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提前下达《金寨县2023年第一批财政衔接资金暨第一批统筹整合涉农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金乡振组〔2022〕10号)文件要求,我委主管的响洪甸中心村庄安置点配套工程已验收完成,现将项目实施情况予以公告。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金寨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监督举报电话:0564-7359335;12317
通讯地址:金寨县新城区莲花山路金寨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电子邮箱:ahjzfgwnj@163.com
金寨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4月5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基本情况 | 资金使用情况 | 项目实施结果 | 检查验收结果 | 绩效目标实现 | 备注 |
1 | 响洪甸中心村庄安置点配套工程 | 项目实施地点为麻埠镇响洪甸中心村庄安置点,项目建设主要是为了提升完善安置点配套基础设施。 | 项目计划资金100万元,支付资金99.975326万元,县级财政追减0.024674万元。 | 项目于4月3日验收完成,实际建设内容为:1、河岸砼挡土墙加高;2、透水砖铺设;3、沥青路不含水泥路;4、雨水管、雨水井。 | 麻埠镇初验合格,县发改委组织人员验收合格 | 受益脱贫人口28人,项目使用年限15年,改善安置点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