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民〔2018〕20号
关于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委员第75号
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
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加快城市社区养老服务平台建设,为发展大健康产业奠定基础》的提案,县政府批转我局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县现有城镇社区10个,其中:梅山镇6个,现代产业园4个。目前,仅有青山社区、红村社区建有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其余社区均没有建设。青山社区日间照料中心100张床位、红村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60张床位,接纳能力有限、服务项目单一,均不能满足辖区老人居家养老的现实需要。社区养老服务功能建设不足,尤其是智慧健康养老服务支撑体系建设滞后问题,已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为推进城镇社区建设,全方位打造标准综合示范社区,促进居家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满足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需要,本着“试点先行,逐步推进”的原则,我局配合梅山镇,借鉴浙江杭州、江西景德镇、湖北武汉服务型社区建设先进经验,正在重新建设青山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和老年人活动中心。该项目投资250万元,利用原金城中学闲置办公楼,建设日间照料中心和老年人活动中心,拟设休息区(设80张床位)、餐饮区(设40张餐桌)、康复保健区(配备轮椅、电磁理疗等设备)、休闲娱乐区(安装座椅、娱乐设施等),采取劳务派遣、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组建专业服务团队,打造智慧化养老服务平台,为辖区居家老人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权益维护、文体娱乐等全方位服务。该项目投入使用后,我局将配合梅山镇党委、政府和产业园区工委、管委,加大投入,逐步推广,不断满足辖区老年人居家养老的客观需要。
目前,我县在梅山镇红村、青山、潭湾、红河4个社区,采取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方式,通过社区网格员为84位困难老人提供了居家养老服务。下一步,我局将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逐步扩大到10个社区,力争早日实现城镇社区全覆盖。
关于“新建社区在规划时即要配套有养老设施建设问题”,县委、县政府2014年出台《关于加强和改进社区建设工作的意见》(金发[2014]15号)已明确:将社区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社区发展规划,并与社区卫生、计生、文化、体育、养老等服务设施统筹规划建设。
以上答复,妥否?请予反馈。
金寨县民政局
2018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