字化纳入同级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作为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的依据。搭建金寨县充电基础设施网络架构;满足近期投放的公交车、出租车、私乘车、小型物流车、旅游巴士等电动汽车充电需求。 |
聘请第三方企业并配合完成《金寨县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编制任务,规划文本通过专家评审,并以标准数字化纳入同级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作为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的依据。搭建金寨县充电基础设施网络架构;实现满足投放的公交车、出租车、私乘车、小型物流车、旅游巴士等电动汽车充电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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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分值 |
得分 |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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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50分) |
数量指标 |
完成规划编制数 |
=1个 |
1 |
1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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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规划可行性 |
通过专家评审 |
达成预期指标 |
20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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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完成评审印发时间 |
2022年11月 |
达成预期指标 |
1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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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全部费用 |
≤461000元 |
461000 |
1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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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30分) |
经济效益指标 |
加快充电设施投资 |
1亿元以上 |
达成预期指标 |
8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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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指标 |
方便居民新能源充电 |
投诉率下降50%以上 |
达成预期指标 |
7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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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指标 |
降低燃油汽车新增量 |
降低5%以上 |
达成预期指标 |
8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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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指标 |
增加新能源汽车数量 |
≥200辆 |
400 |
7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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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10分)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大于等于99% |
达成预期指标 |
1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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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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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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