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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11341426003240501D/202207-00012 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公安、安全、司法,其他
内容分类: 其它文件 发文日期: 2022-08-09 15:42:50
发布机构: 金寨县公安局 成文日期: 2022-08-09 00:00:00
来源单位: 金寨县公安局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2022-08-09 废止时间: 暂无
名  称: 关于印发《金寨县公安局“一业一证一码”试点行业综合许可事项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的通知
文  号: 金公审批〔2022〕8号 词: 事中事后监管

关于印发《金寨县公安局“一业一证一码”试点行业综合许可事项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的通知

2022-08-09 15:42 作者:金寨县公安局 来源:金寨县公安局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驻局纪检监察组,各公安派出所、局属相关单位:

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一业一证一码”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229号)、《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安徽省“一业一证一码”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六政办秘〔202239号)、《金寨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寨县开展“一业一证一码”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金政办秘〔202238)文件要求。县公安局从审批受理、监督监管等环节入手,扎实推进金寨县“一业一证一码”试点改革工作,特制定县公安局“一业一证一码”试点改革许可事项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一、监管事项

旅馆业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核发、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审批。

二、监管要求

相关部门要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理清监管责任,加强公正监管。审批部门对“实行告知承诺”的事项,涉及相关许可的要实施“双轨”审批管理方式,允许市场主体自愿选择告知承诺或者原有审批方式;监管部门在审查中及后续监管中发现申请人作出不实承诺的,应当记入申请人诚信档案,并对该申请人的行政审批申请不再适用告知承诺的审批方式。

发挥信用监管的基础性作用,加快推动市场监管信用赋能,充分运用信息公示、失信惩戒、风险分类管理等信用管理手段支撑各领域监管。加强企业全生命周期监管,鼓励企业开展信用承诺,强化告知承诺事项核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相结合,按照信用风险状况实施差异化监管,提高监管的精准度、靶向性。

三、监管措施

1.被许可人通过告知承诺方式申请的,监管部门在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后10个工作日内,对被许可人的承诺内容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被许可人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责令其限期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被许可人逾期未整改或者整改后仍达不到许可条件的,依法撤销其行政许可;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经营许可的,应当予以撤销并给予行政处罚,申请人在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行政许可。

2.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依法严查重处并公开结果。

3.加强信用监管,向社会公布经营单位信用状况,对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

                              

                                  

金寨县公安局

2022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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