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11341426003240480W/202601-00011 信息分类: 科技、教育
内容分类: 控辍保学 发文日期: 2026-01-28 16:47:20
发布机构: 金寨县教育局 生成日期: 2026-01-28 16:47:20
来源单位: 金寨县教育局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2025年金寨县控辍保学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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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金寨县控辍保学工作总结

2026-01-28 16:47 来源:金寨县教育局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皖政办〔2018〕3号)及《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指南〉的通知》(皖教基〔2020〕6号)精神,巩固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我县严格按照上级部署要求,扎实开展2025年度控辍保学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5年我县学籍系统中第一批次户籍学籍扶贫对比台账共89人,已完成排查89人,辍学0人。其中B1类27人、B2类10人、B3类1人、B4类11人、B5类8人、B6类4人、B7类0人、B8类2人、B9类8人、B10类18人。第二批次户籍学籍扶贫对比台账共78人,已完成排查78人,辍学0人。其中B1类8人、B2类22人、B3类4人、B4类7人、B5类33人、B6类1人、B7类0人、B8类0人、B9类1人、B10类2人。

义务教育阶段现有适龄残疾儿童427名。已入学安置405人,其中特殊教育学校就读122人,普通学校随班就读221人,普通学校特教班就读0人,送教上门62人。幼儿园就读13人,申请康复延缓入学8人,六安市福利院收养不具备入学条件残疾儿童1人。全县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失学辍学现象保持动态清零,入学率和巩固率持续稳定在高位水平。

二、控辍保学工作举措

(一)强化制度保障,健全工作体系

一是完善政策文件支撑。结合我县实际,印发《金寨县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各级各部门职责分工、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细化“双线四包”责任制,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学校主责、家庭尽责”的工作格局。同时,配套出台《金寨县控辍保学月报台账制度》《学生请销假制度管理办法》等文件,规范工作流程和档案管理,为控辍保学工作提供坚实制度保障。二是严格落实报告复核机制。严格执行“学校一月一报告、县区一季度一复核”制度,各学校每月5日前梳理汇总学生就读状态、疑似辍学情况等信息,形成月报台账报送县教育局;县教育局每季度联合乡镇政府、公安、残联等部门开展专项复核,通过数据比对、实地核查等方式,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及时发现和处置辍学隐患。

(二)建立常态化机制,筑牢防控防线

一是构建四级动态监测体系。建立“县-乡-村-校”四级监测网络,依托安徽省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数据库,整合教育、公安、民政、残联等部门数据资源,每月开展信息比对核查,重点监测原建档立卡户子女、残疾儿童、留守儿童、随迁子女等特殊群体就学情况。对排查出的重点对象建立“一人一档”,详细记录学生基本信息、家庭情况、帮扶措施等内容,实行动态管理和销号制度。二是健全部门联控联保机制。县委政法委牵头,联合教育、公安、文旅、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强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严禁营业性歌舞厅、网吧等接纳未成年学生;民政部门将符合条件的困难学生家庭纳入社会救助范围;人社部门加大对违法招用未成年人行为的查处力度;司法部门开展控辍保学法治宣传和法律援助,形成工作合力。三是强化督导考核问责。将控辍保学工作纳入乡镇政府和学校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县教育局成立专项督导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常态化督查,对工作滞后、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约谈问责,倒逼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三)聚焦重点人群,实施精准帮扶

一是精准摸排底数。每年8月份组织开展0-18周岁人口登记造册工作,全面掌握适龄儿童少年数量、分布和就学状况;每学期开学后一周内,各学校对未报到学生逐一核实原因,建立未报到学生台账,确保底数清、情况明。针对适龄残疾儿童,联合县残联开展专项排查,逐一评估适配教育安置方式,确保“应入尽入、适教尽教”。二是分类开展帮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面落实“两免一补”、营养改善计划等资助政策,优先资助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子女,建立完善特殊学习用品、交通费等补助政策;对学习困难学生,建立“一对一”结对帮扶机制,开展分层教学、课后辅导和心理疏导,增强学生学习信心;对残疾儿童,根据其残疾程度和接受能力,分别采取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普通学校随班就读、送教上门等安置方式,其中送教上门服务严格按照每月不少于4次、每次不少于2课时的标准开展,确保教育质量。

