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民政局在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并取得明显成效,现将2021年和本届政府民政工作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担当作为,民政事业发展成绩显著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是金寨民政事业发展历程中极不平凡、极为重要的一年。我们克服困难、努力拼搏,尽锐出战、勇于创新,圆满完成了年度各项工作任务。
(一)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落实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策
按照民政领域“六稳”“六保”工作有关要求,加强返贫监测,加大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力度,全面落实民政领域“保基本民生”的政治任务,目前全县共有各类兜底保障对象60576人,发放兜底保障资金19027.95万元。
一是适度扩大最低生活保障覆盖范围,做到“应保尽保”。把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部门协作,强化监督问责,确保把所有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做到低保标准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低保制度与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有效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城乡低保标准提高至659元/人/月,增幅4.6%。目前农村低保14237户、23007人,发放农村低保资金9741.4万元,城镇低保1753户、2523人,发放城镇低保资金1341.5万元。
二是持续完善临时救助制度,做到“应救尽救”。 建立乡镇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目前已下拨乡镇临时救助备用金236万元,简化优化审核审批程序,提高临时救助实效性。实现临时救助县乡村三级救助网络全覆盖,全面实施村级“救急难”工作,成立村级“扶危济困”互助社,通过财政投入、集体分担和社会募捐的方式筹集救助资金,由村级实施对困难群众的急难救助,进一步提高临时救助覆盖面和及时性,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截至,全县累计救助2100人次,发放救助金额275.16万元。
三是优化社会救助工作流程,提升救助时效。围绕社会救助 “申请受理、入户调查、民主评议、信息比对、审核审批”环节优化流程,实施社会救助家庭信息比对环节前置,改变社会救助对象民主评议“召开村民代表大会”为“以居民小组为主体座谈”工作模式,在申请受理环节同步开展信息比对,在入户调查环节同步开展民主评议,乡镇直接实施社会救助审批,压缩审核审批环节,通过“两同步一压缩”改革措施,初步达到社会救助审批时限压缩至最短20天的改革要求,极大提高社会救助时效性。
四是强化社会救助工作协调,完善主动发现机制。建立镇村民政工作月例会制度, 畅通精准救助信息处理渠道。优化调整居民小组设置,选优配强居民组长,充分发挥基层网格作用。全面开展城乡居民家庭户信息摸排,按照“一户一卡”建立全员家庭信息台账,对低收入困难群体加强动态监测。修订完善了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社会救助联席部门信息共享和数据比对,主动发现因病、因残、因学致困需救助对象,民政专干主动上门协助申请,社会救助方式变“人找政策”为“政策找人”。将符合条件的对象及时纳入救助范围,确保群众不致贫、不返贫。全县监测户134户444人,已纳入低保保障221人、特困供养4人、孤儿3人、残疾人两项补贴5人、临时救助7人。
(二)聚焦特殊群体,织牢困难群众民生保障安全网
一是扎实开展城市困难群体救助帮扶工作。推动城区特困群体帮扶救助工作,从生活兜底、住房安全、教育医疗服务、社会救助4个维度制定专项政策,创新服务举措,采取送餐上门、房屋置换、日间照料、集中供养等方式,进一步提升城区特困群体生活保障水平,补齐城区特困群体兜底保障短板。发挥社会救助联席会议作用,按月开展医保、人社、残联部门数据比对,通过部门间推送转介救助服务。截至,落实城镇低保对象 65人,安排城镇零就业困难家庭就业20人,危房征收安置115户,公租房安置737户,发放租房补贴163户29.54万元,城镇困难大学生救助146人43.8万元。
二是切实保障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目前全县有孤儿160人,社会散居孤儿为1150元/人/月,集中供养孤儿为1600元/人/月。打卡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188.13万元。全面落实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全面提升孤儿关爱保护水平,将父母一方死亡,一方失联、重病、重残等事实无人抚养困境儿童,比照孤儿纳入保障,目前已保障58人。建立正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与孤儿结对帮扶制度,一对一帮助解决孤儿生活学习实际困难。确定村级困境儿童保护专干,及时了解孤儿生活学习及监护人履职状况,确保监护到位。县政府自主实施困境儿童免费集中就学民生工程,有42名困境儿童在仙花中学就学。北京光爱基金会在我县古碑镇设立光爱学校分校,招收孤儿、单亲困境儿童在校接受九年制义务教育,资助后期职业或学历教育,有近百名特困留守儿童在该校接受教育。
