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电保办、县供电公司:
为防止春夏季节绿色植物生长对各类电力设施造成危害,保障国家重要输电线路和全县电网安全,确保社会经济稳定发展,根据国家能源局《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制定本方案,请遵照执行。
金寨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金寨县林业局
2024年3月12日
金寨县电力线路保护区内树竹障清理整治工作方案
金寨县是山区县,风景秀丽、植被丰茂,同时国土面积大、人口多,输电线路长且情况复杂。近年来,树竹等绿色植物快速生长对电网造成诸多安全隐患。为维护安全稳定的电网运行环境,减少树竹障可能造成对电网的危害,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标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范围为10千伏及以上输配电线路保护区内及邻近范围的树竹障隐患。通过专项整治行动,及时消除电力设施保护区内及保护区沿边超高树、竹或高杆植物等可能危及电网运行的树竹障安全隐患。规范电力设施保护区内植树行为,建立电力设施保护与林木相互妨碍处理长效工作机制,确保不发生树竹障隐患引发的人身触电、财产损失和电网跳闸停电等事件。
二、整治范围
依据《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及实施细则》规定,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为导线边线向外侧水平延伸并垂直于地面形成的两平行面内的区域。在一般地区各级电压导线的边线延伸距离如下:
1-10千伏 |
5米 |
35-110千伏 |
10米 |
154-330千伏 |
15米 |
500千伏 |
20米 |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三条规定:“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种植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和供电安全的树木、竹子等高杆植物”。
三、责任分工
(一)电力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电力设施保护区树竹障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和电力企业联合开展隐患整治,探索建立树竹障安全隐患整治工作长效机制。
(二)林业部门负责指导电力线路树竹障的修剪、移栽、改种、采伐等清除工作,及时办理采伐林木手续,指导林权权利人进行移栽或更换低矮树种。
(三)各乡镇、开发区要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在林业部门的指导下,及时对本辖区内电力线路保护区树竹障清理,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四)供电企业加大供电线路的日常巡视力度,对在巡查中发现的不符合规定的树竹,及时建立隐患档案。配合做好树竹障修剪、移栽、改种、采伐等清除整治工作。
四、时间安排
本次整治行动工作从2024年3月中旬开始,6月底结束。
(一)调查摸底阶段(3月中旬—3月底)
县电保办组织人员对区域内树竹障安全隐患进行拉网式全方位排查,完善排查清单。根据隐患危害程度,列出危及树竹障隐患区域。立即治理排查中发现的已经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隐患。
(二)集中治理阶段(4月初—5月底)
各单位结合各自职责,加强沟通协调力度,快速解决一般树竹障问题,重点化解树竹障清理中的难题,及时报送工作进度,总结工作经验,力争形成长效治理效果。
(三)督查验收阶段(6月1日-6月30日)
县电保办适时跟踪电力设施保护区内树竹障整治工作情况,对照安全隐患排查清单,敦促销号。
五、工作要求
(一)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电力线路树竹障清理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周密安排部署,扎实推进实施,务求工作实效。
(二)林业、公安、司法、应急等部门要通力合作,全力支持各乡镇开展辖区内危急树竹障碍清理工作,努力解决树竹障隐患。上报重大树竹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确保彻底杜绝隐患。
(三)清障作业要做到安全、有序,做好现场勘查,制定安全管控措施,明确现场清障安全管理要求,控制好倒树方向,严禁冒险作业,确保人身和线路设备安全。
(四)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和线路清障工作宣传,注重收集重大树竹障清理全过程资料信息,为后续清障工作提供可行性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