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11341426003240501D/202007-00004 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公安、安全、司法,函
内容分类: 政协提案办理 发文日期: 2020-07-05 17:15:12
发布机构: 金寨县公安局 生成日期: 2020-07-05 17:15:12
来源单位: 金寨县公安局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关于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48号提案答复的函
文  号: 金公办〔2020〕24号 词:

关于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48号提案答复的函

2020-07-05 17:15 来源:金寨县公安局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委员:

您提出的《强化特殊人群服务管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各乡镇(园区)均成立了由卫生健康、民政、公安、司法行政、残联、综治中心等单位参与的精神卫生综合管理小组,建立每名患者关爱帮扶小组,逐人制定救治、服务、管理措施,与监护人签订《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管理协议》并对符合条件的监护人发放监护补贴。公安机关每月开展走访,掌握动态,适时协调关爱帮扶小组成员落实服务管理措施,协助送医治疗。

二是加强邪教人员服务管理。落实包保责任、开展帮教工作,全面落实服务管理措施。

三加强吸毒人员服务管理。对社区戒毒康复人员,成立由派出所民警和乡镇、村、组干部组成的专门工作小组,定期开展尿检,掌握动态,强化帮教,督促帮助其戒毒。

四加强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服务管理。分别成立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关爱帮教小组,适时开展关爱、帮教工作,积极引导其步入正轨、恢复常态、遵规守法。已将46名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纳入帮教对象。

办复类别:A

联系单位:金寨县公安局

联系电话:2702020

 

 

 

                                    金寨县公安局

                           202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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