三是全面落实“三留守”和残疾人关爱服务政策。建立详实完备的农村“三留守”人员信息台账,实现一人一档,实行动态管理。全县均设立了儿童关爱保护督导员(由分管民政的副乡镇长或民政办主任兼任),229个行政村、社区均配备儿童保护专干。建成留守儿童之家351所,村(社区)留守儿童活动中心229个,校外教育辅导站7个。中国扶贫基金会金寨“童伴妈妈”项目首批实施6个乡镇30个村,长三角慈善一体化(儿童主任)项目选取南溪镇8个村作为项目点,落实留守儿童之家人员经费保障。充实完善农村留守妇女信息系统,为关爱服务提供详实的基础信息,补足关爱服务体系短板。建立农村老年人联系登记、赡养协议和探视走访三项制度,重点加强对失能失智、高龄独居老人的监护,坚决杜绝冲击社会道德底线事件的发生。全面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11403人657.95万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14855人913.11万元。
(三)聚焦实践创新,提升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水平
一是着力提升硬件设施标准。全县现有养老机构30家,其中:乡镇康养中心(原敬老院)24家、社会化养老机构6家,养老床位5811张,其中护理型床位2800张、占比48%,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数46.3张。2018年以来,金寨县统筹投入2亿余元,截至2020年底,改造16所、新建8所特困供养机构,改造提升完成率100%。改造后的特困供养硬件服务设施,全部达到养老服务机构规范标准,全面满足老人幸福康养需求。
二是优化机构养老运营机制。实施特困人员供养机构社会托管运营机制“放管服”改革,托管率100%。托管运营方在优先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基础上,同步开展社会化养老服务,全面实现特困供养机构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转型目标。民政部门从过去直接经营管理转变到养老服务监管主责上来,理顺了服务和监管机制,机构养老服务水平有了质的提升。
三是大力推进医养融合发展。2021年,金寨县实施养老机构和基层医疗机构的医养结合试点,根据乡镇卫生院和养老机构床位设施情况,通过“医中设养”和“养中有医”两种方式,划定区域设置康复病区和康养床位,卫生监督部门发放执业许可证,实现养老机构护理和医疗机构康复的无缝衔接。乡镇卫生院每周一次到康复病区开展健康巡诊、巡查、用药指导、健康教育和康复护理等医疗服务,对需要住院治疗的实行优先接诊、优先检查、优先住院。切实提升养老机构失能老人康复护理水平,深化“医”“养”融合发展。
四是着力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健全养老机构安全生产、餐饮卫生、文化娱乐各项管理制度,细化规范康复护理服务标准,建立奖优罚劣市场淘汰机制。建成智慧养老安全监管云平台“一网通”系统,实现对养老机构一日三餐、活动组织和安全预警的实时监控,结合不定期抽查暗访,加强线上线下综合监管,推进托管运营服务质量规范管理,养老机构服务质量不断提升。截至目前,全县养老机构在院老人1842人,其中:特困人员1238人,社会化养老605人。
五是探索农村互助式养老服务模式。建成农村幸福院互助式养老试点4处。燕子河镇金冲村利用闲置村小校舍,通过社会募捐一点、村集体经济出一点、政府补助一点的办法筹集资金,开办老人食堂,由老人自治自理,全村60周岁以上老人,每周开展3次免费聚餐。全军乡全军村新建社区老年活动中心,设立老年食堂、棋牌室、农家书屋、老年学校等,老年人在中心娱乐交流,可以享受每顿5元的三菜一汤优惠午餐,有效解决了留守老人精神慰藉和社交生活困难问题。
六是实施农村居家养老服务试点。2020年,我县在全军、双河、花石3乡镇试点,探索开展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中的60周岁以上老年人、孤儿、烈属、烈士老年子女、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全失能人员等基本生活照料难以保障的对象,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每月开展1次上门服务,每次费用60元,主要内容是家庭卫生打扫、大件衣物清洗、理发等个性化家政上门服务,以满足特殊困难群体基本养老服务需求。试点以来,共提供服务3245人次。
七是破题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引导养老机构开展智慧化养老服务试点,开发智能养老服务平台,为老人提供健康管理、一键呼叫、定位监测、刷卡消费等全方位专业服务,依托托管运营养老机构,借助终端设备和专业化团队,为周边老人提供助餐、助浴、助洁、助医等居家养老服务,推动机构养老、居家养老、智慧养老一体化发展,开拓家庭养老床位,打造没有院墙的智能养老院。
八是提高特困人员兜底保障标准。2016年起,金寨县明确失能2500元/人.月、半失能1500元/人.月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标准,中央、省市专项资金不足部分,由县财政兜底补齐,扎实推进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集中养护,做到应养尽养。截至目前,全县特困人员6533人,集中供养1138人,供养率17.2%,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967人,集中供养709人,供养率73.3%。
九是试点推进失能失智贫困人员集中养护。按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衔接工作部署,对已脱贫户中依靠家庭照护确实困难、存在返贫风险的失能失智人员,提供低偿或无偿集中养护服务。供养经费整合其社会救助(低保、残疾人“两项”补贴、老年护理服务补贴等)资金,不足部分由县财政比照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标准补齐,初步探索出“政府兜底保障、释放劳动能力、巩固脱贫成果”的失能失智贫困人员集中养护模式。目前已集中养护191人。
