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113414260032405953/202412-00092 信息分类: 其他,其他
内容分类: 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发文日期: 2024-12-24 16:59:53
发布机构: 金寨县发改委 生成日期: 2024-12-24 16:59:53
来源单位: 金寨县发改委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金寨县2024年粮油代储费用补贴公示
文  号: 词:

金寨县2024年粮油代储费用补贴公示

2024-12-24 16:59 来源:金寨县发改委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根据《关于落实县(区)地方粮油储备规模的通知》(六粮安办2021〕3号)和《金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增加县级粮油储备规模工作的通知》(2021-97)文件要求,我县应储存400吨成品粮,经企业申请、我委审核、县政府批准,由3家粮油加工企业进行代储,按照《金寨县县级成品粮代储协议书》,代储期限一年,代储费用为120元/吨/年,3家企业已按照要求完成2024年代储工作,需拨付代储费用补贴,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序号

企业名称

代储品种

代储数量(吨)

补贴金额(万元)

备注

1

金寨县万谷香米业有限公司

大米

200

2.4

 

2

金寨县恒信商贸有限公司

大米

70

1.2

 

面粉

30

 

3

金寨县永信百货经营部

大米

100

1.2

 

合计

4.8

 

公示日期:2024年12月25日—31日

监督电话:0564-7356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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