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类 |
序号 |
姓名 |
案由 |
处罚结果 |
处罚依据 |
文号 |
执行情况 |
1 |
孟某某 |
2023年7月,接群众电话报警称:在金寨县油坊店乡某某村某某组报警称:张某某家有人在斗麻将,其他具体情况不详。 |
罚款三百元整并收缴赌资六百元。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七十条之规定 |
金公(油)行罚决字〔2023〕533号 |
已执行 |
2 |
甘某某 |
2023年7月,接群众电话报警称:在金寨县油坊店乡某某村某某组报警称:张某某家有人在斗麻将,其他具体情况不详。 |
罚款三百元整并收缴赌资五百一十元。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一项,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
金公(油)行罚决字〔2023〕534号 |
已执行 |
3 |
杨某某 |
2023年7月,接群众电话报警称:在金寨县油坊店乡某某村某某组报警称:张某某家有人在斗麻将,其他具体情况不详。 |
罚款三百元整并收缴三百二十元。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 |
金公(油)行罚决字〔2023〕535号 |
已执行 |
4 |
杨某 |
2023年7月,接群众电话报警称:在金寨县油坊店乡某某村某某组报警称:张某某家有人在斗麻将,其他具体情况不详。 |
罚款三百元整并收缴三百一十元。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 |
金公(油)行罚决字〔2023〕536号 |
已执行 |
5 |
台某某 |
2023年7月,梅山镇某某村某某组饮酒后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沿金寨县某某大道由江店往梅山方向行驶,行驶至某某大道大某某某路段处,被梅山中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
行政拘留三日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第1款第1项、第2款之规定 |
六金公(交)行罚决字〔2023〕537号 |
已执行 |
6 |
邵某 |
2023年7月,胡某某报警称:其与邵某是男女朋友关系,今天早上双方在金寨县产业园区某某大厦因为感情问题发生争吵,后邵某对胡某某进行殴打,导致胡某某身体多处受伤。 |
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五百元整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 |
金公(现)行罚决字〔2023〕538号 |
已执行 |
7 |
严某某 |
2023年7月,接群众电话报警称:在金寨县南溪镇街道某某某饭店,被人打了,报警人不配合工作,具体情况不明。 |
行政拘留九日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之规定 |
金公(南)行罚决字〔2023〕549号 |
已执行 |
8 |
潘某某 |
2023年7月,接群众电话报警称:在金寨县新城区某某花园内街某某足疗报警称:有两人喝多了,在店里闹事。 |
行政拘留十日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之规定 |
金公(江)行罚决字〔2023〕563号 |
已执行 |
9 |
陈某某 |
2023年4月,陈某某报警称:其在安徽省金寨县现代产业园区金寨某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二楼玩扑克牌的时候,与一名外号叫“猴子”的男子发生口角,引发肢体冲突。 |
罚款一千元整并收缴五百元整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六条之规定 |
金公(现)行罚决字〔2023〕604号 |
已执行 |
10 |
张某某 |
2023年4月,陈某某报警称:其在安徽省金寨县现代产业园区金寨某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二楼玩扑克牌的时候,与一名外号叫“猴子”的男子发生口角,引发肢体冲突。 |
行政拘留五日,罚款五百元整并收缴五百元整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六条之规定 |
金公(现)行罚决字〔2023〕605号 |
已执行 |
11 |
储某某 |
2023年4月,陈某某报警称:其在安徽省金寨县现代产业园区金寨某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二楼玩扑克牌的时候,与一名外号叫“猴子”的男子发生口角,引发肢体冲突。 |
罚款五百元整并收缴一千元整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
金公(现)行罚决字〔2023〕606号 |
已执行 |
12 |
卓某某 |
2023年4月,陈某某报警称:其在安徽省金寨县现代产业园区金寨某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二楼玩扑克牌的时候,与一名外号叫“猴子”的男子发生口角,引发肢体冲突。 |
罚款五百元整并收缴三百元整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
金公(现)行罚决字〔2023〕607号 |
已执行 |
13 |
叶某某 |
2023年4月,陈某某报警称:其在安徽省金寨县现代产业园区金寨某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二楼玩扑克牌的时候,与一名外号叫“猴子”的男子发生口角,引发肢体冲突。 |
罚款五百元整并收缴一千三百元整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之规定 |
金公(现)行罚决字〔2023〕608号 |
已执行 |
14 |
张某某 |
2023年7月,金寨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机动中队在金寨县新城区开展缉查酒驾行动。张某某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小型普通客车沿金寨县某某某路由北往南方向行驶,行至某某某路与某某某路交叉口时,被金寨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民警查获。 |