十是加强特困人员医疗兜底保障。政府出资为特困人员购买住院护理保险,特困人员患病住院确需护理的,由保险公司负责安排护理,解决了特困人员住院无人护理难题。乡镇卫生院负责对养老机构集中特困人员每周开展一次巡诊,乡村家庭签约医生负责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每月开展一次上门巡诊,基本服务经费按照每人每次15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对特困供养人员门诊医疗费用按照每人每年500元包干,全面加强特困人员医疗兜底保障。
(四)聚焦群众关切,扎紧民政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监管制度笼子
一是强化社会救助规范管理和日常监督。严格落实低保经办工作人员近亲属纳入低保备案制度,坚持社会救助对象长期末端公示,健全完善村级“小微权力”清单,畅通投诉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强化县级民政部门对乡镇社会救助工作的业务指导和日常监督,通过不定期工作督查和指标分析监测,对工作程序不规范、动态调整不及时、服务意识不到位的人和事,直接通报到乡镇,问题整改和工作推动效果明显,社会救助领域的上访信访明显减少。
二是持续深化低保专项治理。严格坚持按月实施低保动态调整,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死亡或条件变化的及时取消,确保“有进有退、进退及时”。着力推进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坚持新增低保对象“凡进必核”,加强“日常复核”,完成所有在册低保对象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查比对平台复查,对预警信息逐户逐人核实并处理。同时,利用我县智慧办大数据平台,建立民政、残联、人社、医保等部门信息的对接机制,进一步增强“错保”、“ 漏保”问题发现和整改力度。今年以来,新增低保1495人,取消低保4418人,目前无一例因低保取消而上访信访事件发生,真正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进退及时。
(五)聚焦党建引领,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
一是健全社区治理体系。加强城乡社区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积极推行村(居)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和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大力推行村(居)“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强化村(居)党组织对村(居)民委员会、集体经济组织的领导,有效解决党的领导与村民自治“两张皮”问题;按需组建村(居)民议事会等村(居)级组织,构建“一约四会”村(居)级治理机制。不断完善城市基层治理体系。持续推进社区减负增效,破解社区与驻区单位条块分割、封闭运行、边界不清等问题,把单位、行业及各领域党组织有机联结起来;理顺社区党组织和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关系,把“党建”嵌入“社建”,加强党对社区自治组织、小区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的引领,拓展基层党组织的工作视野,依托党的组织优势协调各方利益、化解矛盾纠纷,引领发动广大群众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参与社区治理。事业兴衰,关键在党,关键在人。针对全县城乡社区点多面广、群众居住较为分散的现实,科学合理划分网格,撤并村民小组,把党小组建立在网格(村民组)上,选优配强党小组长(村民组长),建立起村党支部(村委会)—党小组(村民组)—党代表(村民代表)—普通党员(群众)的基层组织网络,乡镇党政班子联系到村、每村派驻1名驻村乡镇干部,村“两委”干部全部联系包保到组。为适应新形势下城乡社区工作,积极组织发动30余名城乡社区工作人员参加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有7人通过考试、取得资格证书,在报名人数、通过率上实现新突破,招聘了42名专职社区工作者,按照不低于事业单位管理岗10级职员标准执行工资待遇,购买五险一金,并由县乡两级对城乡社区专职工作者分类分级定期组织进行集中培训,使他们社区工作能力逐步迈向专业化水平,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组织领导和战斗堡垒作用,发挥社区党员和社会工作者的先锋模范和志愿服务作用。
二是完善社区治理制度。针对全县推进新型城镇化和易地扶贫搬迁工程,8万多群众搬迁、建成303个集中安置点,并适时出台政策,完善社区治理体系,建立起纳入现居住地社区网格管理,享受当地居民同等待遇,在教育、医疗、扶贫、住房、就业、养老服务等基本公共服务上均等对待。适时完善村规民约,发挥“一约四会”的民主协商和自治作用,县纪委监委牵头,编制了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及运行流程,县组织、民政部门编制了村级公共事务事项清单,明确了社区工作事项范围,提高群众参与社区治理的积极性,培育孵化社区社会组织,组织社会各界力量,参与社区公共事务类、公益慈善类、公共服务类服务管理活动,持续加强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建设法治社区,倡导文明新风,崇尚社会公德,持续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形成了在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三社联动”、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区治理格局,形成了社区治理制度化。红石社区被评为市级示范社区,青山社区、红石社区、潭湾社区被评为全省民主协商示范社区。
