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11341426003240480W/202603-00026 信息分类: 科技、教育
内容分类: 义务教育校园安全 发文日期: 2026-03-31 14:48:23
发布机构: 金寨县教育局 生成日期: 2026-03-31 14:48:23
来源单位: 金寨县教育局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关于印发《金寨县应对极端天气学校停课安排实施细则》的通知
文  号: 词:

关于印发《金寨县应对极端天气学校停课安排实施细则》的通知

2026-03-31 14:48 来源:金寨县教育局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各直属学校:

现将《金寨县应对极端天气学校停课安排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抓好落实。

 

 

 

 金寨县教育局               金寨县气象局   

    2022121日 

 

 

金寨县应对极端天气学校停课安排实施细则

 

一、建立应对极端天气停课机制

本《细则》适用范围和停课标准按照《安徽省减灾救灾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应对极端天气停工停业停课工作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皖减救﹝20228号)(以下简称《意见》)和《金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寨县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预案》)规定执行。

(一)制定应对极端天气停课措施

各学校(幼儿园)要根据《意见》《预案》制定应对极端天气应急预案,明确极端天气下的停课实施安排、应对措施和相关安排,并确保各项应急措施切实可行。

当县气象台发布的台风、暴雨、暴雪和雷雨大风红色预警信号(以下简称气象灾害红色预警信号)后,各学校(幼儿园)要合理安排教育教学工作,并通过电话、短信、微信、QQ群等多种途径及时告知学生和家长:按规定需全天停课的,学校要兼顾教职员工安全与工作需求,落实专人对因不知情原因到校的学生做好看护工作;按规定可灵活安排教学活动的,教职员工应按时到校、上岗,学校对延误到校(或未到校)的学生不作迟到(缺课)处理,对不能按时到校的教职工不作迟到处理;按规定可继续上课的,学校应停止户外课程,统筹安排好室内教育教学活动,做好学生安全防护工作。

各学校(幼儿园)要加强校园安全巡查力度,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保障在校师生安全。

(二)建立预警应急响应机制

灾害红色预警发布后,县教育部门和各学校(幼儿园)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进入应急响应状态,主要负责人进入指挥岗位,迅速组织相关人员做好应急响应工作,健全值班制度,保持通讯畅通,要及时回应家长咨询。

各学校(幼儿园)要在本级应急响应信息发布15分钟内,将应对措施报送属地政府分管领导和县教育局办公室。

(三)信息发布响应

当本县气象部门发布台风、暴雨、暴雪和雷雨大风等气象灾害红色预警信号时,各级各类学校应密切关注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网站等公共媒体播发的最新信息,并根据红色预警信号发布的不同时段,做好信息发布响应工作:

1.当日6:00前当地气象台发布气象灾害红色预警信号,且在6:00仍维持的,区域内幼儿园、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统称学校)应于当日全天停课。

当日6:00后至上课前发布气象灾害红色预警信号的,学校要灵活安排教学活动。

在校上课期间发布气象灾害红色预警信号的,学校可继续上课、提前或延迟放学,并应在确保学生安全的情况下,方可安排学生离校。

中午放学期间发布气象灾害红色预警信号的,所有学校下午应停课。

以上情况下未启程上学的学生不必到校;上学途中的学生应当主动采取安全避险措施;在校学生应当服从学校安排,学校应对在校学生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2.为学生上、放学提供交通工具的学校或服务者,应按规定落实相关措施,切实保障学生交通安全。

3.学校要以确保学生安全为前提,根据本意见制定本校应对极端天气应急预案,细化完善相应措施,全面涵盖各项工作,并向学生和家长公布。

(四)其他预警信号响应

台风橙色预警信号:停课。暴雨橙色预警信号:处于危险地带的学校应当停课,保护已到校师生安全。雷电橙色预警信号:师生应当留在室内,并关好门窗;雷电红色预警信号:师生应当尽量躲入有防雷设施的建筑物或者汽车内,并关好门窗。大雾橙色预警信号:减少户外活动;大雾红色预警信号:师生不要进行户外活动。霾红色预警信号:一般人群避免户外活动,学生应当留在室内。冰雹红色预警信号:户外师生立即到安全的地方暂避。大风橙色预警信号:房屋抗风能力较弱的中小学校应当停课,师生减少外出;大风红色预警信号:师生应当尽可能停留在防风安全的地方,不要随意外出。寒潮、霜冻道路结冰预警信号:提醒师生保暖、防滑防摔伤。道路结冰红色预警信号:师生尽量减少外出。

