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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003240528/201906-00009 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民政、扶贫、救灾,意见,函
内容分类: 意见征集 发文日期: 2019-06-06 00:00:00
发布机构: 金寨县民政局 生成日期: 2019-06-06 00:00:00
来源单位: 民政局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金寨县民政局关于《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殡葬管理工作的通知》 的征求意见函
文  号: 词:

金寨县民政局关于《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殡葬管理工作的通知》 的征求意见函

2019-06-06 00:00 作者:民政局办公室 来源:民政局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关于《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殡葬管理工作的通知》

的征求意见函

 

为规范和指导我县农村遗体安葬行为,杜绝违法违规建设墓地现象发生,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推动殡葬事业科学发展,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安徽省殡葬管理办法》和民政部等十六部委《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民发〔20185号)等文件精神,县民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联合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殡葬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请各乡镇(园区)认真研究并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19614日前将修改意见反馈至县民政局。

联 系 人:潘孝勇

联系电话:0564-7066222

    箱:2033537848@qq.com

附件:1、《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殡葬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农村葬坟用地申请(审核)表》

                   金寨县民政局

                   2019年66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殡葬管理工作的通知

 

为规范和指导我县农村遗体安葬行为,杜绝违法违规建设墓地现象发生,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推动殡葬事业科学发展,根据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安徽省殡葬管理办法》和民政部等十六部委《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殡葬改革促进殡葬事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民发〔20185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加强我县农村殡葬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建墓申请制

居民死亡后,丧属向村(居)委会提出葬坟用地申请(表格附后),村(居)委会按墓地选址要求初审合格后,即时上报乡镇,乡镇民政助理员负责受理并审批。葬坟用地申请内容包括拟葬坟用地位置、土地属性、土地权属、拟用地面积、拟砍伐竹木数量、安葬时间、建坟主要用材等。村(社区)、乡镇对葬坟用地的申请审批必须做到即时办理,因特殊原因须请示领导、前往现场查看等情况的,审核环节应不超过24小时。对经审核不符合要求的通知丧属重新选址。

二、规范墓地选址与墓穴建设标准

全县范围内禁止在道路、库区、风景旅游区等殡葬管理法规禁止的区域选址建坟,优先选择荒山瘠地。各乡镇依据殡葬法规,结合辖区实际科学划定禁止葬坟区域,禁止葬坟区域应设置标识。

埋葬遗体的单人墓不得超过4平方米,包括排水、墓前道路及绿化在内不得超过12平方米;双人合葬墓不得超过6平方米,包括排水、墓前道路及绿化在内不得超过18平方米;墓碑高度不超过0.8米。禁止建设“活人墓”。在建坟用地申请未获得批准前,不得开展砍伐墓地范围内竹木、开挖墓穴等活动,建坟时不得对坟头及坟墓周边进行水泥硬化处理;坟墓建设完毕,由丧属负责对坟地周围进行绿化,绿化以常绿树种为主,并加强管护,严禁在坟墓建成后擅自扩大坟地面积、硬化坟头和拜台。

三、严肃违规执法秩序

各乡镇、经济开发区要安排专人担任(兼任)民政助理员,负责本辖区葬坟用地申请审批及后期跟踪管理;要指导村委会将墓地建设及管理纳入村规民约,安排专人负责定期对辖区内葬坟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墓主加强葬坟区域环境卫生、防火等管理。对未经申请擅自葬坟,或未按照申请内容葬坟的,经勘验、审核符合建设要求的,给予警告处理;违反相关规定的,责令坟主限期整改,直至符合墓地建设要求。对超标准扩大坟地面积、硬化墓地,建设超大墓、豪华墓、“住宅式”墓穴、“活人墓”的,责令限期改正;整改不到位的,由各乡镇配合县民政、林业、自然资源等部门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

四、倡导丧事简办、文明祭祀风气

各乡镇、经济开发区、县直各单位要认真学习贯彻《关于弘扬时代新风推动移风易俗助力脱贫攻坚的指导意见(试行)》(金宣[2018]26号)文件要求,广泛宣传殡葬改革工作,大力宣传移风易俗、殡葬改革的意义,宣传推进殡葬改革的好经验、好方法,及时曝光厚葬薄养、违规土葬、散埋乱葬等反面事例,引导群众革除丧葬陋习。要营造健康文明的祭祀新风,鼓励以敬献鲜花、植树绿化、踏青遥祭、网络祭祀、社区公祭等低碳、环保方式寄托哀思;要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殡葬改革,推动殡葬事业发展,特别是全县党员干部,要主动做生态文明的推动者、文明风尚的引领者、殡葬改革的践行者,要带头文明节俭治丧,积极主动宣传倡导殡葬改革,劝阻不良治丧行为。

五、强化督导考核

各乡镇、经济开发区、各部门要统一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意识,把农村殡葬管理工作作为“十三五”时期全面深化改革、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任务,作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具体行动,积极担当作为,努力形成上下联动、协同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位。

县民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将不定期派出联合督查组对各地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进展缓慢的乡镇、部门和党员干部违反殡葬改革相关规定情况进行通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对履职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

 

 

金寨县民政局             金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金寨县林业局  

 

 

 

        镇(乡)农村殡葬用地申请(审核)表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时
逝者信息 逝者姓名 性别 年龄 政治面貌
身份证号码 籍贯 死亡原因
逝者生前户籍地
死亡时间 死亡地点
申请人信息 申请人姓名 与逝者关系 联系方式
拟建坟(被申请)土地信息 选址位置       
土地性质 权     属
是否属禁止葬坟区域 拟使用土地面积
建坟需砍伐竹木数 拟安葬(建坟)日期
审核意见 村委会(社区)审核意见 年    月    日     时
乡镇审核意见 年    月    日     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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