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公布了《六安市生活无着人员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六民务〔2020〕6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为了帮助公众了解政策内容,现作出如下解读。
一、制定背景和主要依据
根据《安徽省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民生工程项目化精细化申报管理的通知》(民生办〔2019〕12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20〕17号)、《中共六安市委办公室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六办发〔2019〕11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等法规政策,制定出台实施办法。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和改进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中办发〔2018〕53号)和省民政厅通知要求,扎实做好我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牢固树立“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理念,充分认识做好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工作安排,把加强和改进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作为履行部门职责,主动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建立完善机制,采取有力措施,切实维护保障好流浪乞讨人员的合权益。
三、工作目标
通过落实地方党委和政府属地管理领导责任,完善救助管理工作监管责任体系,以主动救助、寻亲服务、回归安置、有害乞讨治理、基层源头预防为主要内容,以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流入地与流出地联动的工作机制为保障,以救助管理机构、场所和乡镇(街道)、村(社区)救助服务站(点)为平台,建立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的平台式、网格化、综合性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体系,及时有效救助流浪乞讨人员,实现对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应救尽救,切实维护好流浪乞讨人员人身安全和基本生活。
四、主要实施内容
一是救助范围。离家在外、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正在或即将处于流浪或乞讨状态的人员,包括生活无着的流浪人员和生活无着的乞讨人员。对于因遭受家庭暴力导致人身安全受到威胁,处于无处居住等暂时生活困境,需要进行庇护救助的未成年人和寻求庇护救助的成年受害人。二是救助内容。根据救助对象实际需求,按照自愿、无偿原则,提供主动救助、生活救助、医疗救治、教育矫治、返乡救助、临时安置、源头预防、反家庭暴力庇护和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等救助服务。三是经费筹措。年初,县(区)民政、财政部门根据救助管理工作情况,科学合理测算年度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资金总额,编制年度预算,预算总额扣除上级财政补助后的差额部分由县(区)统筹解决。同时,县(区)应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必要的资金确保救助管理机构正常运转。
五、创新举措及保障措施
1是完善领导协调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工作要求,县(区)级政府建立负责同志牵头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领导协调机制,定期听取汇报,明确部门职责,加强部门联动,落实相关工作,及时研究解决辖区内救助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重大事项和决策向地方党委报告。民政部门承担协调部门职责,其他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纵到底、横到边地织密编牢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的救助网络和责任体系。
2是强化街面巡查和转介处置机制。各地公安机关、城市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机关要按照职责分工履行街面巡查职责,发现流浪乞讨人员的,应告知其到救助管理机构接受救助。对其中的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和行动不便人员,应护送至救助管理机构,并履行书面交接手续,护送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征得其同意。对突发急病人员,应立即通知急救机构,必要时可直接护送至医疗机构进行救治,并及时通知属地救助管理机构到医疗机构甄别其身份。对不愿接受救助的,应告知其救助管理机构联系方式和求助方式,并视情记录劝导情况。对违反治安管理、城市管理等规定的行为,要依规依法处理。
3是开展专项救助行动。各地民政部门和救助管理机构要会同公安、城管和卫健等部门在严寒酷暑等极端气候情况下,要开展“寒冬送温暖”、“夏季送清凉”等专项救助行动,加强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确保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场所避寒,给流动困难群众更多关爱和温暖。
4是优化救助服务供给。各地救助管理机构应按照要求采取在全国救助寻亲网、今日头条发布寻亲公告,报请公安机关采集DNA比对、采用人像识别等方式方法,切实做好无法查明身份受助人员身份查询和寻亲服务工作。对于在站长期滞留人员,应充分利用现有设施开展照料服务,站内条件不足的,民政部门应优先选择政府举办的社会福利、养老、精神康复等机构承担托养服务。要区分对象身体状况、年龄等情况实施分类托养。各地要根据托养人员自理能力,参考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照料护理标准,综合考虑特殊人群的床位费、康复费等各类成本和托养机构合理收益,科学核算托养费用。医疗救治费用由救助管理机构据实结算。
5是强化源头治理机制。综合采取社会救助、社会治理手段,做好流浪乞讨现象源头预防工作,衔接社会救助政策解决返乡受助人员存在的困难,恢复因长期流浪被注销户籍人员的户籍。
6是强化落户安置机制。对无法查明身份受助人员在救助管理机构滞留超过3个月的,由救助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民政部门提出安置方案报请同级政府安置。对已办理户口登记手续、符合特困人员供养条件的,及时纳入救助供养范围,由救助管理机构转移至当地政府设立的具备相应供养条件和能力的供养服务机构集中供养;属于未成年人的,必须转到儿童福利机构供养,并纳入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范围。
六、对比之前政策不同
1、政策依据不同:2019年为《安徽省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269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6〕32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19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19〕14号)、《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落实2019年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六政〔2019〕12号)。
2020年为《安徽省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民生工程项目化精细化申报管理的通知》(民生办〔2019〕12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实施33项民生工程的通知》(皖政〔2020〕17号)、《中共六安市委办公室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六办发〔2019〕11号,以下简称《意见》)
2、目标任务不同:2020年多了“通过落实地方党委和政府属地管理领导责任”
(金寨县民政局福利慈善科周园园 0564-7059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