三是创新社区服务管理。随着新型城镇化步伐的加快,社区常住人口年龄结构的变化,留守老人、留守妇女、留守儿童“三留守”人员占比逐步提高,结合这种变化现实,在治理途径上、管理服务方式上积极探索,改革创新。一是摸清底数,以社区网格为单位,全面摸排常住人口的家庭基本信息,建立家庭台账档案,分类统计人口类型群体,全面掌握群众“急难愁盼”;二是精准施策,建立起社区党员和社会工作者动态监测、监护联系、探视走访机制,对照政策,落实到位,在住房安全、医疗就医、教育就学、生活保障照护、生产就业等方面提供服务,确保党和政府惠民政策落到实处;三是改革社会救助方式,将社会救助审核审批权限全部委托下放乡镇人民政府,建立起基本生活救助、专业救助、社会力量救助的县乡村三级社会救助体系,全县229个村(居)全部建立扶危济困互助社,主动发现、及时救助形成常态,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医养结合养老、公建民营养老改革试点、依托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的助餐、助乐、助医等养老项目试点、留守儿童关爱之家试点。四是建立红黑榜评选制度,积分制管理,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文明新风,公益慈善、环境治理、邻里守望相助、尊老爱幼、遵纪守法等良好社会风气渐成时尚,社会和谐安定步入常态化。
四是推进社区建设标准化。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是建立完善乡村治理体系、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础性系统工程。从加强组织领导入手,成立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政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参加的社区建设试点工作领导组,领导组下设组织协调办公室,明确了县领导联系乡镇、部门分工明确的责任制,建立其试点工作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管理考核机制。在涉及农村社区建设试点相关政策上予以充分兑现,给予充分保障。将农村社区建设紧紧融合在脱贫攻坚、美好乡村建设、乡村振兴等中心工作的重要位置,全县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实现了全覆盖,农村社区建设基本走向标准化,8月份接受了省级考核验收,得到专家一致好评。在疫情防控、疫苗接种上、在防范自然灾害应急机制上、在脱贫攻坚战中,农村社区及社区工作者紧张有序、步伐协同、工作高效,发挥了较大的独特优势,做出了较大贡献。
五是开展村(居)民委员会换届工作。积极安排部署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严把最新政策,制定印发了《金寨县第十一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操作规程》《金寨县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操作规程》,组织全县乡镇、经济开发区相关人员开展村(居)委换届工作业务专题培训,把握关键节点、紧扣换届程序,依法依规推进换届选举工作任务。目前,已经完成推选选举委员会、改选村民代表、制定选举办法、选民登记和村(居)民委员会提名候选人推荐工作,村(居))民委员会换届工作总体有序平稳。
六是提升区划地名管理工作水平。完成黄林至火车站沿线棚改项目配套路桥命名,规划路一路命名为灵山寺路;规划路二路命名为船板冲路;三座桥梁分别命名为灵山桥、养生谷桥、兰花苑桥。完成金裕线62.5公里的边界联检和4块界桩的更新埋设等工作,并签订平安边界创建协议书。着力做好地名成果转化工作,结合地名普查,完善国家地名信息库信息资料,以金寨县自然风景和红色地名为题干设问,完成《中国地名大会》节目试题选送。指导张冲乡撤乡设镇、更名工作,资料已呈至省政府办公厅,待省政府研究批准。
(六)聚焦为民爱民,强化专项社会服务管理
一是加强婚姻登记规范化服务管理。强化依法行政理念,提升婚姻登记管理服务水平,扎实开展便民服务。实现了婚姻登记“以县为单位、集中登记、网络管理”的目标。建立健全了婚姻登记工作应急处置、节假日便民办公等制度。在“520.521”等高峰登记日期提前发布公告,采取预约登记,工作更加人性化,程序规范顺畅,确保了婚姻登记工作有序进行。今年以来,累计办理婚姻登记5220对,其中结婚2444对,离婚申请944对,离婚登记550对,补结婚1221对,补离婚61对;完成2020年-2021年10月11309卷婚姻登记档案的整理和装订工作,回复网上信箱留言咨询2次,协助公证机关及司法机关核查婚姻状况845次,录入法院诉讼离婚信息150条,撤销伪造、变造、冒用证件骗取结婚登记证4件,调阅复印婚姻登记档案1091次,接待婚姻家庭辅导22次,成功调解了19对冲动型离婚案例。办件程序合法、档案完整、内容无错漏。积极倡导婚事新办、喜事简办,自觉抵制盲目攀比、铺张浪费等陈规陋习,引导青年树立新型婚恋观。
