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类 |
序号 |
姓名 |
案由 |
处罚结果 |
处罚依据 |
文号 |
执行情况 |
1 |
廖某某 |
2022年4月,廖某某一行八人到南溪镇某某村某某组廖某某屋后山场去上坟,在上坟过程中,廖某某用打火机点燃火纸和坟周围清理出来的杂草,在火未完全烧尽时离开现场,后由该火点引起森林火灾。 |
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伍佰元整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十一条第三项之规定 |
金公(南)行罚决字〔2022〕264号 |
不执行 |
2 |
吴某某 |
2022年3月,吴某某在禁火期、禁火区域内抽烟时不慎将烟头扔到山边杂草上,引发高某某家山场失火,过火面积达4.7亩。 |
行政拘留五日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 |
金公(吴)行罚决字〔2022〕265号 |
不执行 |
3 |
胡某某 |
2022年3月,胡某某饮酒后无证驾驶无号牌两轮摩托车,由金寨县青山镇街道往某某村方向行驶,行驶至某某国道处被民警查获。 |
行政拘留三日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之规定 |
金公(青)行罚决字〔2022〕266号 |
已执行 |
4 |
潘某某 |
2022年4月,在安徽省金寨县梅山镇某某社区某某组,潘某某违反政府发布的禁火令,违规在其自家山场上使用明火烧纸祭祖致山场失火。 |
行政拘留六日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 |
金公(梅)行罚决字〔2022〕267号 |
已执行 |
5 |
葛某某 |
2022年3月,葛某某饮酒后无证驾驶机动三轮车行驶在某某省道白塔畈镇某某路段时,左转弯与直行的张某驾驶的轿车发生碰撞。 |
行政拘留三日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之规定 |
金公(白)行罚决字〔2022〕268号 |
已执行 |
6 |
马某某 |
2022年3月,在金寨县梅山镇新城区某某酒店十楼楼梯道内,马某因某某足道老板拖欠其工资而心存不满,后拨打110报警电话谎称自己要跳楼,其行为在一定程度上扰乱公共秩序。 |
罚款伍佰元整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 |
金公(江)行罚决字〔2022〕274号 |
已执行 |
7 |
马某 |
2022年3月,在金寨县梅山镇某某广场某某门面内,傅某某伙同潘某某、马某、王某某以打麻将的方式进行赌博民警当场查获。 |
行政拘留五日,行政拘留不执行,并对赌资九百元进行收缴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第四项、第七十条之规定 |
金公(江)行罚决字〔2022〕280号 |
不执行 |
8 |
徐某某 |
2022年3月,徐某某、吴某某、吴某某、王某某、徐某某、肖某某在吴家店镇某街道某某大酒店赌博。 |
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壹仟玖佰百元整,决定收缴赌资伍仟元,收缴共同赌资玖佰元。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 |
金公(吴)行罚决字〔2022〕281号 |
已执行 |
9 |
肖某某 |
2022年3月,徐某某、吴某某、吴某某、王某某、徐某某、肖某某在吴家店镇某街道某某大酒店赌博。 |
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壹仟玖佰百元整,决定收缴赌资陆仟肆佰元,收缴共同赌资玖佰元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 |
金公(吴)行罚决字〔2022〕282号 |
已执行 |
10 |
吴某某 |
2022年3月,徐某某、吴某某、吴某某、王某某、徐某某、肖某某在吴家店镇某街道某某大酒店赌博。 |
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一千九百元整;决定收缴赌资壹万壹仟玖佰元整,收缴共同赌资玖佰元整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 |
金公(吴)行罚决字〔2022〕283号 |
已执行 |
11 |
吴某某 |
2022年3月,徐某某、吴某某、吴某某、王某某、徐某某、肖某某在吴家店镇某街道某某大酒店赌博。 |
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一千九百元整,决定收缴赌资叁仟壹佰贰拾元整,收缴共同赌资玖佰元整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
金公(吴)行罚决字〔2022〕284号 |
已执行 |
12 |
徐某某 |
2022年3月,徐某某、吴某某、吴某某、王某某、徐某某、肖某某在吴家店镇某街道某某大酒店赌博。 |
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一千九百元整,决定收缴赌资陆仟元,收缴赌博工具扑克一副,收缴共同赌资玖佰元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
金公(吴)行罚决字〔2022〕285号 |
已执行 |
13 |
王某某 |
2022年3月,徐某某、吴某某、吴某某、王某某、徐某某、肖某某在吴家店镇某街道某某大酒店赌博。 |
