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确掌握政府信息发布情况,深入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精神,建立本制度。
一、统计对象
机关各股室(中心)。
二、统计内容
本制度所指政府信息包括: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金寨县教育局门户网站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必须主动公开的信息;
2、其它应及时公开的信息。
三、组织实施
局各股室馆办负责本股室(中心)的政府信息统计工作。县教育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统计的组织、协调和数据审核、汇总等工作。
1、统计方式:实行季度统计制度,各科室馆站按规定的统计项目,于每季度第一个月5日前将上季度政府信息统计表格报至县教育局政务公开办公室。
2、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负责对各股室(中心)上报的数据进行审核、汇总,定期予以发布和通报。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