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门行政许可办事服务指南
1.申请:申请人登录安徽省政务服务网或者在政务中心三楼社会事务综合窗口提交申请。
2.受理
窗口工作人员在1个工作日内依法对服务对象提出的申请进行真实性、规范性和合法性审查,对符合受理条件的,向申请人出具受理通知单;对不符合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单,并出具书面理由。
3.审查
教育行政部门5个工作日内将申请人申报相关材料分送相关部门征求意见,并提出审查意见,报本级人民政府。
3.决定
本级人民政府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以书面形式答复。
4.送达
窗口工作人员在承诺时限范围内与服务对象联系,将批复交给服务对象,并出具送达回执或请服务对象核对和确认。申请人到窗口领取批复。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