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施促进重点人群就业行动,对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按照1500元/人的标准集中发放一次性求职补贴;推进“三公里”就业圈全覆盖,建成线下实体零工市场(零工驿站)1个。(牵头单位:县人社局;联系电话:7356125)1.及时发布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公告,引导符合条件的毕业生网上申报,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利用信息系统审核校验申请信息。对信息系统自动审核校验不通过且申请人有异议的,通过线下申请并组织人工审核校验。2.对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困难残疾人家庭、脱贫户及防返贫监测户家庭、退捕渔民家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具有残疾人身份、特困人员中的2026届高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按1500元/人的标准、通过“银行代发、直补到人”的方式发放一次性补贴。二、实施放心家政行动,培训家政服务人员1630人次,其中岗前培训410人次,回炉培训1220人次,新增家政服务人员1510人。(牵头单位:县科商工信局;联系电话:7051638)1.积极支持家政服务培训,落实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就业补助资金、地方人才经费和行业产业发展经费等政策。2.员工制家政服务企业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稳岗返还、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等;对符合条件的吸纳脱贫人口就业的家政服务企业,按规定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社会保险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等。3.持续推进“一人一码(牌)”组织家政企业和家政服务人员参与星级评定,对获评省级优秀家政服务企业、优秀家政服务人员的,分别按照10万元/家、2000元/人的标准给予奖励。三、加快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建设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综合体)1个、农村幸福院10个。(牵头单位:县民政局;联系电话:7059538)1.建设1个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综合体),进一步完善建设运营等支持政策。2.按照“有固定场所,有服务设备,有服务内容,有服务队伍,有管理制度,有资金保障”的要求,在老年人口特别是留守老年人较多、服务需求大、居住相对集中的行政村或自然村规划建设10个农村幸福院。3.建立敬老院运营管理经费保障长效机制,将已建成运营的公办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机构所需补助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统筹保障,以县财政支出为主,省、市财政适当予以奖补。将敬老院运营管理纳入民政重点工作综合评估,对工作推进有力、绩效显著、经验突出的乡镇,在安排财政补助资金上适当倾斜支持。督促敬老院规范运营,加强内部安全管理,提升服务质量。四、加强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提升管理维护水平。(牵头单位:县民政局;联系电话:7062365)1.编制殡葬设施专项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等有效衔接,确保土地供应有效保障;探索林地墓地复合利用、废弃矿山综合利用等模式,进一步健全完善用地保障政策。2.对已建成的公益性公墓进行专业化、标准化管理,严格执行政府定价,逐步推动惠民殡葬政策提标扩面。五、精准做好城乡特困家庭筛查和兜底工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3倍确定;对困难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分类资助。(牵头单位:县民政局、县医保局;联系电话:7062385,7356619)1.以“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优服务”为依托,对城乡分散供养特困家庭人员、失能半失能人员及孤寡老年人等特殊困难家庭进行全面筛查,通过建立台账、监测预警、动态调整等,实施精准救助。2.动态调整2025年度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并按月足额发放。为低保对象中入住养老机构的失能老年人提供集中照护服务,予以集中照护服务补助。3.通过医疗救助资金对困难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分类资助。