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240480/201705-00022 信息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统计,科技、教育,其他
内容分类: 管理制度 发文日期: 2017-05-10 00:00:00
发布机构: 金寨县教育局 生成日期: 2017-05-10 00:00:00
来源单位: 金寨县人民政府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金寨县中职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资金发放标准
文  号: 词:

金寨县中职和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资金发放标准

2017-05-10 00:00 来源:金寨县人民政府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人每年2000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在校生的15%确定。

2.中职学校免学费补助。对在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符合国家标准的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其中,涉农专业为2010年教育部发布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和2013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规定的农林牧渔类所有32个专业,以及轻纺食品类的粮油饲料加工技术、粮油储运与检验技术专业和医药卫生类的农村医学等3个专业。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在校城市学生的10%确定。

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补助所需资金由各级财政共同分担。中央财政按照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2000元、免学费补助资金每生每年2000元的标准与地方财政按比例分担(金寨职业学校根据《安徽金寨职业学校收费标准的函》金价函[2014]14号等文件规定,免学费补助资金文科类专业每生每年2400元,理科类专业每生每年3000元)。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用于资助具有全日制普通高中学籍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面约占普通高中在校生总数的20%,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在1000元-30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二至三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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