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一千九百元整,决定收缴玖仟玖佰元整,收缴共同赌资玖佰元整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
金公(吴)行罚决字〔2022〕286号 |
已执行 |
14 |
张某某 |
2022年3月,张某某在金寨县燕子河镇某某村某某组自家山场上焚烧枯死树枝,后被政府工作人员发现将火扑灭,由于扑救及时没有引发森林火灾。 |
警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 |
金公(燕)行罚决字〔2022〕287号 |
已执行 |
15 |
孙某某 |
2022年4月,孙某某违反《金寨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擅自携带明火和火纸到白塔畈镇某某村某某组某山场上坟燃烧火纸,引发山场失火。 |
行政拘留五日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 |
金公(白)行罚决字〔2022〕288号 |
已执行 |
16 |
郭某某 |
2022年3月,郭某某饮酒后无证驾驶无号牌两轮摩托车在金寨县白塔畈镇某某村某某组发生交通事故。 |
行政拘留三日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之规定 |
金公(白)行罚决字〔2022〕294号 |
不执行 |
17 |
林某某 |
2022年3月,林某某在金寨县燕子河镇某某村某某组自家田地中焚烧玉米秸秆,政府工作人员发现制止时,林某某态度恶劣不听从制止。 |
行政拘留五日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 |
金公(燕)行罚决字〔2022〕295号 |
已执行 |
18 |
方某 |
2022年3月,方某以非法获利为目的,邀约何某某、黄某某、徐某某、杨某等人在其家中进行赌博,并为上述人员赌博提供条件。 |
罚款两百元整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
金公(天)行罚决字〔2022〕296号 |
已执行 |
19 |
杨某 |
2022年3月,在金寨县天堂寨镇某街道方某家中,杨某伙同何某某、黄某某、徐某某等人以“打麻将”的方式进行赌博。 |
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并决定收缴赌资人民币二百二十元整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
金公(天)行罚决字〔2022〕297号 |
已执行 |
20 |
何某某 |
2022年3月,在金寨县天堂寨镇某街道方某家中,杨某伙同何某某、黄某某、徐某某等人以“打麻将”的方式进行赌博。 |
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并决定收缴赌资人民币五百四十元整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
金公(天)行罚决字〔2022〕298号 |
已执行 |
21 |
徐某某 |
2022年3月,在金寨县天堂寨镇某街道方某家中,杨某伙同何某某、黄某某、徐某某等人以“打麻将”的方式进行赌博。 |
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并决定收缴赌资人民币一千四百六十元整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
金公(天)行罚决字〔2022〕299号 |
已执行 |
22 |
黄某某 |
2022年3月,在金寨县天堂寨镇某街道方某家中,杨某伙同何某某、黄某某、徐某某等人以“打麻将”的方式进行赌博。 |
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并决定收缴赌资人民币一千二百二十元整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
金公(天)行罚决字〔2022〕300号 |
已执行 |
23 |
周某某 |
2022年4月,金寨县公安局梅山派出所在日常检查中发现,金寨县某某快捷宾馆前台登记员周某某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祝某某、程某某的身份信息。 |
罚款贰佰元整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 |
金公(梅)行罚决字〔2022〕302号 |
已执行 |
24 |
方某 |
2022年4月,方某、漆某某、吴某某、在金寨县吴家店镇某某村某某组金某某家三人用扑克牌以打“跑得快”方式进行赌博。 |
罚款五百元整;收缴赌资七百一十元整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
金公(吴)行罚决字〔2022〕309号 |
已执行 |
25 |
吴某某 |
2022年4月,方某、漆某某、吴某某、在金寨县吴家店镇某某村某某组金某某家三人用扑克牌以打“跑得快”方式进行赌博。 |
罚款五百元整;收缴赌资五百七十元整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
金公(吴)行罚决字〔2022〕308号 |
已执行 |
26 |
金某某 |
2022年4月,金某某、和某某、漆某、游某某在金寨县吴家店镇某某村某某组金某某家四人以打麻将方式进行赌博。 |
罚款五百元整;收缴赌资五百五十元整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
