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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113414260032405953/202408-00027 信息分类: 其他,其他
内容分类: 信用信息 发文日期: 2024-08-29 16:15:44
发布机构: 金寨县发改委 生成日期: 2024-08-29 16:15:44
来源单位: 金寨县发改委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信用信息】开展地理标志领域信用监管工作
文  号: 词:

【信用信息】开展地理标志领域信用监管工作

2024-08-29 16:15 来源:金寨县发改委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为加快推动《地理标志保护和运用“十四五”规划》《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信用管理规定》的有效落实。日前,安徽省市场监管(知识产权)部门发出通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地理标志领域信用监管工作。

    此项工作是安徽省于2022~2023年,在六安、安庆、黄山市先行开展地理标志领域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监管试点取得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加以推进的,旨在通过开展地理标志领域信用监管,加强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主体诚信体系建设,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可示范的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例,实现“信用体系科学、信用监管有力、失信惩戒严格、营商环境优化”的目标,促进地理标志工作高质量发展。

    安徽省地理标志领域信用监管工作遵循“分级分类、协同共治、科学高效”原则,以86个地理标志产品、226个地理标志商标的1787家专用标志使用主体为基础对象,通过构建“沟通联络、信息共享、信息归集、信用承诺、级类分管、节点监管、奖惩激励、信用修复”八项机制,推进“按级负责、调查研究、人才培养、案例引导”等保障措施落实,推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主体诚信建设持续健康发展,努力实现监管效能最大化、监管成本最优化、对经营主体影响最小化,为营造地理标志领域良好营商环境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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