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及依据
(一)背景: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是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的战略部署。我县青壮年大多外出务工,常住人口留守老人空巢率近50%,已进入深度老龄化社会。我县现有养老机构30家,实有养老床位2834张,入住老人1759人,平均床位入住率62.1%,其中花石、青山、全军、沙河、双河、汤家汇、吴家店等乡镇康养中心入住率均超80%以上,机构养老床位日趋饱和。已建成城市社区养老服务中心4个(青山、红村、红星、红石),农村村级养老服务站4个(燕子河金冲、烂㘭村、全军乡全军村、沙河乡梓树村),与2025年实现城市社区全覆盖、农村不低于50%的省政府要求还有不小的差距。
(二)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安徽省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实施方案》、《安徽省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年)》。
二、制定的意义和总体考虑
制定《金寨县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是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需要,是完善养老服务体系的需要。是贯彻政策文件精神的需要。围绕《安徽省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年)》总体目标,按照“机构、社区、家庭”三位一体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要求,提升养老机构照护能力,扩大村(社区)养老服务供给”,支持家庭承担养老功能。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2021年,县政协将城乡社区养老建设列为年度重点提案协商推进,7月份组织开展县内养老现状调研,8月份到我省安庆市和江西省新余市考察学习,9月份形成《关于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调研报告》,提交县委、县政府审议。根据县政府主要负责人批示,县民政局草拟了《金寨县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提交相关部门和乡镇征求意见。2021年12月3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根据通知精神,县民政局再次对前期方案进行完善,增加了机构养老、家庭居家养老相关内容,形成《金寨县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经县十八届人民政府第2次县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印发。
四、工作目标
(一)提升养老机构照护能力。2022年,建成县老年养护院。2023年,全县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比例不低于52%;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不低于60%;公建养老机构入住率不低于50%。
(二)扩大村(社区)养老服务供给。2022年,城区新建居住(小)区(2014年以来)应按标准配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达标率100%;2023年,城市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覆盖面达80%;2025年,老旧城区、已建成居住(小)区养老服务设施短板基本补齐。2022年,启动两个整乡镇推进、其余乡镇至少选择1个村试点推进村级养老服务站(农村幸福院)建设, 2023年覆盖面不低于40%,2025年不低于50%。
(三)支持家庭承担养老功能。实施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探索居家长期不能自理老年人短期托养服务,鼓励引导各类社会资源为失能失智老年人家庭提供“喘息服务”,2023年覆盖面达50%,2025年达100%。开展居家高龄、独居、不能自理等特殊困难老年人社区探访,周探访率实现100%。
五、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分四大部分:
(一)工作目标。按照“机构、社区、家庭”三位一体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要求,提出“提升养老机构照护能力”“扩大村(社区)养老服务供给”和“支持家庭承担养老功能”三个工作目标。
(二)工作任务。结合我县养老服务体系现状和工作实际,围绕“机构养老服务”“社区养老服务”“居家养老服务”和“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四大块建设目标,提出14项具体工作任务,明确相关部门责任和年度完成计划。
(三)实施步骤。1.准备阶段2022年3月底前;2.实施阶段(2022年3月-2023年10月底);3. 总结阶段(2023年11月-12月)。
(四)保障措施。提出强化组织领导、建立推进机制、强化资金保障、加大考核激励四项保障措施,确保全县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任务及时启动,有效推进。
六、创新举措
持续推进医养融合发展,开展乡镇卫生院老年安宁疗护服务试点,推进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转型为老年护理院,联合养老机构为非治疗期老年人提供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临终关怀等一体化养老服务。全面分析医疗、养老、康养及社区建设现状,以全方位整合资源、各部门协调配合、统一布局建设为目标,统筹推进城区医养康社综合体建设。
七、下一步打算
一是会同有关部门依据《方案》开展相关工作,按照“一次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抓紧启动一批项目建设。
二是加大对本《方案》的宣传力度,同时做好政策解读工作,全面推进全县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解读人:王明
职务:金寨县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联系方式:0564-7063692
联系地址:金寨县民政局4楼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