金公(吴)行罚决字〔2022〕313号 |
已执行 |
27 |
漆某某 |
2022年4月,方某、漆某某、吴某某、在金寨县吴家店镇某某村某某组金某某家三人用扑克牌以打“跑得快”方式进行赌博。 |
罚款五百元整;收缴赌资三十元整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
金公(吴)行罚决字〔2022〕310号 |
已执行 |
28 |
漆某 |
2022年4月,金某某、和某某、漆某、游某某在金寨县吴家店镇某某村某某组金某某家四人以打麻将方式进行赌博。 |
罚款五百元整;收缴赌资九百五十元整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
金公(吴)行罚决字〔2022〕312号 |
已执行 |
29 |
游某某 |
2022年4月,金某某、和某某、漆某、游某某在金寨县吴家店镇某某村某某组金某某家四人以打麻将方式进行赌博。 |
罚款五百元整;收缴赌资一百元整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
金公(吴)行罚决字〔2022〕315号 |
已执行 |
30 |
和某某 |
2022年4月,金某某、和某某、漆某、游某某在金寨县吴家店镇某某村某某组金某某家四人以打麻将方式进行赌博。 |
罚款五百元整;收缴赌资五十元整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
金公(吴)行罚决字〔2022〕314号 |
已执行 |
31 |
徐某某 |
2022年4月,徐某某作为金寨现代产业园区某某宾馆前台,未按规定如实登记该旅馆住宿旅客黄某某的身份信息。 |
罚款五百元整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 |
金公(现)行罚决字〔2022〕316号 |
已执行 |
32 |
付某某 |
2022年4月,俞某某、张某、付某某、傅某四人在金寨县古碑镇某某村某某组付某某家中,以“斗牛”的方式进行赌博。 |
罚款五百元的处罚,收缴赌资200元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
金公(古)行罚决字〔2022〕317号 |
已执行 |
33 |
傅某 |
2022年4月,俞某某、张某、付某某、傅某四人在金寨县古碑镇某某村某某组付某某家中,以“斗牛”的方式进行赌博。 |
罚款五百元的处罚,收缴赌资500元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
金公(古)行罚决字〔2022〕319号 |
已执行 |
34 |
张某 |
2022年4月,俞某某、张某、付某某、傅某四人在金寨县古碑镇某某村某某组付某某家中,以“斗牛”的方式进行赌博。 |
罚款五百元的处罚,收缴赌资190元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
金公(古)行罚决字〔2022〕318号 |
已执行 |
35 |
俞某某 |
2022年4月,俞某某、张某、付某某、傅某四人在金寨县古碑镇某某村某某组付某某家中,以“斗牛”的方式进行赌博。 |
罚款五百元的处罚,收缴赌资300元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
金公(古)行罚决字〔2022〕320号 |
已执行 |
36 |
汪某某 |
2022年3月,汪某某在自家屋后油菜地里种植罂粟被公安民警当场查获。 |
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并收缴罂粟原植物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
金公(双)行罚决字〔2022〕321号 |
已执行 |
37 |
汪某某 |
2022年4月,汪某某将位于金寨县张冲乡某某村某某组杂草点着,引燃附近山场,民警到达现场后将山火扑灭,无人员受伤。 |
行政拘留五日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
金公(张)行罚决字〔2022〕322号 |
已执行 |
38 |
王某某 |
2022年4月,许某、付某、王某某、胡某某在金寨县古碑镇某某村街道许某家以打麻将方式赌博时被金寨县公安局民警查获。 |
行政拘留五日,收缴赌资800元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
六金公(治)行罚决字〔2022〕323号 |
已执行 |
39 |
许某 |
2022年4月,许某、付某、王某某、胡某某在金寨县古碑镇某某村街道许某家以打麻将方式赌博时被金寨县公安局民警查获。 |
行政拘留五日,收缴赌资1800元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
六金公(治)行罚决字〔2022〕324号 |
已执行 |
40 |
付某 |
2022年4月,许某、付某、王某某、胡某某在金寨县古碑镇某某村街道许某家以打麻将方式赌博时被金寨县公安局民警查获。 |
行政拘留五日,收缴赌资800元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
六金公(治)行罚决字〔2022〕325号 |
已执行 |
41 |
胡某某 |
2022年4月,许某、付某、王某某、胡某某在金寨县古碑镇某某村街道许某家以打麻将方式赌博时被金寨县公安局民警查获。 |
行政拘留五日,收缴赌资600元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
六金公(治)行罚决字〔2022〕326号 |
已执行 |
42 |
冯某某 |
