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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11341426003240501D/202212-00015 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公安、安全、司法,其他
内容分类: 规划计划 发文日期: 2022-12-29 10:43:32
发布机构: 金寨县公安局 生成日期: 2022-12-29 10:43:32
来源单位: 金寨县公安局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2022年度金寨县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总结
文  号: 词:

2022年度金寨县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总结

2022-12-29 10:43 来源:金寨县公安局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要求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电子版可在金寨县公安局信息公开平台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金寨县公安局行政审批服务股联系(地址:安徽省金寨县现代产业园区金梧桐创业园金寨政务服务中心二楼,邮编:237300,电话:0564-7051055)。

一、总体情况

2022年,金寨县公安局根据县政务公开办工作统一部署和要求,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推进,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及具体责任。每个业务科室明确位信息员,负责收集、整理政府信息,确保信息公开全面、及时、准确、无差错。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构。为了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根据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调整等人事调整情况,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一次,现由局党委委员县纪委、县监察委员会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宋祖杰任组长,明确局行政审批服务股为办理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责任机构,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2、强化工作措施,确保政务公开取得实效。我局坚持以考促工作,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终绩效考核,并按照部门职能实际,将所有栏目素材报送工作分配至相应部门,确保信息的鲜活、权威和准确。同时,不断强化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培训管理,加强保密检查,执行政务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格审查程序,跟踪督查,强化问责,采取自查和抽查相结合、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等方式,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互联网涉密及敏感信息清除检查等专项检查,确保政务公开信息不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不断健全完善依申请公开答复机制。规范由县局行政审批服务股具体办理,多部门协同配合的答复流程,对提交的依申请公开事项,经审查认为属于公安类政府信息且可以公开的,严格按照工作流程、办理时限、答复格式等要求及时向申请人提供公开内容;经审查认为不属于可公开的事项,或者无法按申请人要求的形式提供的,依法向申请人告知理由、法律依据及救济渠道。年度共受理依申请公开办件1件,在规定时限内向申请人回复1件,同意公开1件,申请人表示满意。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建设,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三审”制,确保公文日常管理严格规范。明确政务公开原则、内容、形式以及监督考核等,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按照《保密法》及《保密法实施条例》要求,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进一步拓宽政务信息公开的主渠道,确保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平台建设

    2022年,我局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不断拓宽信息发布渠道,根据政务信息公开目录,做到准确、全面、及时发布有关信息。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务(执法)信息。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主动公开了金寨县公安局的基本情况、工作职责、机构设置、工作信息及政务公开内容。主动公开公安机关各类警务信息共计3188条,其中重点领域信息公开691条,公共服务类信息337条,政策解读信息171条,回应关切信息62条,公开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4条,公开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结果共计600余条。

(五)监督保障

我局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抓落实”的工作要求,制定相关的信息公开制度,确立了由主要领导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承办其他部门配合的组织推进体系。明确公开内容和任务分工,细化工作部署,切实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规范性文件未产生信息2022年度全县公安机关政务公开的常态工作仍以基本信息发布为主,且内容多为结果性发布,每次第三方测评中规范性文件栏目的扣分较多,部分警种部门对规范性文件发布工作不够重视。针对存在问题,县公安局着力强化部门文件发布工作,重点强化规范性文件起草工作,预计在明年年初产生信息。

(二)信息公开形式仍待丰富。全县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方法还比较单一,形式不够丰富全面,邀请听证、在线调查、邀请群众参会听会等形式组织得不够深入。针对存在问题,县公安局通过多种方式不断扩大群众、媒体对公安机关公共事务决策和执行过程的参与度,着力形成有效沟通和良性互动。

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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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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