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好人”李培生、胡晓春重要回信精神,充分发挥好人模范的榜样引领作用,省文明办定于1月29日(星期一)在金寨县主办2023年第四季度“安徽好人”发布仪式暨道德模范与身边好人现场交流活动。根据县文明委通知精神,现将我局参加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4年1月29日下午14:30。
二、活动地点
县影剧院大会堂。
三、参加人员
局党委副书记、政委叶克玉同志,民警辅警代表共18人(分配表附后)
四、有关要求
(一)参加活动人员统一着冬季执勤服,党员佩戴党员徽章,14:00前完成入场;局机关人员于1月29日下午13:50前在局机关大楼前统一乘车前往;自行前往的单位务必提前30分钟入场;所有参会人员不得迟到,不得缺席,县督查办将进行现场督察。
(二)督察大队做好人员及会场秩序监督,保持良好会风学风。
(三)政工监督室、警务保障室做好会务保障工作。
金寨县公安局
2024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