2022年4月,金寨县公安局江店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某某酒店前台工作人员冯某某未按照疫情防控规定检查旅客袁某某的健康码,导致健康码为黄码的袁某某入住某某酒店。 |
罚款二百元整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 |
金公(江)行罚决字〔2022〕328号 |
已执行 |
43 |
陈某 |
2022年4月,在金寨县古碑镇陈某经营的某某茶叶店,刘某、余某、王某某、宋某某以打麻将的方式进行赌博。 |
罚款五百元的处罚,收缴抽取的台费200元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
金公(古)行罚决字〔2022〕329号 |
已执行 |
44 |
余某 |
2022年4月,在金寨县古碑镇陈某经营的某某茶叶店,刘某、余某、王某某、宋某某以打麻将的方式进行赌博。 |
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一千八百元的处罚,收缴赌资两千元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
金公(古)行罚决字〔2022〕330号 |
已执行 |
45 |
宋某某 |
2022年4月,在金寨县古碑镇陈某经营的某某茶叶店,刘某、余某、王某某、宋某某以打麻将的方式进行赌博。 |
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一千八百元的处罚,收缴赌资一千七百元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
金公(古)行罚决字〔2022〕331号 |
已执行 |
46 |
刘某 |
2022年4月,在金寨县古碑镇陈某经营的某某茶叶店,刘某、余某、王某某、宋某某以打麻将的方式进行赌博。 |
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一千八百元的处罚,收缴赌资三千九百元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
金公(古)行罚决字〔2022〕332号 |
已执行 |
47 |
王某某 |
2022年4月,在金寨县古碑镇陈某经营的某某茶叶店,刘某、余某、王某某、宋某某以打麻将的方式进行赌博。 |
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一千八百元的处罚,收缴赌资900元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
金公(古)行罚决字〔2022〕333号 |
已执行 |
48 |
冯某 |
冯某在桃岭乡街道经营的某某宾馆未取得特种行业许可证,于4月9日接待三名旅客入住,收取费用。 |
罚款五百元的处罚,并追缴其违法所得二百元、取缔某某宾馆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十四条第二款、第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 |
金公(双)行罚决字〔2022〕334号 |
已执行 |
49 |
陈某某 |
2022年3月,陈某某骑车经过关庙乡某某村某某组时,将栽种马路旁边的十四株核桃苗盗走。 |
行政拘留五日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 |
金公(南)行罚决字〔2022〕363号 |
已执行 |
50 |
叶某某 |
2022年1月至2022年2月,在金寨县梅山镇某某村某某组程某某经营的某某场内、某某村某某组马某某住宅中,叶某某、芮某某等二十余人,多次以“斗牛”的方式参与赌博。 |
行政拘留六日并处罚款五百元整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第四项,第七十条第一款之规定 |
六金公(派)行罚决字〔2022〕364号 |
已执行 |
51 |
秦某某 |
2022年4月,秦某某酒后拨打119火警电话谎称自家房屋着火。 |
行政拘留六日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 |
六金公(治)行罚决字〔2022〕365号 |
已执行 |
52 |
李某某 |
2021年6月,李某某伙同汪某某、何某某使用伪造的徐某某的身份证明及车辆保单,将李某某从某某汽车租赁公司租用的一辆车以押租的形式租给某某出行有限公司。 |
行政拘留二十日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二条之规定,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 |
金公(江)行罚决字〔2022〕366号 |
不执行 |
53 |
何某某 |
2021年6月,李某某伙同汪某某、何某某使用伪造的徐某某的身份证明及车辆保单,将李某某从某某汽车租赁公司租用的一辆车以押租的形式租给某某出行有限公司。 |
行政拘留二十日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二条之规定,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 |
金公(江)行罚决字〔2022〕367号 |
不执行 |
54 |
汪某某 |
2021年6月,李某某伙同汪某某、何某某使用伪造的徐某某的身份证明及车辆保单,将李某某从某某汽车租赁公司租用的一辆车以押租的形式租给某某出行有限公司。 |
行政拘留二十日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二条之规定,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 |
