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项目主管部门:
根据安徽省乡村振兴局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安排的通知》(皖乡振发〔2023〕51号)精神,经2023年12月27日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提前下达《金寨县2024年第一批财政衔接资金项目计划》,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项目组织实施。认真按照《安徽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办法》(皖乡振发〔2023〕50号)有关规定,依据批复的衔接资金项目计划,及时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内容包括:项目名称、资金来源、资金规模、实施地点、建设内容、实施期限、绩效目标、联农带农、资产权属以及管护责任、项目业主单位、项目责任人、举报电话等。切实履行公告公示有关要求,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及时做好项目计划公告、项目实施方案公示、项目实施结果公告、年度项目计划完成情况公告工作。
二、严格执行采购管理制度。采购人采购60万元以上的工程均属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应当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公开采购意向、申报采购计划、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及绿色创新采购政策、完成合同备案。采购意向公开时间不得晚于采购公告发布前30日。60万-400万元的工程以及400万元以上与建筑物、构筑物新建、改建、扩建无关的单独的装修、拆除、修缮工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应依法选择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等方式。400万元以上与建筑物、构筑物新建、改建、扩建有关的工程在招标采购阶段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应依法开展招标活动。
三、严格规范项目建设程序。认真贯彻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县级竣工验收制、项目审计决算和报账制等制度要求,规范项目建设程序,严格按照批复内容开展项目实施,切实履行标后管理各项要求。
四、加快项目建设和资金支出。根据项目批复的建设期限,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完成项目建设和资金支出任务,确保批复项目90天内开工建设,同步做好项目数据信息录入工作。
五、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监管。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县财政局、乡村振兴局、行业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项目主管部门对项目实施情况开展经常性实地检查。资金支出严格按照直达管理要求,严禁以拨代支、超进度支出、不按合同约定付款等违规行为,严禁擅自调整和变更项目建设内容、建设地点,严禁截留、挤占、套取、挪用项目资金,严禁将项目勘察设计、监理和审计等费用在项目资金中列支。一经发现,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表:1.金寨县2024年第一批财政衔接资金项目计划
2.2024年第一批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链接村名单
中共金寨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12月29日
金寨县2024年第一批财政衔接资金项目计划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及责任人 | 建设性质 | 建设地点 | 资金计划(万元) | 主要建设内容 | 补助标准 | 建设期限 | 绩效目标 | 联农带农机制 | 项目主管部门 | 备注 | ||
合计 | 中央衔接 | 省级衔接 | ||||||||||||
1 | 金寨县全军乡熊家河大畈组道路扩宽改造项目 | 全军乡政府 郑儒翰 |
新建 | 熊家河村 | 178 | 178 | 扩宽改建道路全长2280米,其中1180米加宽2米、1100米加宽2.5米,挖土石方约2.2万立方米,新修混凝土路面5500平方米,新建排水沟1850米,新建混凝土挡土墙400立方米,安装过路涵管96米及交通安全护栏恢复 | 65万/公里 | 2024年1-10月 | 带动务工就业农户25人,发放劳务报酬35.6万元以上,项目使用年限10年 | 改善农户生产生活出行条件,降低生产生活成本,带动农户就业增收 | 县发改委 | ||
2 | 金寨县斑竹园镇斑竹园村集体经济油茶基地道路提升工程 | 斑竹园镇政府 杨海涛 |
新建 | 斑竹园村 | 195 | 195 | 新建水泥路长2350米、宽4.5米、厚0.18米;新建M7.5浆砌石护岸长107米、 其中55米高4.5米,52米高3.5米;埋设涵管长56米,排水沟长1631米,平板涵1座跨4米,宽6米 | 混凝土700元/立方米 | 2024年1-10月 | 带动务工就业农户27人,发放劳务报酬39万元以上,项目使用年限10年 | 改善农户生产生活出行条件,降低生产生活成本,带动农户就业增收 | 县发改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