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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11341426003240501D/202306-00017 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公安、安全、司法,其他
内容分类: 公开制度 发文日期: 2023-06-06 16:15:21
发布机构: 金寨县公安局 生成日期: 2023-06-06 16:15:21
来源单位: 金寨县公安局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金寨县公安局政务公开主动公开制度
文  号: 词:

金寨县公安局政务公开主动公开制度

2023-06-06 16:15 来源:金寨县公安局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一、公开范围

金寨县公安局向社会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金寨县公安局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金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上查阅目录。按照目录根据信息产生的具体情况作不定期更新。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主要采取在金寨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微博(金寨治安在线)、微信公众号(金寨警方)等政务新媒体和金寨县公安局新闻发布会等形式。

金寨县公安局还将采用以下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1.广播、电视、报刊、便民手册等;

2.公告栏、电子屏幕等;

3.其他便于公众获取信息的方式。

三、公开时限

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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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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