金公(江)行罚决字〔2022〕368号 |
不执行 |
55 |
张某某 |
2022年4月,金寨县公安局铁冲派出所在开展日常工作中发现张某某在自家菜地里种植罂粟。 |
行政拘留三日并收缴罂粟原植物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一条第一款、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 |
金公(铁)行罚决字〔2022〕369号 |
已执行 |
56 |
黄某某 |
2022年4月,黄某某、胡某某、余某某、周某某四人在金寨县斑竹园镇某街道某某路陈某某家以打麻将的方式进行赌博。 |
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收缴赌资300元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
金公(斑)行罚决字〔2022〕370号 |
已执行 |
57 |
胡某某 |
2022年4月,黄某某、胡某某、余某某、周某某四人在金寨县斑竹园镇某街道某某路陈某某家以打麻将的方式进行赌博。 |
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收缴赌资1050元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
金公(斑)行罚决字〔2022〕371号 |
已执行 |
58 |
周某某 |
2022年4月,黄某某、胡某某、余某某、周某某四人在金寨县斑竹园镇某街道某某路陈某某家以打麻将的方式进行赌博。 |
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收缴赌资1000元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
金公(斑)行罚决字〔2022〕373号 |
已执行 |
59 |
余某 |
2022年4月,黄某某、胡某某、余某某、周某某四人在金寨县斑竹园镇某街道某某路陈某某家以打麻将的方式进行赌博。 |
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收缴赌资1050元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
金公(斑)行罚决字〔2022〕372号 |
已执行 |
60 |
陈某某 |
2022年4月,黄某某、胡某某、余某某、周某某四人在金寨县斑竹园镇某街道某某路陈某某家以打麻将的方式进行赌博。 |
罚款500元的处罚,收缴非法所得200元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
金公(斑)行罚决字〔2022〕374号 |
已执行 |
61 |
徐某某 |
2022年3月,徐某某在金寨县天堂寨镇某某村某某组的田地内焚烧杂草,未烧到山场上,焚烧地点距离最近的山场30米,后被公安机关查获。 |
罚款二百元整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 |
金公(天)行罚决字〔2022〕375号 |
已执行 |
62 |
李某 |
2022年4月,李某某邀约李某某、李某等人在梅山镇某地聚餐吃烧烤,在聚餐过程中李某某与李某因琐事发生口角争执并撕扯,李某用拳头殴打李某某一拳。 |
罚款三百元整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 |
金公(梅)行罚决字〔2022〕376号 |
已执行 |
63 |
简某某 |
2022年4月,简某某饮酒后驾驶三轮载货摩托车沿梅山镇某某路由南向北方向行驶,行驶至梅山镇某某路某某路段处时,与正在左转弯掉头的陈某某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发生碰撞,造成简某某受伤、两车受损。 |
行政拘留三日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之规定 |
六金公(交)行罚决字〔2022〕426号 |
已执行 |
64 |
谢某某 |
2022年4月6日,公安机关在日常工作中发现,谢某某在登记入住人员信息时,入住人员为陈某某、尹某某等四人,实际登记一人。 |
罚款二百元整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 |
金公(江)行罚决字〔2022〕427号 |
已执行 |
65 |
曹某某 |
2022年4月,在金寨县梅山镇某某小区北侧某某手机快修店,江店派出所民警将正在以“斗牛”的方式进行赌博的王某某、曹某某、索某某三人当场抓获。 |
罚款五百元整的处罚并对持有的五百元赌资进行收缴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七十条之规定 |
金公(江)行罚决字〔2022〕429号 |
已执行 |
66 |
王某某 |
2022年4月,在金寨县梅山镇某某小区北侧某某手机快修店,江店派出所民警将正在以“斗牛”的方式进行赌博的王某某、曹某某、索某某三人当场抓获。 |
罚款五百元整的处罚并对八百五十元赌资进行收缴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七十条之规定 |
金公(江)行罚决字〔2022〕428号 |
已执行 |
67 |
索某某 |
2022年4月,在金寨县梅山镇某某小区北侧某某手机快修店,江店派出所民警将正在以“斗牛”的方式进行赌博的王某某、曹某某、索某某三人当场抓获。 |
罚款五百元整的处罚并对二百五十元赌资进行收缴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七十条之规定 |
金公(江)行罚决字〔2022〕430号 |
