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公安局2014年部门决算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公安工作的法律、政策和部署,制定全县公安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措施并组织实施,领导和指挥全县公安工作,负责全县公安机关侦查工作,负责全县治安管理、出入境管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公共信息网络安全保护、安全警卫、监管场所管理、消防管理工作,承办市公安局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地址:金寨县现代产业园区红军大道与江天路交叉路口
电话:0564-2702168.
二、2014年度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安徽省金寨县公安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和金寨县看守所、金寨县公安局交管大队两个单位预算。
纳入金寨县公安局2014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3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金寨县公安局局本级 |
2 |
金寨县看守所 |
3 |
金寨县公安局交管大队 |
三、2014年度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4年度收入总计7122.8万元,支出总计8230.1万元。
四、2014年度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7122.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505.5万元,占91.3%。
五、2014年度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823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43.66万元,占64.9%;项目支出2886.38万元,占35.1%。具体情况如下:
1.“公共安全支出”2014年度决算7984.76万元,其中:“行政运行”决算3639.3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及离退休人员经费及日常办公等支出,道路交通管理1369.11万元;拘押收教场所管理86.62万元;其他公共安全支出2889.68万元。
2“医疗卫生”2014年度决算90.38万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决算90.3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人员医疗保险方面的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2014年度决算154.93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决算154.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金寨县公安局2014年“三公”经费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决 算 数 |
合 计 |
101.7 |
因公出国(境)费 |
0 |
公务接待费 |
48.66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不含执法执勤用车) |
53.04 |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31.31 |
公务用车购置 |
21.73 |
备注:2014年公务接待费比2013年公务接待费减少30.81万元,2014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2013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253.3万元,2014年公务用车购置费比2013年公务用车购置费减少131.27万元,2014年公务接待共451批、3502人。
二、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金寨县公安局201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01.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8.6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3.0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支出0万元,人次0次,人数0人。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48.66万元。2014年公务接待费比2013年公务接待费减少30.81万元,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上级有关部门检查、调研、业务指导以及外县、区公安部门往来餐饮支出,坚持“精简、节约”的原则,杜绝铺张浪费,在公务接待中,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53.0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1.73万,与上年相比减少2.3万元,2014年购置2辆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1.3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5.7万元。公费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修理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在公务车辆使用上,局机关制定了公务车辆管理制度,加强对车辆的调派使用、用油、维修、管护等方面管理,提高公务车辆使用效率。2014年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