二是依法加强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强化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把党的建设写入社会组织章程,全力推进党建工作和社会组织执业活动同频共振,互促共进,推动社会组织党组织参与决策管理。严格落实《社会组织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明确提出在社会组织决策重大事项时,需经党组织提出意见后,再由社会组织相应机构决策实施,抓党建助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目前我县有25家社会组织建立了党支部。加大培育发展社会组织力度。积极做好2020年度社会组织年检工作,124家社会组织年检合格,对14个连续两年未参加年检的社会组织进行了依法处理,对42家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进行了检查。优先培育助推社区治理、乡村振兴等的社区社会组织,重点支持能在社会救助、慈善帮扶、民生保障、精准扶贫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的社会组织孵化壮大。目前在各乡镇进行备案的社区社会组织共计941家、登记注册的社区社会组织共计243家,基本达到了城市社区10家、农村社区5家社会组织的发展要求。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社区治理作用。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实践,带领辖区居民积极参与,开展形式多样的互帮互助活动,促进居民自助、互助,促进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推动社区治理创新发展。积极引导社会组织积极开展公益慈善活动,截至,我县社会组织共募集资金、物品等折合人民币800余万元,用于救灾、扶贫、助孤、助学、抗疫等。
三是加强殡葬领域规范服务管理。今年以来,梅山殡仪馆和海螺山殡仪馆共办理安葬仪式201场次,送六安市殡仪馆火化遗体15具,协助公安、卫生等部门处理事故遗体45具,殡葬收费137.6万元。持续开展公墓专项清理整顿和农村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整改违规墓地建设24处、超大墓地80处、水泥硬化墓地619处,完成全县“三线四区”3371处墓地绿化。积极推进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已建成投入使用的城乡公益性公墓4处。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破题推进,生态节地、移风易俗安葬渐成时尚。
四是积极推动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积极实施“三区计划”和“三社联动”公益项目,通过社区搭桥,社会组织、社工、志愿者共同参与的模式,建立健全辖区关爱服务长效机制,满足群众多元化、个性化需求。完成全国社会工作信息系统社会工作师注册登记9人,增强专业社工人才队伍储备,为全县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发展提供制度和人才保障。持续推进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使用的规范性,推动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实践,促进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与民政业务的融合,推行“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协作模式,提升志愿服务专业化水平。大力推广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全县实名认证志愿者12.33万人,占总人口的18.1%,志愿团体402个,活动率达到69.67%。发布志愿服务项目7836个,记录服务时长347.5万小时。
五是加快发展福彩慈善事业。贯彻落实《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办法》,鼓励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扶贫济困等慈善事业。完成慈善捐赠90万余元,定向用于乡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积极谋划暑期“福彩助你上大学”活动。加强福利彩票发行宣传,规范福彩站点管理,促进福利彩票销售量平稳增长。开展了4次福彩线上和1次福彩线下业主及销售员的营销培训工作,完成了35个站点季度巡查和年度福彩机器技术巡检。截至,全县35家福彩专营店共销售电脑福利彩票(含快开玩法)1571.9万元、刮刮乐123.3万元。
(七)聚焦党的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一是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坚持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目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持续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围绕十九大精神抓民政,围绕乡村振兴助民生”为总体目标,聚焦脱贫攻坚成果巩固、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夯实民政兜底保障工作基础。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巩固提升“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持续开展“严、强、转”和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进一步增强民政党员干部党性意识、为民意识、担当意识、服务意识。扎实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为依据,严格党的组织生活,认真执行党员常态化学习、民主评议党员、“三会一课”、“党员活动日”等制度,重点对照“三严三实”标准,高质量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做到活动有计划、有记录。扎实推进非公党建工作。按照县委非公委员会安排,认真指导恒信商贸有限公司党支部、力源食用菌专业合作社党支部、众爱公益协会党支部非公党建工作。