已执行 |
68 |
金某某 |
2022年1月至2022年2月,在金寨县梅山镇某某村某某组程某某经营的某某场内、某某村某某组马某某住宅中,叶某某、芮某某等二十余人,多次以“斗牛”的方式参与赌博。 |
行政拘留六日并处罚款五百元整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第四款、第七十条之规定 |
金公(梅)行罚决字〔2022〕431号 |
已执行 |
69 |
丁某某 |
2022年5月,丁某某饮酒后驾驶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金寨县某某路与某某路交叉口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
行政拘留10日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规定 |
六金公(交)行罚决字〔2022〕432号 |
已执行 |
70 |
林某某 |
2022年2月至4月初,在金寨县现代产业园区某某商铺,吴某多次从林某某手中购买新能源汽油。 |
行政拘留六日的处罚并追缴违法所得18665元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第三十条之规定 |
金公(江)行罚决字〔2022〕435号 |
已执行 |
71 |
吴某 |
2022年2月至4月,在金寨县现代产业园区某某商铺,吴某多次从林某某手中购买新能源汽油,随后吴某将购得的新能源汽油在某某地下车库内向金某、董某某等人出售。 |
行政拘留十二日的处罚并追缴违法所得21075元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第二十条第四项、第三十条之规定 |
金公(江)行罚决字〔2022〕436号 |
已执行 |
72 |
袁某某 |
2022年5月,在金寨县古碑镇某某村袁某某家中,袁某某、俞某某、舒某某、何某某四人以打麻将的方式进行赌博。 |
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收缴赌资1000元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
金公(古)行罚决字〔2022〕437号 |
已执行 |
73 |
俞某某 |
2022年5月,在金寨县古碑镇某某村袁某某家中,袁某某、俞某某、舒某某、何某某四人以打麻将的方式进行赌博。 |
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收缴赌资500元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
金公(古)行罚决字〔2022〕438号 |
已执行 |
74 |
舒某某 |
2022年5月,在金寨县古碑镇某某村袁某某家中,袁某某、俞某某、舒某某、何某某四人以打麻将的方式进行赌博。 |
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收缴赌资1500元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
金公(古)行罚决字〔2022〕439号 |
已执行 |
75 |
何某某 |
2022年5月,在金寨县古碑镇某某村袁某某家中,袁某某、俞某某、舒某某、何某某四人以打麻将的方式进行赌博。 |
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收缴赌资1600元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
金公(古)行罚决字〔2022〕440号 |
已执行 |
76 |
王某某 |
2021年冬,王某某在位于金寨县油坊店乡某某村某某组自家门口的菜园地和门口下沿子菜园地,种植罂粟,用于投喂自家牲口治疗疾病,被民警现场查获。 |
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并对罂粟进行收缴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 |
金公(青)行罚决字〔2022〕441号 |
已执行 |
77 |
王某某 |
2022年4月,在金寨县汤家汇镇某某村某某组王某某家菜园地内,金寨县公安局汤家汇派出所民警现场查获王某某种植的疑似罂粟植物。 |
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并收缴毒品原植物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一)项、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
金公(汤)行罚决字〔2022〕445号 |
已执行 |
78 |
孙某某 |
2022年5月,孙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小型普通客车沿金寨县某某路由北往南方向行驶,行至与某某路交叉口时,被金寨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民警查获。 |
行政拘留十日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规定 |
金公(交)行罚决字〔2022〕449号 |
已执行 |
79 |
吴某某 |
2022年4月,梅山派出所民警在日常工作中发现吴某某在其位于梅山镇某某社区某某加油站后山的自家菜地中种植罂粟,现场铲除。 |
行政拘留十日并收缴其种植的罂粟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十一条第三项、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