二、加强信息发布和传播

(一)及时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和停课信号

县教育和气象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微博等渠道发布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和学校停课信息。县气象部门在发布涉及学校停课的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时,县教育部门要根据停课要求及时发布停课信息,各学校(幼儿园)要通过电话、短信、微信、QQ群等多种途径及时将停课安排、安全防范措施等告知学生和家长。

(二)明确获取信息的渠道

各学校(幼儿园)要提示学生和家长在可能出现极端天气时,通过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和传播权威渠道等,密切留意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的发布和维持情况,以便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三、加强学校气象灾害防御能力和科普宣教

(一)推进气象灾害应急准备

各学校(幼儿园)要按照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建设要求,推进学校气象灾害应急准备,确保应对气象灾害有责任人、有预案、有预警接收与传播设施、有安全避灾场所、有培训计划、有灾情通报制度,提升气象防灾减灾水平。

(二)加强气象防灾减灾培训宣教

各学校(幼儿园)要将气象灾害防御培训纳入教职工培训计划,适时组织应对气象灾害应急演练,增强教职工在气象灾害发生时组织学生防灾、避灾、救灾的能力。要在世界气象日、防灾减灾日等期间开展气象科普培训,促使广大学生、家长形成灾害红色预警生效后自动停课的意识,提高主动应对极端天气的能力。

(三)加强演练

各学校要根据自行制定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积极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演练要立足于实战,强化应急责任,熟悉响应流程,检验应急机制,锻炼应急队伍,提高处置水平,并为修订和完善预案提供依据。

四、建立教育气象沟通协商机制

县教育和气象部门要加强沟通合作,建立极端天气停课安排工作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总结存在问题,完善合作机制。

(一)建立提前通报制度

县气象部门在正式发布灾害红色预警信号时,应提前通报县教育部门,当预警信号发生变更(包括降级或解除)时也应提前通报县教育部门。

(二)建立联系人制度

县教育和气象部门的局分管领导、责任股室和具体联系人,负责应对极端天气停课工作的日常衔接协调。各学校(幼儿园)要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县教育部门应将本局及直属学校联系人的手机号码汇总后报县气象部门,县气象部门将其纳入气象预警短信发布平台。每年410日前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进行更新确认,之后如有变动,及时报送更新。

金寨县校外培训机构(学科类)等可参照本《细则》负责本校的极端天气应对管理工作。

 

附件:台风、暴雨、暴雪、雷雨大风、道路结冰红色预警信       

      号图标及标准

 

 

 

附件

 

台风、暴雨、暴雪、雷雨大风、大雾、道路结冰红色预警信号图标及标准

 

一、台风红色预警信号图标及标准

图标:

 

 

标准:6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陆地平均风力达12级以上,或者阵风达14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二、暴雨红色预警信号图标及标准

图标:

 

标准: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10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三、暴雪红色预警信号图标及标准

图标:

 

 

标准:6小时内降雪量将达15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5毫米以上且降雪持续,可能或者已经对交通或者农牧业有较大影响。

四、雷雨大风红色预警信号图标及标准

图标:

 

 

标准:未来2小时内将出现(或已出现)雷雨大风天气,风力达11级以上并伴有强雷电(或且可能持续)。

五、大雾红色预警信号及标准

图标:

 

 

标准:2小时内可能出现能见度小于50米的雾,或者已经出现能见度小于50米的雾并将持续。

六、道路结冰红色预警信号图标及标准

图标:

 

 

标准:当路表温度低于0℃,出现降水或积水(雪),12小时内可能出现对交通有很大影响的道路结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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