其中,对特困人员给予全额资助,对低保对象给予80%~90%定额资助,对返贫致贫人口给予70%~80%定额资助,对监测人口给予50%定额资助,剩余费用由个人按规定缴纳。六、开展困难职工帮扶救助和困难群众法律援助,为困难职工提供生活救助、子女助学、医疗救助等不少于54人次,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不少于780件。(牵头单位:县总工会、县司法局;联系电话:7066783,7060148)1.建立健全基层工会摸底排查、县级工会主动发现、职工自主申报机制,根据家庭收入和刚性支出因素综合评估,分层建立困难职工档案,将符合条件的对象全部纳入救助范围,做到“应建尽建、应帮尽帮、动态管理”。2.省财政为困难职工提供生活救助15人次、子女助学14人次、医疗救助25人次,不足部分由县级承担。对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生活救助按照不超过12个月当地城市低保标准确定,子女助学按照不超过每生每年10个月当地城市低保标准确定,医疗救助标准不超过个人承担部分的70%。3.高质量组织实施困难群众法律援助,将进城务工人员、残疾人、老年人、青少年、妇女和军人军属、退役军人等作为法律援助重点服务对象,为受援人提供符合标准的法律援助服务,实现民事、行政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刑事辩护案件法律援助全覆盖。七、实施困难残疾人康复工程,为困难残疾人提供康复救助不少于2209名。(牵头单位:县残联;联系电话:7067169)1.为144名有康复需求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提供康复训练救助。补助标准为全日制康复训练0-6周岁儿童不低于1.7万元/人,7-14周岁儿童不低于1.5万元/人;预约单训康复训练每人不低于1.2万元。2.为15名残疾儿童适配假肢矫形器或其他辅助器具提供救助,其中:申请假肢适配补贴的,最高补贴不超过5000元;申请矫形器适配补贴的,最高补贴不超过2000元;申请享受肢体类辅助器具适配补贴的,每年最高补贴不超过1500元(辅具不超过3件)。给予600名有需求的持证残疾人适配基本型辅助器具补贴,提升全县辅助器具服务适配水平。3.为1450名困难精神残疾人提供药费补助,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元。八、强化困难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帮扶困难退役军人和军属烈属343人。(牵头单位: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联系电话:2716805)1.以部、省、市、县各项关爱活动为载体,加大对因重大疾病、下岗失业、家庭变故、自然灾害等致困的退役军人帮扶救济力度。精准掌握优抚对象困难情况,针对性开展就业、生活、健康等各类帮扶。2.落实落细县、乡、村(社区)三级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工作机制,在走访中主动发现、精准识别困难优抚对象,并实施有效帮扶援助。3.聚力重灾重病、特困致贫优抚家庭,充分发挥“迎驾长城基石工程”资金帮扶解困作用,鼓励其他社会资金积极参与,引领更多社会组织、爱心企业、志愿者加入崇军关爱行列。4.按照“普惠加优待”原则,统筹协调民政、教育、住建、卫健、医保等部门,在用好用足社会普惠政策的基础上,对困难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实施精准帮扶,纾困解难。九、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13372人次。(牵头单位:县教育局;联系电话:7065169)1.实现民政、残联、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等部门数据共享,及时向各地各校推送特殊困难群体学生信息,辅助各校精准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做到应助尽助、及时资助。2.强化资助数字化平台应用,为资助工作统计分析、资金预算分配等提供数据支撑。3.通过印发致初高中毕业生的“两封信”和资助政策简介、开通热线电话等方式,让社会群众、广大学生、家长知悉资助政策和办理流程。十、推动实现残疾人较高质量就业,为有需求的残疾人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153人次;实施“阳光家园计划”,开展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不少于89人。(牵头单位:县残联;联系电话:7350200)1.通过线下培训、互联网+培训等多种形式,依托残疾人职业培训基地、职业院校和社会机构等,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注重残疾人培训实效和质量,提升培训的规范化和专业化水平。2.残疾人培训费用从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专项经费支出,残疾人培训享受培训补贴和生活补贴(含交通补贴)。3.通过寄宿托养、日间照料或居家托养等多种形式,为就业年龄段智力、精神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提供托养服务。4.寄宿制托养服务每人每年补贴12000元,日间照料托养服务每人每年补贴4000元,居家托养服务每人每年补贴2000元。