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11341426003240501D/202007-00008 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公安、安全、司法,函
内容分类: 政协提案办理 发文日期: 2020-07-05 17:35:36
发布机构: 金寨县公安局 生成日期: 2020-07-05 17:35:36
来源单位: 金寨县公安局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关于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79号提案答复的函
文  号: 金公办〔2020〕25号 词:

关于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79号提案答复的函

2020-07-05 17:35 来源:金寨县公安局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支持城区公安派出所力度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加强江店、梅山派出所正式民警调配。结合森林公安管理体制改革和部门人事调整,我局为梅山、江店公安派出所分别配备有正式民警15人(含社区民警)、18人(含社区民警、县行政中心警务室民警),加强了城区派出所力量。

二、按规及时更换调配办案车辆,确保出勤时效。2016年全县党政机关公务用车改革,执法执勤车辆编制减幅较大,全县公安机关执法执勤车辆需求矛盾非常突出。当前,我局一方面积极争取增加车辆编制数量,一方面加强内部统筹调剂、加快车辆更新进度,缓解城区派出所执法执勤车辆车况差、数量少矛盾。

三、统一管理辅警,合理增加辅警名额,提高辅警待遇。我局已分别为江店、梅山派出所配备辅警20名、18名。因辅警员额、待遇问题均由县政府确定,我局将积极汇报,争取增加员额、提高待遇。当前,省公安厅正在调研,准备就辅警管理出台办法或地方立法,我局将对照规定及时予以落实。

四、增设镇、村干部“民事调解”培训,充分发挥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作用。镇、村干部培训由县组织、人事部门组织开展,我局将会同司法行政等部门争取将“民事纠纷调解”纳入镇、村干部培训内容,组织专业人员授课,促进“人民调解委员会”发挥作用。

五、适时改造梅山公安派出所,适应新时期办案需要。梅山公安派出所建于1996年,随着形势发展,业务用房已不能满足工作需要,我局已于“十二五”、“十三五”期间申报梅山公安派出所业务用房建设国家投资,因老城区规划一直未正式确定,多次申报建设未获批准。下一步我们将积极争取县政府批准待县法院搬迁新城区后,将县法院现房改造后供梅山公安派出所使用。

办复类别:A

联系单位:金寨县公安局

联系电话:2702020

                                     金寨县公安局

                       202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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