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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113414260032405285/202101-00009 信息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内容分类: 工作落实 发文日期: 2021-01-12 18:10:11
发布机构: 金寨县民政局 生成日期: 2021-01-12 18:10:11
来源单位: 金寨县民政局 性: 有效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名  称: 县民政局2020年度脱贫攻坚情况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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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民政局2020年度脱贫攻坚情况总结

2021-01-12 18:10 来源:金寨县民政局 文字大小:[ ] 我要纠错 背景色:       

根据《金寨县2020年度脱贫攻坚工作评分细则》,县民政局认真进行总结自评,脱贫攻坚民政工作职责履行情况自评100分。包帮单位脱贫攻坚工作自评100分,现将具体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脱贫攻坚民政工作职责履行情况(分值100分,自评100分)

2020年,县民政局努力克服新冠疫情影响,围绕县委、县政府脱贫攻坚系列工作部署,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履行民政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职责,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年共发放兜底保障资金64129人次24049.1万元。其中:城乡低保28384人13869万元;特困人员供养6602人6452.1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27354人1915.3万元;孤儿基本生活保障157人190.7万元,临时救助1632人297.9万元,价格临时补贴31.6万人次1324.1万元。

(一)适时提高2020年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确保农村低保保障标准高于脱贫标准;加强脱贫攻坚职能部门工作协同和数据比对,加强对未脱贫户、边缘户等重点人群的监测预警,确保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兜底救助保障范围。

 一是如期完成城乡低保统筹和提标工作。7月份起,A类由514元/月提高至645元/月,增幅25.5%;B类由316元/月提高至387元/月,增幅22.5%;C类由205元/月提高至300元/月,增幅46.3%。2014年以来逐年提高农村低保保障标准,2020年7560元/人.年,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稳定地高于脱贫标准实现了农村低保保障线标准和扶贫标准的 “两线合一”目标。

二是确保贫困人口兜底保障应保尽保。全面落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因病因残单人保、脱贫人口低保保障渐退家庭收入核算扣减必需就业成本等政策,适度扩大低保保障范围,全面做好低保与扶贫政策衔接。加强脱贫攻坚职能部门工作协同和数据比对,加强监测预警,及时把未脱贫户、脱贫监测户、边缘易致贫户和老少病残孤等困难群体中符合低保政策的人员,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目前,我县现有建档立卡贫困户128741人,其中享受农村低保20468人,占比15.8%;农村低保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0523人,占比81.7%。边缘易致贫人口1184人中享受农村低保316人,占比26.6%;脱贫不稳定户258人中享受农村低保140人,占比54.2%

三是健全完善部门救助工作协同机制。利用我县智慧办大数据平台,建立民政、残联、人社、医保等部门信息的对接机制,进一步增强“错保”、“ 漏保”问题发现和整改力度。严格坚持按月实施低保动态调整,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死亡或条件变化的及时取消,全年新增农村低保2131人,取消农村低保2937人,救助对象平均增减调幅在10%左右,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进退及时。

(二)全面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点残疾人护理补贴政策,覆盖率100%。

县民政局切实加强同残联部门的协作配合,按月开展动态管理、数据比对,规范完善无法落实补贴人员备案制度,确保将符合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的对象及时纳入补贴范围,严防残补漏发问题的发生2020年,经与县残联的多轮次数据比对,共补发残疾人两项补贴  3批次,共补发216人次7.9万元,确保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点残疾人护理补贴政策覆盖率100%

(三)持续推进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切实保障特困供养群体、困难残疾人、困难社会老人生活。

一是大力推进特困人员供养机构阵地建设。十三五期间,我县先后投入资金近2亿元,全县24个乡镇康养中心全部完成适老化改造提升工程。改造后的康养中心均设置医疗护理站,乡镇卫生院派医护人员驻院指导,实现康养一体化建设目标。老人房间设立单独卫生间(部分改造康养中心设置楼层公用卫生间、淋浴房),配备轮椅,应急呼叫器,室内外全面安装防跌倒护栏,安全措施一步到位。床上用品统一配备,衣柜床头柜、空调电视等一应俱全,硬件设施均达到养老服务标准要求。

二是扎实推进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大力推进特困供养机构社会化托管转型,切实提升特困困人员供养服务力量。明确集中供养护理费按照失能2500元/人.月,半失能1500元/人.月标准,专项资金不足部分,由县财政保障补齐。截至12月底,全县共有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974人,其中集中供养703人,集中供养率达72.2%