残疾人托养服务所需资金,由县财政统筹资金予以安排。十一、持续优化无障碍环境,为10户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牵头单位:县残联;联系电话:7067169)1.优先改造易返贫致贫监测户、“一户多残”“以老养残”、就业年龄段残疾人等特殊困难残疾人家庭。完善和规范设计、施工、验收等工作流程,增强改造的个性化、人性化水平,提升改造质量。2.省、市财政对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给予补助,不足部分由县财政承担。十二、实施安心托幼行动,新增托位150个,千人口托位达3.67个;实现县域内不少于30%的幼儿园开设2-3岁托班,备案托位数达1200个以上;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75%以上。(牵头单位:县教育局、县卫健委;联系电话:7065331,7359362)1.规范实施幼儿园开设托班工作,鼓励支持用人单位、大型园区开展托育服务,增加托育服务供给。2.投入资金420万元,实施支持学前教育发展建设项目,对3所公办幼儿园进行必要维修维护,确保幼儿园舍安全。3.在周边普惠园学位有空余的区域,引导生源匮乏的民办园转型发展,合理分流在园幼儿,确保县域内2-6周岁适龄幼儿就近入托入园。4.按照省发展改革委等5部门《关于做好延时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幼儿园延时服务的时间、内容、流程及安全管理等,提供高质量托管服务,有效解决家长下班接娃难问题;在不少于10所幼儿园开展暑期托管服务,解决家长暑期带娃难问题。十三、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实施教室光环境达标工程,对156间中小学教室光环境进行改造;实施中小学生阳光体育促进行动,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每天综合体育活动时间不低于2小时。(牵头单位:县教育局;联系电话:7064427,7065137)1.将实施“教室光环境达标工程”纳入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要点和对乡镇人民政府近视防控工作评议考核指标体系。2.增加学生综合锻炼时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每天开设一节体育课,上、下午各开设一次30分钟大课间体育活动,落实课间15分钟,保障中小学生每天综合体育活动时间不低于2小时,帮助学生在体育锻炼中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3.严格按照建设标准,结合省市级财政统筹安排的支持资金,按照每间教室7000元标准,开展全县教室光环境改造工作。统筹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等项目资金,加大中小学校体育场馆、设施设备等建设和改造提升。统筹学校公用经费,足额保障学校日常体育教育教学和开展相关活动工作经费。十四、实施老有所学行动,全县老年学校新增学习人数0.1万人左右,参与学习教育活动的老年人达到3.92万人左右。(牵头单位:县教育局;联系电话:7058786)1.通过改建、扩容、新设、网办等办法扩容增量,重点面向乡村、街道、社区,建设老百姓身边的老年学校,参与学习教育活动的老年人数达到3.92万人左右。2.利用省级财政投入87.5万元改扩建县、乡、村三级老年学校49所。十五、实施健康口腔行动,加强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局部涂氟和窝沟封闭项目分别覆盖28%的适龄儿童。(牵头单位:县卫健委;联系电话:7359126)1.实施儿童口腔疾病综合干预项目,为1328名6—9岁学龄儿童开展免费第一恒磨牙窝沟封闭服务,为4328名3—6岁学龄前儿童开展免费局部涂氟服务,窝沟封闭和局部涂氟项目分别覆盖28%的适龄儿童。2.加强县口腔质控中心建设,开展口腔健康教育进校园活动,对幼儿园和中小学生开展年度免费口腔健康检查。加强爱牙科普宣传,引导群众养成按时刷牙、定期洗牙等良好的口腔健康习惯。3.扩大现有综合医院口腔科规模,已设口腔科的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含中医院)牙椅数较2021年底增加20%。依托县口腔质量控制中心,开展基层口腔医护人员专业技术培训。十六、实施出生缺陷防治提升行动,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率和新生儿听力障碍筛查率分别达到98%以上和95%以上。(牵头单位:县卫健委;联系电话:7365566)1.实施出生缺陷防治提升行动,全面实施新生儿遗传代谢病筛查及新生儿听力筛查,完善新生儿疾病筛查服务网络,建立健全新生儿疾病筛查、阳性病例召回、诊断、治疗和随访的一体化服务模式。2.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按照每个新生儿补助120元的标准实施,其中两种遗传代谢病(PKU、CH)筛查补助50元、听力筛查补助70元,该项目经费由中央和省级财政给予补助,不足部分由县财政承担。3.逐步扩大新生儿疾病筛查病种,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逐步开展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症、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乏症、先天性心脏病、髋关节脱位、遗传性耳聋基因检测等项目。