(四)规范劝返流程,强化依法控辍

一是建立分级劝返机制。对疑似辍学学生,首先由班主任、任课教师开展家访劝返,了解学生辍学原因,向家长宣传义务教育法律法规;对学校劝返无效的,由乡镇政府组织工作人员开展行政劝返,发放《义务教育督促通知书》;对仍不配合的,由司法部门介入,依法发放相关司法文书,敦促监护人履行送学义务,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二是做好劝返后跟踪管理。对劝返复学学生,建立“一人一专班”,制定个性化辅导方案,加强学业帮扶和心理疏导,定期与家长沟通学生在校情况,及时解决学生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问题,防止再次辍学。

三、存在问题

(一)隐性辍学风险依然存在

部分学生虽未正式辍学,但存在长期请假、上课注意力不集中、作业完成率低等情况,形成隐性辍学隐患。尤其是部分留守儿童,由于缺乏父母关爱和有效监护,学习主动性不强,容易产生厌学情绪,若不及时干预,可能发展为显性辍学。

(二)特殊群体帮扶精准度有待提升

对特殊群体学生的帮扶措施针对性不够强,部分学校对留守儿童的帮扶仍停留在课业辅导层面,缺乏系统的心理健康教育和亲情关爱;残疾儿童送教上门服务形式较为单一,部分送教内容局限于基础文化知识传授,未能充分结合学生残疾类型和发展需求开展康复训练和技能培养;对学习困难学生的帮扶方法不够灵活,分层教学落实不够到位。

(三)家校协同育人机制不够完善

部分家长法治意识淡薄,对义务教育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认为“孩子读不读书是自家事”,甚至存在让孩子早点打工贴补家用的想法,对孩子教育重视程度不够。同时,学校与家长沟通方式较为单一,多以微信群通知为主,深入家庭了解实际困难、开展针对性指导的力度不足,家长学校参与率偏低,尤其是农村地区家长参与积极性不高,家校协同育人合力未能充分发挥。

(四)部门协同联动不够紧密

虽然建立了部门联控联保机制,但在实际工作中,部分部门之间信息共享不及时、沟通协调不够顺畅,存在各自为战的情况。例如,公安部门的户籍信息、民政部门的救助信息、残联的残疾儿童信息与教育部门的学籍信息未能实现实时对接,数据比对存在滞后性,影响了监测排查的精准度和效率。

四、下一步打算

(一)强化动态监测,筑牢防控底线

进一步完善“大数据+网格化”监测机制,加强教育、公安、民政、残联等部门数据共享和实时对接,每月开展数据比对核查,及时更新学生就学信息。重点关注留守儿童、流动儿童、学习困难学生等特殊群体,定期开展家访排查,建立隐性辍学学生台账,实行“一人一策”精准干预,及时化解辍学风险。

(二)提升帮扶质量,强化精准施策

优化特殊群体帮扶措施,针对留守儿童,建立师生结对关爱机制,开展心理健康辅导和亲情陪伴活动,完善家长学校建设,提高家长家庭教育能力;丰富残疾儿童送教上门服务内容,整合教育、医疗、康复等资源,为送教学生提供个性化的文化教育、康复训练和生活技能培养;深化课堂教学改革,落实分层教学要求,加强对学习困难学生的个性化辅导,激发学生学习兴趣,从源头上减少辍学现象发生。

(三)加强宣传引导,凝聚家校合力

通过发放宣传手册、开展法治讲座、利用新媒体平台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提高家长和社会对控辍保学工作的认识,增强家长依法送学的自觉性。完善家校沟通机制,增加家访频次,深入了解学生家庭情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提升家长学校办学质量,开展针对性的家庭教育指导培训,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形成家校协同育人的良好氛围。

(四)健全协同机制,强化责任落实

进一步健全部门联控联保工作机制,定期召开部门联席会议,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难点问题,推动信息共享、资源整合和工作联动。强化督导考核,将控辍保学工作纳入年度综合督导重点内容,加大对乡镇政府和学校的督查力度,对工作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严肃问责。加强控辍保学工作队伍建设,定期开展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政策理解能力和业务水平,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持续巩固我县控辍保学工作成果。

五、提请省级建议

对学校已排查出的空挂户籍、重复户籍、死亡户籍未注销等问题,恳请公安部门主动研判、妥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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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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