行政拘留十日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之规定 |
金公(交)行罚决字〔2023〕619号 |
已执行 |
15 |
夏某某 |
2023年7月,接群众电话报警称:在金寨县天堂镇景区内报警称:被人用酒瓶子打了,受伤了,不需要120,其他情况不详。 |
行政拘留五日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六条之规定 |
金公(天)行罚决字〔2023〕647号 |
已执行 |
16 |
叶某 |
2023年7月,接群众电话报警称:在金寨县产业园区某某超市二楼,举报有人聚众打牌,具体情况不明。 |
罚款五百元整并收缴一千一百八十元整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
金公(现)行罚决字〔2023〕650号 |
已执行 |
17 |
张某某 |
2023年7月,接群众电话报警称:在金寨县产业园区某某超市二楼,举报有人聚众打牌,具体情况不明。 |
罚款五百元整并收缴八百七十元整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
金公(现)行罚决字〔2023〕651号 |
已执行 |
18 |
孙某某 |
2023年7月,接群众电话报警称:在金寨县产业园区某某超市二楼,举报有人聚众打牌,具体情况不明。 |
罚款五百元整并收缴八十元整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 |
金公(现)行罚决字〔2023〕652号 |
已执行 |
19 |
周某某 |
2023年7月,接群众电话报警称:在金寨县产业园区某某超市二楼,举报有人聚众打牌,具体情况不明。 |
罚款五百元整并收缴赌资五百三十元整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一款之规定 |
金公(现)行罚决字〔2023〕653号 |
已执行 |
20 |
卢某 |
2023年8月,接陈某某电话报警称:在金寨县江店某某家园某某店铺锁被撬,一千多元现金和烟酒被盗,具体金额暂未核实。 |
行政拘留九日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第十二条之规定 |
金公(江)行罚决字〔2023〕655号 |
不执行 |
21 |
李某某 |
2023年8月,接陈某某电话报警称:在金寨县江店某某家园某某店铺锁被撬,一千多元现金和烟酒被盗,具体金额暂未核实。 |
行政拘留九日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第十二条之规定 |
金公(江)行罚决字〔2023〕656号 |
不执行 |
22 |
沈某某 |
2023年7月,接蔡某电话报警称:在金寨县白塔畈镇某某某坎子上报警称:摩托车碰行人(受伤),需要120。 |
行政拘留三日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之规定 |
六金公(白)行罚决字〔2023〕662号 |
已执行 |
23 |
施某某 |
2023年5月,工作中发现 :在白塔畈镇某某老街查酒驾时,发现施某某饮酒后无证驾驶机动车。 |
行政拘留三日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之规定 |
六金公(白)行罚决字〔2023〕663号 |
已执行 |
24 |
程某某 |
2023年7月,接刘某电话报警称:其晚上八点多将一辆SUV停在超市门口,车内1000多元现金和几包香烟被盗,其他不详。 |
行政拘留十五日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和第二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 |
六金公(派)行罚决字〔2023〕667号 |
不执行 |
25 |
吴某 |
2023年7月,接刘某电话报警称:其晚上八点多将一辆SUV停在超市门口,车内1000多元现金和几包香烟被盗,其他不详。 |
行政拘留十五日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和第二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 |
六金公(派)行罚决字〔2023〕668号 |
不执行 |
26 |
詹某某 |
2023年6月,詹某某报警称:昨天夜里一箱蜜蜂被人偷走。 |
行政拘留十日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 |
金公(古)行罚决字〔2023〕669号 |
已执行 |
27 |
蔡某某 |
2023年8月,青山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蔡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现场查获 |
行政拘留三日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及第二款之规定 |
金公(青)行罚决字〔2023〕751号 |
已执行 |
28 |
张某某 |
2023年7月,南溪派出所执勤民警在查缉道路交通违法过程中,查获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沿245省道由双河往南溪方向行驶,行至245省道被金寨县公安局南溪派出所民警当场查获。 |
行政拘留三日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及第二款之规定 |
金公(南)行罚决字〔2023〕789号 |
已执行 |
29 |
余某某 |
2023年7月,我单位在工作中发现:余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
行政拘留三日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及第二款之规定 |
金公(南)行罚决字〔2023〕791号 |
已执行 |
30 |
卢某某 |
2023年8月,接群众电话报警称:在金寨县新城区某某广场报警称:宝马车内14000元现金刚发现被盗。 |
行政拘留七日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第十二条、第二十一条一项之规定 |
金公(现)行罚决字〔2023〕821号 |
不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