二是加强意识形态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从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定期分析研判局机关意识形态领域重要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局党组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对意识形态工作专题部署,同时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述职述廉报告的重要内容。
三是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出台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实施意见。制定《县民政局2021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县民政局2021年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分工意见》,明确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解落实责任。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放在突出位置切实抓好抓实,逐层逐人签订《县民政局2021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落实到位。坚持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活动常态化。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落实谈心谈话制度,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加强节假日廉政建设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约谈函询。组织开展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从典型案件中吸取教训,强化警示教育。扎实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持续开展城乡低保专项治理和“一卡通”清理整治。持续开展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和国家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积极探索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和监督制约机制,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未出现因管党治党不力受到追责问责,区域性、系统性腐败问题,以及引发社会高度关注的违规违纪案件等情况。
(八)聚焦创新发展,统筹推进民政领域各项工作
加强民政法治宣传教育,坚持依法行政,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责任制。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开展各类规范性文件清理。认真落实公众参与决策机制,落实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制度和法律顾问制度。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统筹做好文明创建、信访维稳、综合治理、扫黑除恶、招商引资、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双拥创建、环境保护、干部队伍、组织宣传、统战民族宗教、督查督办、作风效能、保密等各项工作。
二、攻坚克难,本届政府民政目标任务圆满收官
民政工作关系民生,连着民心,是社会建设的兜底性、基础性工作。五年来,全县民政系统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履行“三聚焦”“三基本”职责使命,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在疫情防控和防汛救灾中彰显民政新担当。五年来,我县社会救助制度持续改革完善,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基础更加巩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农村留守老年人、妇女、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困境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人保障制度进一步健全,养老服务快速发展,基本社会服务质量持续提升,城乡社区治理创新开展,行政区划设置不断优化,基层社会治理基础进一步夯实,社会组织、殡葬、婚姻等领域改革持续深化,推动民政事业改革创新的抓手不断增多,加强自身建设树立为民服务新形象,在大局大势中坚定坚决,在大战大考中挺身而出,在“六稳”“六保”中主动担当,全县民政事业发展取得显著成绩和新的突破,本届政府确定的民政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全县民政工作虽然取得一些成绩,但对照县委县政府要求和群众期待,民生兜底保障还有短板,基层社会治理还有弱项,基本社会服务还有不足,民政事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还比较突出。主要是民政工作点多线长面广,事情多任务重,工作人员少,忙于应付的多,工作创新不够,乡镇间整体工作落实不平衡,短板多;一些民政干部的理念、作风能力与新时期民政工作任务还不相适应,少数干部使命意识、责任意识不强,缺乏开拓创新奉献进取精神;对关爱对象服务意识不足,对社会组织及相关民政服务机构监管有待强化;干部职工工作水平与民政事业发展新要求还不相适应,工作能力亟待提高。