三是实施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失能集中供养。我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失能集中供养采取相对集中和适当分散相结合的办法,明确燕子河镇悠南山康养中心为区域(燕子河、天堂寨、长岭、青山、张冲5乡镇)贫困失能人员集中供养试点机构,其他乡镇康养中心承担辖区内贫困失能人员集中供养任务,供养经费比照特困人员失能半失能供养标准落实。截至目前,全县贫困失能失智人员692人,集中养护201人,其中:康养中心109人、白云精神康复医院92人,集中供养率29%。此项工作已获得市政府对县区政府年度目标考核全市第一名的良好成绩,市民政局予以通报表彰并奖励40万元。

四是全面落实一老一小特困群体关爱帮扶。建立农村老年人联系登记、赡养协议和探视走访三项制度,重点加强对失能失智、高龄独居老人的监护,建立责任帮扶台账,对特殊困难老人实施探视走访服务,切实保障特困供养群体、困难残疾人、困难社会老人生活。

二、包帮单位工作落实及成效(分值100分,自评100分)

(一)脱贫成效(分值25分,自评25分)

根据县委、县政府安排,县民政局结对帮扶沙河乡梓树村,部分干部结对帮扶楼房村,其中楼房村是一般贫困村,梓树村是重点贫困村,全村2014年现有建档立卡贫困户91户344人,贫困人口发生率24%;建档立卡贫困户中主要致贫原因为自身发展动力不足37户占比40%,主要致贫原因病23户占比25%,主要致贫原因残17户占比例19% 。2014年脱贫33户150人、2015年脱贫12户58人、2016年脱贫5户16人、2017年脱贫21户78人、2018年脱贫15户24人,2019年脱贫5户18人,2020年贫困人口发生率为0%。2020年,联系帮扶村在国家、省脱贫攻坚户脱贫、村出列、县摘帽第三方检查评估过程中,均未发生扣分问题和影响,顺利通过各项验收考评工作。

(二)精准识别、退出,“双包”工作措施和成效(分值30分,自评30分)

按照帮扶村脱贫攻坚规划,研究制定年度计划,认真撰写年度工作总结,并及时报送县脱贫攻坚领导组办公室。年度计划制定的帮扶措施,在年度内都得到了落实。2020年,县民政局帮扶梓树村扶贫款物合计28.16万余元。其中: 从局办公经费支持村“两基”建设3万元;联系社会慈善捐款8万元;从慈善资金帮助贫困改善人居环境资金5万元,春节前慰问贫户0.82万元;资助贫困户产业发展资金5.64万元,为有需要的39户贫困户每户发放1头猪苗;贫困户大病救助2万元;七一”慰问部分贫困党员0.3万元;帮扶干部帮助销售农产品3.4万元。县民政局主要负责人每月到村开展调研和帮扶工作2次以上,帮扶干部每月定期走访贫困户至少1次,因户因人制定脱贫帮扶措施,宣传扶贫政策,开展问卷调查,积极主动参与脱贫攻坚专项攻势行动,集中会诊排查问题,帮助销售农副产品6万余元。在年度国家抽查、省市交叉互查和各级第三方评估工作中,县民政局帮扶贫困户精准识别、退出方面未出现问题,没有因贫困户基础信息数据不准不实、手册填写明显不规范、贫困户无扶贫手册、集中填写扶贫手册、贫困户对帮扶工作不满意等问题被通报现象发生。

(三)派驻工作队(分值10分,自评10分)

根据县委、县政府安排,县民政局作为梓树村帮扶联系单位,共有帮扶干部 24 名(县民政局13名、村小教师6名、村干5名)帮扶贫困户47户,按省、市、县委的要求,县民政局选派了4名熟悉农村工作的同志组成扶贫工作队(梓树村3名,楼房村1人)驻村开展脱贫攻坚工作。,抽调4名干部组成扶贫驻村工作专班,严格按照县委组织部和脱贫攻坚领导组管理要求,与单位工作脱钩,吃住在村,圆满完成各项驻村扶贫工作任务。

(四)脱贫攻坚普查分值10分,自评10分)县民政局定点帮扶梓树村组织实施脱贫攻坚普查,基础工作扎实,数据质量符合要求,无组织不力和数据不实等问题发生,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普查任务。

(五)脱贫攻坚宣传(分值10分,自评10分)

根据《金寨县2020年脱贫攻坚宣传工作评分细则》,县民政局明确宣传工作联络员,切实加强社保兜底工作特色亮点和典型经验的总结宣传,全年在省级以上主流媒体发表宣传报道29篇,超额完成年度脱贫攻坚宣传任务。

(六)社会扶贫工作分值10分,自评10分

县民政局利用民政部门优势广泛联系,积极开展社会扶贫工作,全年争取社会捐款、捐物折合现金424.6万元。其中:县慈善协会接受捐赠资金141.5万元、敬老院接受捐赠款物折合资金47.5万元、公益慈善组织接受捐赠款物折合资金235.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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