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我要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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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标题: | 关于金寨一中学生自费教室空调电费的询问 |
来信时间: | 2024/08/31 22:32 |
来信内容: |
教育是一项具有公益性的事业,其目的是为了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促进社会的发展。学校的主要职责是提供教育教学服务,而不是以盈利为目的。安装和使用空调是为了改善教学和学习环境,属于学校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范畴,不应将其成本转嫁给学生。 根据一些地方的教育收费政策和规定,学校的电费属于公务费,应该由学校的公用经费等正常办学费用支出,不能单独向学生收取。例如,湖南衡阳一中学向学生收取每期100元的空调费,当地发改局就表示这项费用的收取没有依据,已责令校方取消收费,并清退费用。 我想询问:金寨一中的这种不合理行为是否依法经过了相关部门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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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单位: | 金寨县教育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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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间: | 2024/09/03 10:20 |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经查,为了给广大学生创造更好的学习生活环境,金寨一中多方筹措资金为每间教室都安装了两台空调。多年来,学校从未专项收取过空调费,每年在高温炎热季节及冬季寒冷天气,各班均免费使用空调。由于金寨一中是较大规模的普通高中,有100多个班级,且学生在校时间长,如果不加强管理,空调使用浪费严重,用电额度巨大,同时也为了培养学生勤俭节约的意识和科学使用空调的习惯,在部分时节以班级自愿充卡取电的方式使用空调。我们将要求学校进一步完善、优化空调管理措施,为学生提供更加温馨、舒适的学习环境。感谢您对学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金寨县教育局财务审计股联系,电话:0564-706507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