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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11341426003240501D/202305-00011 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公安、安全、司法,其他
内容分类: 主动回应 发文日期: 2023-05-12 09:49:31
发布机构: 金寨县公安局 生成日期: 2023-05-12 09:49:31
来源单位: 金寨县公安局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关于进一步放宽城市物流配送车辆通行限制措施的通告
文  号: 词:

关于进一步放宽城市物流配送车辆通行限制措施的通告

2023-05-12 09:49 来源:金寨县公安局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为进一步便利城市物流配送车辆入城通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规定,决定在现行通行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放宽城市物流配送车辆通行限制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车长不超过6米且总质量不超过8吨的中型厢式货车(黄牌),除早晚高峰时段(7:00-9:00,17:00-19:00)进城需申办货车电子通行码通行外,平峰时段不再限制通行。其他类黄牌货车禁限行规定不变。

    因生产生活、重点工程建设等原因,确需在禁限行时段进入禁限行区域的,可通过交管12123APP或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申领货车电子通行码,按规定路线时间通行。

    三、本通告适用于霍邱、舒城、金寨、霍山县及叶集区城区等全市范围城市道路,各县区不再另发通告。

    四、本通告自2023年4月10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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