十七、加强适龄女性“两癌”防治,为3500名七至九年级适龄女生提供国产二价人乳头瘤病毒(HPV)疫苗免费接种服务,为农村地区适龄妇女提供18600人次宫颈癌、9000人次乳腺癌免费筛查服务。(牵头单位:县卫健委、县教育局;联系电话:7059758,7065137)1.按照知情、自愿、同意的原则,为3500名七至九年级适龄女生提供国产二价人乳头瘤病毒(HPV)疫苗免费接种服务,以实际接种人数为准,所需费用由省级和市县共同承担,超出接种任务目标所需经费,由县财政根据实际接种人数另行予以安排保障。为农村地区适龄妇女(35—64岁)免费提供18600人次宫颈癌、9000人次乳腺癌检查服务,按照宫颈癌人均49元、乳腺癌人均79元的标准,由中央、省级和市县共同承担。2.针对HPV疫苗免费接种,加强卫健、教育、财政、疾控等部门协调联动,落实项目经费,摸清适龄女生底数,制定工作计划,分解目标任务,指导学校做好教师、家长和学生宣传发动工作,保障疫苗供应,规范疫苗接种,做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和处置。针对“两癌”免费筛查,健全“两癌”综合防治网络,加强区域间、机构间转诊和协作,鼓励建立多种形式的“两癌”防治联合体。分别成立HPV疫苗免费接种和“两癌”免费筛查专家组,组织开展业务指导、人员培训、健康教育、质量控制和评估等工作。3.充分发挥医疗机构、学校和妇联等部门宣传教育、组织发动及追踪随访的作用,科学引导广大女性开展自我健康管理。十八、巩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成效。(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联系电话:7059029)1.持续关注治理成效,每年对整治完成的黑臭水体开展水质监测,发现水体有返黑返臭趋势,立即采取治理措施。2.鼓励推动各乡镇“以用促治、以管促治”,安排专职或兼职人员定期巡查,及时清除水面漂浮物和沿岸垃圾,引导村民参与农村水体的长效管护。十九、深入推进餐饮油烟、噪声及恶臭异味扰民问题整治行动,群众“家门口”的生态环境问题得到有效整治。(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分局;联系电话:7051319)1.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加大问题曝光力度,建立问题台账,督促餐饮经营单位规范建设、使用、维护油烟净化设施,从源头避免不合理选址导致的油烟扰民问题,鼓励餐饮集中区采取“绿岛”模式开展油烟治理。2.重点整治工业企业、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社会生活等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噪声扰民问题,按要求推进声环境功能区噪声监测点位布设;按要求推进噪声自动监测点位建设,加强监测设施运行维护,实现有效预警、防控噪声超标问题。3.加强恶臭异味扰民问题整治,重点整治露天焚烧、企业废气排放、污水及垃圾收集处理、畜禽养殖等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恶臭异味扰民问题,推广科学高效的恶臭异味防治措施和治理模式。二十、深入推进新一轮“四好农村路”建设,实施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24.696公里。(牵头单位:县交通局;联系电话:7069668)1.有序推进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建设,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交通运输保障,服务乡村振兴发展。2.指导属地乡镇政府按照要求实施农村公路提质改造工程,做好项目建设期间技术指导、监管工作。二十一、实施便民停车行动,新增、补划公共停车位4500个。(牵头单位:县城管局;联系电话:2716043)1.结合城区建设,通过公共建筑配建、补划磨损标线等方式统筹推进城区停车设施建设。2.按照“资源共享、服务群众、政府带动”的原则,统筹城区停车资源,将公共建筑、机关事业单位等停车设施向公众开放,为群众提供停车便利。3.实施“海绵停车”模式,夜间(21:00-次日7:00)在不妨碍交通通行前提下,允许车辆在小区周边道路两旁有序停放,缓解停车供需矛盾。二十二、完善便民文化设施,建成6个公共文化空间。(牵头单位:县文旅体育局;联系电话:7356213)1.积极引导全县公共文化空间组织开展阅读推广等活动,举办各类活动150余场,年服务群众5万人次。2.按照公共文化空间评级标准和服务规范,建立评估定级、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省级对获评一、二、三级公共文化空间的给予奖补。二十三、开展送戏进万村活动,向全县每个行政村送演出不少于1场。(牵头单位:县文旅体育局;联系电话:7359892)1.由县文旅体育局统筹,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每村每年安排农村文化活动(“送戏进万村”)专项资金4400元。2.制定实施方案,精准对接群众需求,制作符合乡村实际、体现乡土特色、内容健康向上、形式丰富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节目清单。