三、接续奋斗,谋划金寨民政事业新发展
“十四五”时期,是全面开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奋力谱写“美好金寨”新篇章的关键阶段。民政工作肩负新的任务、面临新的挑战、蕴含新的机遇。要科学把握民政工作使命责任、发展方向、工作重点,抢抓先机、开好新局。要围绕增进民生福祉、促进共同富裕,推动基本民生保障更加有力有效;围绕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新趋势,推动养老等民政服务更加优质均衡;围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基层社会治理更加协同创新;围绕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动民政专项服务更加规范可及;围绕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城乡民政事业更加均衡发展;围绕数字民政建设,推动民政工作更加智慧高效。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全面领导,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民政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持系统观念,深刻把握民政工作的政治性、群众性、时代性、协同性,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扎实推进民政工作现代化建设,开创全县民政事业发展新局面,在全面开启“美好金寨”建设新征程中展现民政作为。
四、砥砺前行,启航金寨民政事业新征程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我们要乘势而上,再接再厉、不懈奋斗。我们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找准工作着力点,在“三个聚焦”上下功夫,在更好履行“三个基本”职责上做文章,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提高社会救助水平。构建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基本生活救助为基础,以临时救助、慈善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救助为补充的救助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救助内容,增强救助效能。
一是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制度。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逐步缩小城乡低保月补差标准,进一步健全救助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加强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的照料服务,健全日常联系和紧急情况报告机制,及时了解特困人员的生活情况。加强临时救助与其他社会救助制度之间的衔接,完善乡镇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对急难型救助对象由乡镇或县民政部门先行救助,对于重大生活困难的,可一事一议适度提高临时救助标准。建立健全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公开”的原则,将各类社会救助对象、救助政策、项目及资金分配使用等情况,规范及时地进行线上线下多渠道公开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是继续推进社会救助领域“放管服”改革。继续完善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审批权限下放改革。健全完善乡镇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参与的社会救助联审联批制度。在乡镇推行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环节前置,完善信息共享互联互通机制,取消可通过政务服务平台查询的相关证明材料,进一步简化优化审批流程。
三是构建社会救助工作网络。加快建立县、乡、村三级衔接互通的社会救助体系,依托乡镇为民服务中心,全面建立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社会救助窗口,统一受理救助申请。健全社区网格化功能,完善动态监测和主动发现机制。村(居)要承担走访、发现困难对象的工作责任,完善村(居)困难对象摸底、上报制度。畅通急难社会救助申请和急难情况及时报告、主动发现渠道。
四是创新社会救助方式。以强化社会参与、创新服务机制、拓展服务内容、统筹救助资源、提升服务效能为重点,积极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对社会力量能够承担且适宜采取市场方式提供的民政公共服务,尽可能交由社会力量承担,由花钱养人向花钱办事转变。满足服务对象多层次多元化需求,推动社会救助逐渐由物质保障向“物质+服务”转变。
(二)健全养老服务体系,不断丰富养老服务供给
一是大力发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推动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推进城市社区康养中心和金寨县养护院建设。继续开展农村居家养老服务试点,逐步形成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
