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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113414260032405953/202412-00109 信息分类: 其他,其他
内容分类: 上级政策解读 发文日期: 2024-12-24 09:07:39
发布机构: 金寨县发改委 生成日期: 2024-12-24 09:07:39
来源单位: 金寨县发改委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文字解读】【省级】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优化投资总额5000万元以下内资项目《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办理程序的通知解读
文  号: 词:

【文字解读】【省级】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优化投资总额5000万元以下内资项目《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办理程序的通知解读

2024-12-24 09:07 来源:金寨县发改委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精神,落实《安徽省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实施方案》(皖政〔202421号)要求,省发展改革委对投资总额在5000万元以下的内资项目《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办理程序进行了优化调整

    二、基本考虑

    在《通知》起草过程中,重点考虑了以下几方面:

    一是压缩办理程序以往确认书办理需要企业先向县级发展改革部门提出申请,再分别由县、市级发展改革部门转报请示,过程涉及2次公文起草,3次条件审核。调整优化后,流程中已不需要公文转报,仅需2次审核,有效缩短了办理周期。

    二是强化审核把关。国家政策要求企业进口设备须为自用,非自用设备不得列入设备清单,考虑到属地审核便利性,保留了县级发展改革部门初审环节,明确了初审内容,确保项目的真实性和合规性。

    三是注重服务优化。明确审核材料清单变更申请流程、申请表样式,方便企业申请操作。同时,实施部分审核材料电子存档,实现政务服务网“全程网办”。

    三、主要内容

通知》共6

    一是适用范围。明确了本通知适用的项目范围。

    二是县级组织初审。规定了初审的内容,对初审中发现项目法人单位、建设地点变化等情况,提出了审核条件。

    三是确认书出具。明确省发展改革委的办理流程和时限

    四是审核材料清单。列明了企业需要提交的材料名称。

    五是确认书变更。规定了确认书在执行过程中需要变更的处理方式

    六是线上办理。提出线上办理的渠道和资料存档要求。

 

解读部门:省发展改革委规划处

联系电话:0551—62602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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