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11341426003240501D/202506-00023 信息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函
内容分类: 政协提案办理 发文日期: 2025-06-24 16:35:22
发布机构: 金寨县公安局 生成日期: 2025-06-24 16:35:22
来源单位: 金寨县公安局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82号提案答复的函
文  号: 金公情指〔2025〕44号 词:

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82号提案答复的函

2025-06-24 16:35 来源:金寨县公安局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基层乡镇道路安全的问题》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是强化路面管控。组织开展整治行动,联合交通运输部门整治货车超限超载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闯红灯、酒醉驾、不礼让行人、改装灯光、强超强会等交通违法行为。

二是强化宣传教育组织人员深入集镇、村组、街道、客货运企业、公交公司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举办交通安全讲座,发放宣传材料。充分利用村村通广播、曝光屏、宣传栏、微信群等,播放身边发生的不文明行为和典型事故案例,提醒机动车驾驶人遵法守规、文明交通。联合住建、城管等部门到渣土车、混凝土搅拌车、建材运输车所在企业和工地开展驾驶人和安全负责人警示教育。

三是强化协作配合。科技赋能,增设山区道路10处公路卡口,补充监控盲点。加强与城管执法大队的协作配合,线上线下同步加强货运车辆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查缉处理工作已处罚货运车辆各类违法行为近百起,其中处罚非法改装灯光12起,责令拆除非法改装灯具12件。

办复类别:A

联系单位:金寨县公安局

联系电话:0564-2702020

 

           

金寨县公安局

2025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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