二是健全完善养老机构转型发展。继续完善公办养老机构公建民营、委托管理改革制度,开展养老机构等级评定。落实养老机构各项政策,积极引导社会力量规范有序进入养老服务领域。
三是推进医养结合和智慧化养老建设。重点推进特困供养机构医养结合,完善体制机制,提升服务水平。支持社会办养老机构发展医养结合。加快智慧化养老发展,将智慧化模块用于养老机构或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的运营管理服务,提升服务水平。
四是加强养老服务行业管理。建立养老机构综合监管机制和诚信体系。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建立养老服务企业考核评估制度,实施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和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
(三)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激发基层社会活力
一是有序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加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持续加强乡镇政府服务能力建设。开展城乡标准化示范社区和智慧社区创建活动。积极推动和参与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
二是深化城乡社区协商建设。抓好试点社区建设成果的示范引领,由点及面,依法有序、积极稳妥推进我县城乡社区协商建设。到2022年底,全县基本形成协商主体广泛、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程序科学、制度健全、成效显著的城乡社区协商新局面。
三是加强区划地名管理。提升行政区划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水平。完成张冲乡撤乡设镇、更名等后续工作。完成县级行政区域界线联检及界桩更换工作。健全完善界线管理长效机制。深化平安边界创建。
四是探索开展社区“三社联动”示范点工作。积极探索社区、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联动机制,构筑以城乡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社会工作为支撑的城乡社区治理体制。推动社会工作在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农村留守人员关爱、社区治理等重点领域发挥更大作用。继续加强专业社工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全国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考试报名人数和通过率。
五是加大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培育孵化社区社会组织,落实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相关政策,鼓励乡镇、社区无偿提供闲置房产给社区社会组织开展公益活动,通过购买服务、资金奖补等形式,支持社区社会组织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服务。
(四)深化专项社会事务改革,提升专项社会事务服务水平
一是持续提升殡葬和婚姻登记服务管理。继续推进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加强全县散葬墓地监管。进一步规范殡葬服务机构管理和殡葬服务市场秩序,增强殡葬基本公共服务能力。推进丧葬习俗改革,弘扬文明新风尚。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加强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提升服务质量和能力。完善婚姻登记信息系统功能,实现部门间信息共享。
二是加快提升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福利保障水平。统筹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儿童保护、安全保障等系列政策。加强收养工作信息化建设和档案管理。继续推进“福彩圆梦 孤儿助学”项目实施。进一步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体系。引导公益慈善等社会组织参与儿童关爱事业,推进“童伴妈妈”、“儿童主任”、“留守儿童之家”项目建设。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政策。规范残疾人“两项补贴”系统管理。建立完善全县加强和改进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领导协调机制。提升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服务质量。
三是推动福彩慈善事业和志愿服务持续健康发展。加强福利彩票销售规范化、常态化监管,巩固提升现有销售渠道,创新营销宣传,做好彩票销售管理工作。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慈善事业,打造阳光慈善。持续推进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使用管理规范化运行。推行“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协作模式,提升志愿服务专业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