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类 |
序号 |
姓名 |
案由 |
处罚结果 |
处罚依据 |
文号 |
执行情况 |
1 |
周某某 |
2023年4月,周某某饮酒后驾驶皖N*****号正三轮载货摩托车沿某某南路由江店往梅山方向行驶,行驶至新河南路某某门口处时,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
行政拘留三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之规定 |
金公(交)行罚决字〔2023〕318号 |
已执行 |
2 |
宋某 |
2023年4月1日,接汪某某电话报警称:在金寨县南溪镇老十字街口报警称:其种的月季放在门口被偷。 |
行政拘留五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 |
金公(南)行罚决字〔2023〕320号 |
已执行 |
3 |
江某某 |
2023年4月13日,在金寨县梅山镇某某学校西门,陈某与江某某发生纠纷。 |
行政拘留五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 |
金公(江)行罚决字〔2023〕330号 |
已执行 |
4 |
王某某 |
2023年4月26日,接储某某报警称:王某某在一个微信群里辱骂他,请求查处。 |
行政拘留三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第十九条第二项 |
六金公(吴)行罚决字〔2023〕357号 |
已执行 |
5 |
程某某 |
2023年4月30日,在金寨县铁冲乡某某村某某组三岔路口,金寨县公安局交管大队铁冲执勤中队民警在开展工作中发现程某某饮酒后无证驾驶无号牌摩托车上路行驶。 |
行政拘留三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及第二款 |
金公(铁)行罚决字〔2023〕365号 |
已执行 |
6 |
何某某 |
2023年5月1日,接某某报警称:在白塔畈镇某某村某某组其与朋友在六安市叶集区姚李镇某某村自留地玩游乐设施时,与工作人员发生口角,游玩结束后工作人员尾随其到无人之地,对其用拳头进行殴打。 |
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二百元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 |
金公(白)行罚决字〔2023〕366号 |
已执行 |
7 |
文某某 |
2023年5月2日,文某某因涉嫌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民警当场查获。 |
行政拘留十日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 |
金公(吴)行罚决字〔2023〕367号 |
已执行 |
8 |
闵某某 |
2023年4月10日接储某电话报警称:两辆面包车因超车发生纠纷,报警人被对方打一巴掌。 |
拘留三日,并处罚款五百元整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 |
金公(现)行罚决字〔2023〕371号 |
已执行 |
9 |
徐某某 |
2023年5月5日,徐某某等人在天堂寨镇某某村某土菜馆二楼,以打“红中”麻将的方式赌博。 |
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五百元整、收缴赌资1080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 |
金公(天)行罚决字〔2023〕386号 |
已执行 |
10 |
林某某 |
2023年3月3日,接王某某来所报警称:有一账号捏造不实信息对其进行诽谤。 |
罚款500元。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第二款、第四十二条第(二)项 |
金公(汤)行罚决字〔2023〕389号 |
已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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