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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0000001110200000/202001-00026 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内容分类: 招标采购 发文日期: 2019-06-18 17:05:00
发布机构: 金寨县公安局 生成日期: 2019-06-18 17:05:00
来源单位: 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金寨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文明创建督察车及清障拖车采购项目第二包成交公告
文  号: 词: 招标采购

金寨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文明创建督察车及清障拖车采购项目第二包成交公告

2019-06-18 17:05 来源: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项目名称:金寨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文明创建督察车及清障拖车采购项目第二包

项目编号:AHJZCG2019-H0604

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19年611

采购日期:2019年6189:30时(北京时间)

成交供应商名称:金寨县广通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联系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金寨县梅山镇金叶路

成交金额:贰拾壹万叁仟陆佰元整(213600.00元)

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采购江西五十铃-迈瑞2

评审委员会名单:谭峰(组长)、林嗣杰龚勋

项目单位 金寨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联系人:龚卿   联系电话:18110686088

地址:金寨县梅山镇金江大道800号

采购机构名称:金寨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熊峰

联系电话:0564-7350878

地址:金寨现代产业园区金梧桐创业园综合楼16楼

收费标准:无        收费金额:无

公告期限:2019年618日至2019年619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金寨县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金寨现代产业园区金梧桐创业园综合楼16楼,联系电话:0564-7350878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金寨县财政局政府釆购监督管理办公室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1、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http://gks.mof.gov.cn/zhengfucaigouguanli/201802/t20180201_2804589.html

2、成交通知书发出情况:

金寨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文明创建督察车及清障拖车采购项目第成交通知书已发出,请成交供应商委派专人凭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须携带身份证)到金寨县政府采购中心领取成交通知书。

特此公告。

 

                                                金寨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9年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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