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11341426003240501D/202106-00011 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公安、安全、司法,其他
内容分类: 政协提案办理 发文日期: 2021-06-14 17:07:35
发布机构: 金寨县公安局 生成日期: 2021-06-14 17:07:35
来源单位: 金寨县公安局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关于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036号提案答复的函
文  号: 词:

关于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第036号提案答复的函

2021-06-14 17:07 来源:金寨县公安局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委员:

您提出的《依法整治低速电动车 促进交通安全与文明出行》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强化源头管理。2021年春运期间,金寨县公安局结合春运宣传工作,在全县发放《致“老年代步车”驾驶人一封信》,宣传“老年代步车”弊端及隐患,倡导广大人民群众不买、不开、不坐此类车辆。2月,金寨县公安局专题向县政府报告,提出“老年代步车”治理建议,净化交通环境,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224日,县政府组织召开专题研讨会,县科商经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等相关部门参加会议,讨论研究电动车治理工作,明确治理方向和思路,确保道路交通有序畅通、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规范行驶管理。2018年以来,结合文明创建工作,公安机关不断加大电动车管理力度,着力保障电动车驾乘人员生命安全。一是在城区路口规范施划标志标线,畅通电动车通行渠道;二是创新管理方法,在有条件的路段,将所有骑行车规范到骑行道通行,有效避免机动车与电动车混行的危险;三是实行电动车二次过街;四是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打造“一顶头盔一条命,不戴头盔不骑行”理念,要求电动车驾驶人规范佩戴安全头盔。

三、加强宣传教育。近年来,公安交管不断加大力度,多维度开展交通宣传。一是持续通过广播、电视、微博微信、手机短信等实时曝光典型交通违法、提示行车注意事项、宣传集中行动信息,实现交通安全宣传全覆盖。二是通过“七进”深入全县人员集中的场所,传播安全理念。是创新方式做浓“节日”宣传,在重要节日精心开展宣传活动,提升群众交通安全意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出行,安全驾驶。四是广泛开展“一盔一带”宣传,营造浓厚交通安全宣传氛围,提高“一盔一带”知晓率、覆盖面。

四、畅通监督渠道。在养心金寨公众号开辟有奖举报平台,鼓励群众监督举报电动车违法行为,接受监督并及时予以办理。

办复类别:A

联系单位:金寨县公安局

联系电话:0564-2702020

 

      金寨县公安局

2021611

 

 

 

抄送: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委督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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