金公(梅)行罚决字〔2022〕450号 |
不执行 |
80 |
程某某 |
2022年5月,在金寨县槐树湾乡某某村程某某的家中,余某某、王某某等人以打麻将的方式进行赌博,程某某提供赌博场所和赌博工具。 |
罚款五百元的处罚,收缴抽取的台费200元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 |
金公(古)行罚决字〔2022〕451号 |
已执行 |
81 |
何某 |
2022年5月,在金寨县槐树湾乡某某村程某某的家中,余某某、王某某等人以打麻将的方式进行赌博。 |
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一千九百元的处罚,收缴赌资600元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
金公(古)行罚决字〔2022〕452号 |
已执行 |
82 |
王某某 |
2022年5月,在金寨县槐树湾乡某某村程某某的家中,余某某、王某某等人以打麻将的方式进行赌博。 |
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一千九百元的处罚,收缴赌资2800元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
金公(古)行罚决字〔2022〕453号 |
已执行 |
83 |
余某某 |
2022年5月,在金寨县槐树湾乡某某村程某某的家中,余某某、王某某等人以打麻将的方式进行赌博。 |
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一千九百元的处罚,收缴赌资500元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
金公(古)行罚决字〔2022〕454号 |
已执行 |
84 |
余某某 |
2022年5月,在金寨县槐树湾乡某某村程某某的家中,余某某、王某某等人以打麻将的方式进行赌博。 |
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一千九百元的处罚,收缴赌资3400元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
金公(古)行罚决字〔2022〕455号 |
已执行 |
85 |
潘某某 |
2022年4月,在金寨县梅山镇某某路一饭店内,潘某某谎称借用冯某某的电瓶车接人,将电瓶车骑走后一直未归还,随后以2000元价格将电瓶车出售。 |
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收缴违法所得人民币2000元整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
金公(梅)行罚决字〔2022〕456号 |
已执行 |
86 |
郑某某 |
2022年5月,郑某某饮酒后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由金寨县某某村沿某某路往鲜花村方向行驶,行驶至某某路时,被梅山中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
行政拘留三日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之规定 |
六金公(交)行罚决字〔2022〕466号 |
已执行 |
87 |
汪某某 |
2022年5月,汪某某饮酒后驾驶正三轮载货摩托车,由梅山某某村沿某某村村道往梅山镇江店新城区方向行驶,行驶至某某路时,被交管大队梅山中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
行政拘留三日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之规定 |
六金公(交)行罚决字〔2022〕467号 |
已执行 |
88 |
江某某 |
2022年5月,江某某未按照金寨县疫情防控政策落实隔离返乡报备及政策。 |
罚款二百元整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规定 |
金公(张)行罚决字〔2022〕471号 |
已执行 |
89 |
刘某某 |
2021年12月份,刘某某为了治病和防治鸡瘟,将从他人处要来的罂粟种子播种在自家菜地并施肥。 |
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收缴其非法种植的罂粟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
金公(古)行罚决字〔2022〕472号 |
已执行 |
90 |
彭某某 |
2021年4月,彭某某伙同陈某到金寨县梅山镇某某酒楼行窃。 |
行政拘留七日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第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 |
金公(江)行罚决字〔2022〕478号 |
已执行 |
91 |
潘某某 |
2021年11月,在金寨县梅山镇某某小区西侧某某足浴门外,周某某与潘某某因债务纠纷发生口角,造成周某某受伤。 |
行政拘留十五日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六条、第四十三条、第七十条之规定 |
金公(江)行罚决字〔2022〕479号 |
已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