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业务主管单位,各县级社会团体: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县级社会团体2021年度检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范围
2021年12月31日前经县民政局或县行政审批局登记的社会团体,均应参加2021年度检查。
二、年检时限
2022年3月21日至2022年7月31日止。
三、年检程序
(一)网上填报。登录安徽省社会组织信息系统(http://39.145.0.182:7878/LoginPrompt341500.html),输入用户名和密码,在“年检管理”栏中点击“新增”项,即可填写年度检查报告书。根据六安市政务服务中心“一网通办”的要求,未进行身份认证的社会组织,需在政务服务网完成身份认证绑定后才可登录,认证绑定办法见六安市民政局官网—社会组织栏目—通知公告(http://mzj.luan.gov.cn/mzzc/shzz/xwzk/tzgg/432507.html)。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完成年检报告书的填写后可直接上报。有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需按以下步骤进行申报:
1.网上填写年检报告;
2.完成填写后,将年检报告打印成纸质材料,报业务主管单位初审,由业务主管单位填写初审意见并加盖印章;
3.上传业务主管单位初审意见(JPG或PDF格式)、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正、反面)和开户银行出具的2021年度收支明细单,并在系统中上报年检报告。
登记管理机关依法对上报的年检材料进行审核,对填报内容不齐全、不真实、数据不平衡的年检材料,将予以退回并告知原因。社会组织应在材料退回后5日内进行补正并重新提交。
(二)下达年检结论,公告年检结果。县民政局完成系统审核后,出具审核意见,下达年度检查结论。
年度检查结束后,县民政局将通过政府网站、工作群等相关平台公告年度检查结果,并抄送各业务主管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
注:为落实市委“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路”,进一步优化民政部门政务服务流程,县级社会组织2021年度检查实行“全程网办”,取消线下纸质材料报送环节。
四、年检结论
(一)社会团体内部管理规范,严格按照章程进行内部治理和开展活动,未发现存在违反登记管理有关法规政策规定的行为,年度检查结论确定为“合格”。
(二)社会团体有下列情形,情节较轻的,年度检查结论确定为“基本合格”;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年度检查结论确定为“不合格”;
1.应建未建党组织的;
2.未按要求将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写入章程的;
3.不具备法律规定的法人基本条件的;
4.内部管理混乱,本年度未开展业务活动,或者不按照章程的规定进行活动的;
5.未按照章程规定时间召开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或未按期换届的;
6.无固定住所或必要活动场所的;
7.违反规定使用登记证书、印章或者财务凭证的;
8.未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备案或章程未经核准的;
9.负责人超龄、超届任职或在职公务员、领导干部、离退休干部在单位任职,未按规定经过民主决议并按干部管理权限报批的;
10.财务制度不健全,制定或者修改会费标准不符合规定,资金来源或使用违反有关规定的;
11.社会团体对分支机构、代表机构设立或管理不符合规定的;
12.现有净资产低于有关业务主管单位、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最低标准的,侵占、私分、挪用单位资产或所接受的捐赠、资助的;
13.违反规定举办评比达标表彰项目的;
14.因本年度内活动事项受到相关部门约谈或行政处罚的;被列入异常活动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15.未按时报送符合要求的年检材料的;
16.年检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17.开展涉黑涉恶活动,或为涉黑涉恶势力提供保护伞的;
社会团体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不得反对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不得危害国家的统一、安全和民族的团结,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其他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如发现社会团体以上行为,年检结论不合格,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年检基本合格”或“年检不合格”的社会团体,应当进行整改,整改期限为三个月。整改结束后,应当向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报送整改报告书,登记管理机关对整改结果进行评定并出具意见;
1.对“年检不合格”的社会团体,视违规情形的轻重,责令其在整改期间停止活动,封存登记证书、印章和财务凭证;
2.对连续两年不参加年检、或连续两年“年检不合格”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罚;
3.对拒不接受监督检查的社会团体,由登记管理机关给予警告并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由登记管理机关撤销登记。
五、其他事项
(一)请各业务主管单位切实履行主管职责,及时通知所主管的社会团体,指导、督促其按规定的要求和期限填报年检材料,对社会团体填报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查,并作出初审结论。
(二)接受年检是社会团体的法定义务。各社会团体要提高思想认识,把接受年检作为本年度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指定专人负责,确保所提交材料真实、准确、完整。要严格按时限要求报送业务主管单位初审,并完成网上填报工作。
(三)为加强年检的监管效果,根据《社会组织抽查暂行办法》,县民政局将按一定比例随机抽查社会团体,并结合其他问题线索和日常管理中发现的问题情况,组织实地核查,综合确定2021年度年检结论。
六、问题咨询
社会团体在接受年度检查过程中遇到问题,可通过以下方式咨询:
(一)填报系统故障咨询:安徽晶奇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电话:0551-65350880、65350890、65350885根据提示音按4。
(二)年检材料报送、填报内容咨询:县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电话:0564-7062003。
(三)“金寨县社会组织工作群”QQ群号:638307479。