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11341426003240501D/202405-00001 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公安、安全、司法,其他
内容分类: 政协提案办理 发文日期: 2024-05-27 10:56:03
发布机构: 金寨县公安局 生成日期: 2024-05-27 10:56:03
来源单位: 金寨县公安局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金寨县公安局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38号提案答复的函
文  号: 词:

金寨县公安局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38号提案答复的函

2024-05-27 10:56 来源:金寨县公安局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砸车窗盗窃案件时有发生的思考与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坚持高位推动,注重协同配合。金寨县公安局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高度重视盗窃车内财物案件侦破工作,成立工作专班,明确工作目标,细化责任分工,实体化运行。刑侦大队、打击新型网络违法犯罪中心、辖区派出所联手行动、协同作战,综合施策、快侦快破盗窃车内财物案件。430日,金寨县公安局邀请您进行座谈,详细介绍我县盗窃车内财物案件发破案形势、案件办理流程、未成年人矫治教育、宣传防范等工作情况,现场解答您的疑问,虚心征求您对提案办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您对公安机关的提案办理工作表示满意。

二、坚持破案挽损,提升打击质效。始终坚持打击为先,破案与挽损并重,2024年以来共破获盗窃车内财物案件25起,抓获盗窃车内财物犯罪嫌疑人26人,挽回群众损失8万余元,送往特殊学校进行矫治教育盗窃车内财物未成年人10人,盗窃车内财物案件发案数同比下降37%

三、坚持防范宣传,提高防盗意识。金寨县公安局全面梳理盗窃车内财物案件,依托“一村一警”“一企一警”,进社区、进企业、进家庭开展防范盗窃案件宣传,发放宣传提示贴500余份,提醒车主不要在车内存放贵重财物、下车离开时注意关窗锁门,增强群众的防盗意识。同时采取“步巡+车巡”方式,加强重点时段、重点部位打卡巡逻,提高见警率,增强震慑力,挤压违法犯罪空间。

办复类别:A

联系单位:金寨县公安局

联系电话:0564-2702020

 

          

金寨县公安局

2024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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