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240560/201907-00051 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科技、教育,其他
内容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文日期: 2019-07-04 00:00:00
发布机构: 金寨县教育局 生成日期: 2019-07-04 00:00:00
来源单位: 教育局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县教育局关于金寨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8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文  号: 金教函〔2019〕44号 词:

县教育局关于金寨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38号建议办理情况的答复

2019-07-04 00:00 作者:办公室 来源:教育局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代表:

你们在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规范幼儿园收费和对两个孩子在幼儿园上学的家庭给予补助议案》,我们已收悉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规范幼儿园收费”问题

为规范幼儿园收费,根据省市收费文件精神,县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先后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幼儿园收费管理的通知》(金价费﹝2014﹞10号)和《关于调整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的通知》(金价﹝2015﹞307号)文件,对全县公民办幼儿园最高收费标准进行了规定。2017年,为规范城乡幼儿园午托服务收费,县发改委、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乡镇公办幼儿园日托幼儿住宿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474号),明确了住宿收费标准。

目前,我县幼儿园收费标准为:省级一类园每生每学期最高1500元,市级一类园每生每学期最高1300元,县级一类园每生每学期最高1100元,县级二类园每生每学期最高900元,县级二类以下园每生每学期最高800元,普惠性民办园可按照高于同等级公办园25%的标准收取保教费;住宿费标准为城区园每生每月90元,乡镇园每生每月75元。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费实行备案制。校车、午餐、下午点等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家长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由家长自愿选择。

二、关于“两个孩子在幼儿园上学家庭给予补助”问题

目前我县幼儿园国家资助项目有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孤残和低保户幼儿资助每生每学期400元。另外,对家庭特别困难幼儿由幼儿园从事业收入中计提经费进行每生每学期200元以上的园内资助。截至目前,国家没有出台对两个孩子同时在幼儿园上学的家庭进行补助的政策规定,因此,对“两个孩子同时在幼儿园上学的家庭进行补助”无政策依据。




金寨县教育局

2019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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