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金寨县公安局 > 回应关切 > 主动回应
号: 11341426003240501D/202205-00008 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公安、安全、司法,其他
内容分类: 主动回应 发文日期: 2022-05-02 15:25:30
发布机构: 金寨县公安局 生成日期: 2022-05-02 15:25:30
来源单位: 金寨县公安局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关于严禁采挖、交易兰草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通告
文  号: 词:

关于严禁采挖、交易兰草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的通告

2022-05-02 15:25 来源:金寨县公安局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兰草即兰花,又叫兰草花,是中国的特产花卉,也是公认的十大名花之一。2021年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农业农村部公告(第15号)《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新增将兰科兰属(所有种)列入国家二级保护植物。

金寨县是野生兰草生长的重要分布区。近年来,由于人为的乱采滥挖,本土野生兰草越来越少,保护兰草,迫在眉睫。随着兰草等列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植物,特告知广大人民群众严禁采挖、交易兰草及大别山五针松、银缕梅、红豆杉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任何破坏国家重点野生植物的行为都是违法犯罪行为,将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在此,呼吁全社会自觉行动,从我做起,拒绝采挖、交易兰草等野生植物,并积极参与打击各种破坏兰草等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发现有关违法活动,请向公安机关或林业等部门举报。

文件下载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标签: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