每场演出时长一般不少于100分钟。3.鼓励通过县级文化馆、乡镇综合文化站指导所在村业余文艺团队参与演出,增强活动互动。鼓励开展“送戏+”(景点景区、街区、文化园区、商业综合体等)行动,提升“送戏”质效,助力乡村文化振兴。二十四、稳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完成城镇老旧小区改造3个。(牵头单位:县城管局;联系电话:5188388)将缫丝厂家属区、司法局家属楼、观音冲河涌北侧片区等3个老旧小区纳入年度改造计划,有序实施改造,完善小区公共配套设施。二十五、加强老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推进老旧住宅小区实现物业管理常态长效,推动住宅小区新增电动自行车充电端口2200个,实施住宅小区屋面渗漏和外墙脱落维修不少于2688平方米。(牵头单位:县城管局;联系电话:5188388)1.健全老旧小区物业服务兜底机制,以创建“皖美红色物业”为抓手,创新管理方式,加强跟踪指导,进一步提升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水平。2.及时对小区公共部位和配套设施进行维修改造更新,确保小区安全运行。3.加强改造后的老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建立党建引领、政府主导、居民自治、专业服务、协商共治的物业管理体制,提高老旧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水平。二十六、实施农村供水保障提升工程,新增解决不能24小时供水村庄203个。(牵头单位:县水利局;联系电话:7356972)1.根据《金寨县农村供水保障提升实施方案(2023—2025年)》,分解年度目标任务,实施金寨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天堂寨镇供水保障工程、吴家店镇供水保障工程、南溪夹河水厂、汤家汇镇管网延伸工程等,通过管网延伸、新建供水工程等措施进一步提升203个村庄供水保障能力。2.加强调度和督导,按时序进度要求推进农村供水保障提升工程建设,全面提升24小时供水保障能力。二十七、推动全省工会驿站增能提质,新增8个最美工会驿站。(牵头单位:县总工会;联系电话:7066783)1.在繁华商圈、旅游景区、加油(电)站、连锁餐饮店、24小时便利店、24小时自助银行等处打造一批工会驿站。鼓励扶持综合性驿站、24小时或延时驿站、智能化驿站、便捷实用的“小快灵”驿站和流动驿站等率先建成最美工会驿站。2.健全工会驿站管理运维资金投入保障机制,加强工会驿站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开展工会干部“当一天站长”活动。落实工会暗访制度,保障工会驿站消防、用电、用水、食品、设施等安全。3.推动具备条件的驿站提供政策宣传、休息、饮水、热饭、如厕指引、手机充电、冰箱或制冰机、理发、应急药品、小维修工具、针线包、雨具、一键入会、爱心互献、法律援助指引等15项基本服务内容及优惠餐、电动车充换电等服务。4.通过公益广告、宣传片、短视频征集等形式培植品牌,讲好故事。及时更新职工之家APP、高德、百度等地图上线驿站位置和服务信息,优化关键词搜索,方便户外劳动者快速查找,切实提高工会驿站的社会知晓度、美誉度。二十八、实施“惠民菜篮子”行动,鼓励城区商超及社区连锁店运行“惠民菜篮子”。(牵头单位:县发改委;联系电话:7359319)鼓励运行门店通过订单合作、基地直采、集采集配的商业运行模式,加强生产、运输、仓储和零售环节精准高效衔接,减少流通等各环节运行成本,为平价惠民销售提供让利空间。二十九、实施“食安名坊”培育行动,培育2家食品小作坊作为“食安名坊”发展对象,以点带面推动食品小作坊产业高质量发展。(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联系电话:7065717)1.鼓励有意愿、有条件的食品小作坊申请成为“食安名坊”培育对象。结合实际制定“食安名坊”培育方案,明确培育措施。采取集中培训、现场指导等多种形式,帮助培育对象补缺补差、规范提升。2.择优推荐2家传统特色鲜明、生产管理规范、生产环境整洁、产品质量优良、知名度较高的食品小作坊作为“食安名坊”备选对象向市市场监管局申报。3.建立完善“食安名坊”动态调整机制,加强对“食安名坊”的跟踪监管,掌握其生产经营状况,发现不能持续保持条件、发生严重食品安全违法违规问题以及转化为食品生产企业等情况时,及时向上级报告。三十、围绕重点民生食品,开展食品安全“你点我检”30批次。(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管局;联系电话:7065717)1.围绕“米袋子”“菜篮子”“果盘子”等重点民生食品,通过开展问卷调查、面对面访谈、设立现场意见征集点等方式,确定食品抽检品种、抽样区域场所、执行抽检品种的检验项目。2.委托具备法定资质条件的食品检验机构,按规定开展监督抽检。抽检数据及时录入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向社会公开“你点我检”结果。3.围绕“你点我检”服务活动,开展科普知识解读、风险预警交流,发布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提升公众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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